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发展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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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本方案。本方案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防治铬渣污染、促进清洁生产为出发点,以铬渣无害化处理为主要任务,明确了全国铬渣处理和推行铬盐清洁生产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06年,实现铬盐生产企业当年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在2008年底前,实现环境敏感区域铬渣无害化处置;在2010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彻底消除铬渣对环境的威胁。

第一章铬渣污染现状

铬渣属于重金属危险废物,其中含有的六价铬(Cr6+)易溶且不稳定,具有强氧化毒性,可以对人体、农作物机体造成损伤。研究表明,铬渣中含有的铬酸钙(属六价铬)还具有较强的致癌和致突变特性。

铬渣主要产生于铬盐行业及少数金属铬企业的重铬酸钠生产过程中,尤以采用有钙焙烧生产工艺的铬盐生产企业产生的数量最多。铬化合物是无机化工的主要系列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冶金、纺织、机械等行业。据统计,我国国民经济中约15%的产品与铬化合物有关。

从我国铬盐行业的发展看,自1958年建成第一条铬盐生产线至今,先后有70余家企业生产过铬盐。其间,在1992年达到高峰,共有52家

企业同时进行生产。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污染控制手段,先后关闭、破产、转产,而其产生的铬渣则基本没有得到治理。

由于受铬渣污染问题的困扰,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压缩铬盐生产能力,改为从发展中国家进口铬盐产品。目前,我国铬盐生产量及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5家,年生产能力32.9万吨(以重铬酸钠计,详见附表一)。2003年总产量23.8万吨,进口1.5万吨,出口2.2万吨,实际消费量23.1万吨,净出口0.7万吨。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累计生产铬盐200多万吨,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约200万吨得到处置,尚有400多万吨堆存铬渣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详见附表二)。这些铬渣的堆放和填埋大多不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要求,直接排放到环境中,有一些甚至堆存于重要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区,还有一些破产、关闭企业铬渣堆放或填埋情况不明。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铬渣,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铬渣大量堆存、未能进行无害化处置的主要原因是:

一、生产工艺落后,铬渣产生量大

铬盐生产的传统工艺是使用回转窑填充石灰质的焙烧法,按石灰填充量多少分为有钙焙烧、少钙焙烧和无钙焙烧三种,后两种是利用部分或全部返渣代替有钙填料。铬渣产生量与铬盐生产工艺密切相关:普通有钙焙烧工艺的产渣量为每吨产品2.5-3吨,铬的转化率低,铬渣中Cr6+含量高,约1.5~2.5%,难以处理;少钙焙烧工艺每吨产品产渣量为1.2-1.5吨;无钙焙烧每吨产品产渣量低于0.8吨,铬渣中Cr6+含量低,只有0.1~0.2%,

易于处理。此外,我国还自行研究开发了液相氧化法铬盐生产技术,并正在进行工业化生产完善工作,预计每吨产品产渣量不超过0.5吨,铬渣中Cr6+含量低于0.1%。目前,我国铬盐生产企业大多采用有钙焙烧工艺,采用无钙焙烧工艺的只有甘肃民乐县化工厂一家,其产能仅占全国总产能的3%。与此相比,工业发达国家基本上都采用无钙焙烧工艺。从总体看,我国铬盐生产技术仅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

二、铬渣处置难度大,成本高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对铬渣的处置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开发了多种处理技术,如干法还原、湿法还原,铬渣综合利用制砖、钙镁磷肥、铸石、水泥添加剂、玻璃着色剂、烧结矿炼铁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些铬渣处理技术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的解毒不彻底,存在二次污染;有的铬渣用量少,处置周期长,进度缓慢;有些综合利用产品,如用铬渣作水泥矿化剂,对环境的影响尚不清楚。此外,处理、处置成本高昂,也是制约铬渣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机制不健全

为加强铬盐行业环境管理,1992年原化工部和原国家环保局曾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铬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对遏制当时铬盐生产企业一哄而上的势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铬盐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大,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了对铬渣环境污染的监管,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国家产业政策不明朗,环境执法能力薄弱,铬盐行业无序发展的现象有所回升。从铬渣处置看,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极大地制约了铬渣的治理进程。铬渣的无害

化处理,大多依赖其他一些相关行业的特殊生产工艺,如利用水泥立窑、钢铁烧结矿等处理铬渣。当这些处置铬渣的企业,由于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不愿意承担污染的风险和设备改造的成本时,铬渣处置就十分被动。当前,对铬渣的处置,国家既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也没有建立起铬渣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之间的利益桥梁,使得铬渣治理进展缓慢。

第二章铬渣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和保护环境、促进铬盐行业有序发展为目的,以历史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理和实施清洁生产、减少铬渣产生量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铬盐生产、铬渣治理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为保障,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考虑行业发展和污染治理,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彻底改变我国铬盐行业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的局面。

二、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对铬盐生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合理布局,逐步实现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

