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政策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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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管理
➢全面排查辖区内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和船舶管理业务经 营者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信息的备案情况,认真审核备案人 员的适任证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兼职,依法严肃查处海务 机务管理人员未备案和备案信息不真实等行为。 ➢对同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和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 可以按合并计算的方式要求其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即 将其经营和受委托管理的相同航行区域、相同船舶类型的 船舶艘数合并计算后,按最低配额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海 务机务管理人员。
加强船舶营运证件管理
➢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时,应当依法认真审查有效的新增船舶运力许 可或备案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 ➢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的有效 性。 ➢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营业运输证》已不具备相应配发条件的,应向其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下达不超过3个月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到期复查 仍不满足要求的,报《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机关撤销其营运证件。 ➢《船舶营业运输证》到期后失效,证书未经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申请换 发的,相应船舶不得从事国内水路运输,过期后申请换发证书的,应核实 该船是否在证书失效期内存在经营行为。
水路客运停靠站点管理
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要,部分省市还存在一些客运 航线停靠站、乘船点,其难以满足《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且未纳入港区规划,但目前不可或缺。
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是国内水路运输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但管理手段和措施有限。今年,国内船代取消外资股比限 制。
水路运输货物实名制管理
——主要省份船舶运力
运力吨位(万总吨) 2,510 2,221 1,597 1,545 1,421
02 国内航运最新政策及管理
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强化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
度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沿海省际干散货运输 市场初步回暖,进口 二手船数量显著增加。
为落实《反恐法》要求,水路货运应实名托运,水路运输经 营者须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 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国家标准
➢ 2017年国家 标准化委员会 将过闸船型主 尺度强制性国 家标准列入国 标制定计划。
➢ 2019年7月正 式出台,明年 施行。
编制思路
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在满足船舶检验规范和通航 设施安全的基础上,从保证船闸总体通过效率最大化、适应 流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角度出发,充分考虑航道,港口, 船闸尺度等限制性条件,按照船闸闸室利用最大化的方法, 提出主尺度模数,并结合不同吨级船舶船型发展需要和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尽可能赋予航运企业对船型主尺度选择 的灵活性,形成过闸船舶船型主尺度。
2018年市场发展情况
2018年市场发展情况
——国内水路运输企业
➢ 水路运输企业6895家,同比减少233家,降幅3.27% ➢ 经对5000多家企业抽样调查,盈利4314家,亏损1033
家,占19.3%,较2016年下降2个百分点。
2018年市场发展情况
排名
1 2 3 4 5
省份
安徽 江苏 浙江 上海 广东
二手船进口猛增
老旧船拆解政策
➢ 国际MARPOL73/78附 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TierⅡ标准
则Ⅵ规定,2011年之后 新造船舶执行。 ➢ 国内海船法规2014修改 通报规定,2015年3月1 日之后新造船舶执行。
我国大力实施老旧运 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 前报废更新政策,加 快老旧运输船舶淘汰, 提升船舶技术水平。
主要内容
与原公告主尺度系列有着较好的一致性,且能覆盖现有 过闸船舶数量的约40%。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以船闸闸室利用效率最大化为基础,充分考虑通航基础设施 限制条件、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形成国标主尺度系列。 ➢ 同一水系不再按不同支流分别规定主尺度,而是统筹考虑干 线和支流的主尺度,但兼顾整个水系主尺度之间的匹配性。 ➢ 不再设定非强制性要求的参考设计吃水,而是明确应满足行 道及通航设施控制的吃水相关要求规定。
进口二手船排放高 ➢ 我国进口船舶只需在建造时满足
MARPOL73/78附则Ⅵ规定的要 求即可。 ➢ 绝大部分不满足TierⅡ标准要求。
(一)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为统一进口船舶、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与新造船舶进入国 内水路运输市场的标准,我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 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 路运输管理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53号)》。
二)强化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
自有船舶运力达标
国内水路运输市 场监管工作,
“双随机”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
“挂靠”
“代而不管”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 交水函〔2019〕343号)
加强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管理
自有(船舶运力)=所有权(51%以上)+经营权,企业经 许可新建的客船、危险品船或经备案新建的普通货船,处 于已开工建造且处于正常建造过程中的,可计入企业自有 船舶运力。
国内航运市场政策与监管
主 要内

1 国内航运市场发展动态 2 国内航运最新政策及管理
CONTENTS
3 国内航运管理研讨
01 国内航运市场发展动态
一、国内航运市场发展动态
2018年市场发展情况
——国内水路运输船舶
水上运输船舶13.70万艘,比上年下降5.5% ➢ 净载重量25115.29万吨,下降2.1% ➢ 载客量96.33万客位,下降0.4% ➢ 集装箱箱位196.78万标准箱,下降9.0%
(一)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自2018年9月1日起,申请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进口船舶和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其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量应满足国 际海事组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 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Ⅵ规定的TierⅡ排放 限值要求。
(一)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有关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和水路运输管理 部门要按照职责认真把关,加强对进口船舶和中国 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监督管理。
(一)进口二手船绿色技术要求
注意事项: 公告仅针对2018年9月1日后新申请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
进 口 船 舶 和 中 国 籍 国 际 航 行 船 舶 , 不涉及已取得国内水 路运输资质的市场既有船舶。 对于已经取得国内水路运输资质的船舶到期换证,不受 公告影响。 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查验新申请船舶的船舶防止空气污 染证书等。
(三)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强制性 国家标准
➢ 2001年部出台了《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201 4年修订),要求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的总长、总宽 等应符合内河货运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 我部陆续出台覆盖长江水系、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西江干 线、珠江“三线”、黑龙江-松花江、闽江干流等六个水系 (或河流)的内河过闸船舶船型主尺度系列公告,并适时 予以了修订。现共有过闸船舶船型主尺度163种。
其他要求
各级水路运输管理 坚决查处未经许 部门、海事管理机 可擅自经营国内 构要共同严厉打击 水路运输业务的 国内水路运输“挂 违法行为。 靠”经营和船舶管 理公司“代而不管” 等违法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改 革正陆续开展, 为做好国内水路 运输行政审批、 市场动态监管等 工作衔接。
2019年7月底前将辖区 内经营者达到自有船 舶运力最低限额、不 符合资质条件船舶的 营运证件清理、海务 机务管理人员配备监 管等工作情况书面报 部。
主要内容
➢将船型主尺度的船舶总长由一定的变化范围,调整为固定值 并允许下浮10%,增强船东在船型选择方面的灵活性。 ➢数量上进一步规定简化,现主尺度共118种,比原公告的主 尺度系列减少37种,精简了近1/4。 ➢结合部2017年新修订的《京杭运河通航管理办法》,在京 杭运河-淮河水系中新增了三种滚装货船类型船型主尺度(15 .8米、16.6米和17.6米总宽),在集装箱船型系列增加了15. 8米船宽的主尺度。
03 国内航运管理政策研讨
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管理 水路客运停靠站点管理 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 水路运输货物实名制管理
普通货船运输市场管理
当前,普通货船运输未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新增运力按备 案管理。有关方面反映,运力增长无序,进口二手船大幅 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中出现洋浦中良、海南泛洋、 大新华物流、港泰海运、南青等内贸集装箱运输企业陆续 停运、倒闭等情况。
加强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管理
➢开展排查,对自有船舶运力规模不满足最低限额要求的 企业建立清单,分类管理,并进行动态跟踪。 ➢建立健全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对不能满足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要求的经营者,做好督 促整改及复查等相关工作。 ➢通过开展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引导不达标的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开展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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