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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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不包括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和外国留学生。

一、综合测评的总体结构

综合测评以学生全面素质考核为目标,具体分为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个方面内容。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第二课堂等环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一般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包括科技学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操作技能、社会实践能力、特殊表彰等几个方面内容。

二、基础性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细化为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等十二项具体指标进行评分。(见表1)

表1:基础性素质评分各项考核指标体系

(二)评分程序(见表2)

1.单项评分:根据每个学生一学期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分别就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三方面逐项进行评分。每项满分100分。

表2 评分程序表

2.基础性素质综合评分:将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心素质评分按规定比例折算并减掉处罚分后为本学年的综合评分。公式为:

基础性素质综合评分=德育素质×15%+智育素质×80%+身心素质×5%-处罚分

(三)评分方法

1.测评办法:测评以班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测评小组一般10人左右,其中包括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再由全班学生选举或协商产生7名学生代表,参加测评小组。学生代表要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有代表性。

2.评分统计:评分统计工作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加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统计小组,或班内选出3名统计员负责统计分数,也可以两个班交换统计,统计时每一项评分都要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就是该生在这一项中所得的分。

(四)处罚分(见表3)

表3:处罚分减分标准(折算后分值)

注:表中分值为每人每次减分。

(五)评分细则

1.德育素质(满分为100分) (1)评分项目(见表4)

(2)评分标准(附录一至附录七)

(3)折算方法:德育素质综合评分=德育素质×15% 2.智育素质(满分为100分) 评分标准

(1)学习成绩:(含体育课成绩) A :计算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

p

i=1

B ij A ij G cj M =

S c

S c

⨯=

公式中:M —为加权平均分(学习成绩) C —为年级编号 i —为课程编号 j —为学生编号 P —为选课门数(一学年)

Gcj —为学生j 在第c 学年加分总数 Aij —为学生j 在i 门课的考试成绩 Bij —为学生j 在i 门课的学分值 Sc —为教学计划c 年级总的学分数

p

i=1

(Bij Sc =∑∑

B 、智育素质折算法

智育素质综合评分=学习成绩分×80% 3.身心素质:(满分100分) (1)评分项目:(见表5)

表5:身心素质(满分100分)

(2)评分标准

见附录8、附录9、附录10 C 、折算方法

身心素质综合评分=身心素质×5% 三、发展性素质测评

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

1.科技学术创新能力

(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院系、校级及以上科技学术竞赛,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科技学术论文(省级刊物以上)以正式刊物上发表为依据;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刊载证明》为依据。

(2)参加院系、校级及以上专业知识竞赛,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

(3)课外读书竞赛活动,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

(4)科技成果(包括专利):学生的科技研究成果,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校科技产业处审定,可予以加分。

2.组织管理能力

学生干部指由学校任用或学生选举产生的承担一定社会工作的学生。如校、院系、班级团委与学生会干部,院系学生工作部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委员会干部,各级学生团体负责人,有关部门的学生助理,各班班委、党支部、团支委、寝室长等。对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管理,按系统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在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考核可分三等:优、良、称职。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对在工作上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者,不能予以加分。

3.文体特长

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参加院系、校级及校级以上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如校运会)等获奖励或表彰。

一次活动中获多项奖励时,按最高级别对应的分值加分。

4.操作技能

本项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能力。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加2分,二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1分;获得初级程序员证书者加4分,初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2分。计算机专业学生获初级程序员证书加3分,初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2分。

表6发展性素质加分标准

后每学年都记一次该分值,直到毕业。

2.干部兼职按考核最高类标准加分,不累计加分。

3.表6加分中文体类加分系数为0.4,其他类加分系数均为1。

4.文体特长类加分仅限于参赛获奖选手,组织者不享受加分待遇,且累计不得超过4分。

5.每项科研课题只加分一次,不重复计算。

6.校职能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为校级。

外语等级考试。大学外语等级考试(非外语专业学生)本科学生四、六级分别加6分、8分,高职学生三、四级分别加6分、8分;专业外语水平考试(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四级、八级分别加6分、8分;

5.社会实践能力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强,获院系、学校或以上级别表奖,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依据。

6.其他文化素质

学生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由国家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律师证等),每项记10分;分级别的,高级每项加10分,中级每项加6分,初级每项加4分。以证书为依据。

7.特殊表彰

(1)本学期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

(2)本学年被评为省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成员每人在该学期发展性素质成绩中加1分;本学年获得校级奖励的班集体(如:校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良学风建设团支部等),班级成员每人加0.5分。

获特殊表彰班级成员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分。

8.加分标准(见表6)

9.发展性素质加分由院系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统一组织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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