(二)源头预防、清洁生产。积极开发和推广铬渣产生量少、污染小的清洁生产工艺,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促进产业升级,彻底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铬盐生产企业所处区域和生产工艺技术及铬渣堆存地点、数量、造成水土污染的严重程度,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四)处置为主、利用为辅。在铬渣污染治理工作中,坚持环境安全第一,把实现无害化处置放在铬渣污染治理的首位。在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鼓励对铬渣进行综合利用。

(五)加强监管、政策支持。制定铬盐行业准入标准,强化新建、改扩建铬盐生产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铬盐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有利于铬盐行业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将污染防治作为铬盐行业的中心工作,抓好抓实。

三、目标

(一)2005年底前,启动环境敏感区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工程;全面开展铬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善铬盐清洁生产工艺技术。

(二)2006年,全行业当年新产生的铬渣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年底前,启动环境敏感区域的铬盐厂搬迁工程。

(三)2008年底前,完成环境敏感区域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

(四)2010年底前,所有历史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第三章铬渣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宏观调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铬化合物的需求,彻底解决铬渣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出发,研究制定铬盐产业政策,确定合理的铬盐生产规模,避免盲目发展,杜绝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效益的错误作法。鉴于我国铬盐产能过大、大量进口铬矿石、供需基本平衡的实际,铬盐生产应以满足国内市场为目的,不鼓励出口,严格限制新建扩建铬盐生产项目。二是从环境安全角度出发,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我国现有25家铬盐生产企业,分布于16个省(市、自治区)的大中城市,有的还位于重点水域及人口稠密的环境敏感地区,应重点考虑环境安全,通过关闭、搬迁等方式,调整布局。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淘汰规模小、污染重的铬盐生产装置工作外,近期着重解决好环境敏感地区尤其是三峡库区和黄河、湘江流域的铬渣污染问题。三是从促进铬盐行业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出发,鼓励技术创新,择优扶强,推动铬盐生产企业技术进步。

二、实施清洁生产,有效降低铬渣产生量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的最佳途径。铬盐作为重污染行业,必须依法大力开展清洁生产,以降低铬渣对环境的影响。一是鼓励开发资源利用率高、污染产生量少的无钙焙烧、液相氧化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二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对企业产品、原料、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以及内部管理的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三是研究制定铬盐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提高铬盐行业的整体实力。

三、强化综合治理,确保铬渣的无害化处置

铬渣处置应当首先确保无害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实行综合利用。一是铬盐生产企业应依法对当年新产生的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再增加堆存铬渣数量;二是逐步处置历史遗留堆存的铬渣;三是加强对含铬废水、含铬粉尘尾气的治理;四是对环境敏感区受铬渣污染的水土修复。同时,要加大铬渣处置以及受污染土地和地下水修复技术研发力度,通过实施示范工程,推广成熟经验,加快治理进程。

第四章铬渣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及时间安排

一、建设项目

(一)环境敏感区域铬渣治理和企业搬迁改造工程。着重抓好处于环境敏感区域铬盐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历史堆存铬渣处置问题。一是搬迁新厂址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因素,防止产生新的污染;二是必须采用有效降低铬渣产生量的清洁生产工艺,禁止将原技术落后的设备转移;三是原厂址堆存铬渣和污染水土治理,要一并纳入搬迁总体工程。

重庆民丰农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三峡库区,该企业的搬迁和历史堆存铬渣治理问题直接关系到三峡库区水质安全。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已明确要求其搬迁治理,必须要下大力气做好。

(二)历史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堆存铬渣的无害化处置。已停产关闭企业遗留的铬渣由地方政府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治理。在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鼓励对铬渣进行综合利用。

(三)环境敏感区域受污染水土修复。积极开展水土修复技术研究,采用有效技术尽快对环境敏感区域受污染水土进行修复,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四)完善铬盐清洁生产技术。扶持液相氧化法、无钙焙烧铬盐生产工艺技术完善,为铬盐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奠定基础。

(五)铬污染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在尽量发挥现有环保监测能力前提下,添置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培训检测技术人员,加强薄弱地区监

测能力建设;二是支持铬渣处理处置技术规范、铬渣处理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污染土壤调查、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及相关管理政策等课题的研究。

二、时间安排

从环境安全紧迫性和方案整体推进需要考虑,2005年,拟安排铬盐生产企业搬迁、历史堆存铬渣治理和清洁生产项目共10个,具体项目详见附表三;2005年后,拟安排33个项目,详见附表四。上述项目,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管理程序报批。

上述项目投资主要由企业和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在自筹资金落实的前提下,国家结合产业政策和污染治理项目的安排,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章铬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铬渣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应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铬渣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铬渣污染问题。各级政府是依法保护环境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铬渣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有历史堆存铬渣的地区要把铬渣污染防治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列入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考核目标。辖区内有铬盐生产企业或历史遗留铬渣的省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对铬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计划,有序推进综合整治方案实施

各级地方政府应积极开展铬渣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对辖区内铬盐生产企业、铬渣堆存和污染场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统一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铬渣

污染防治计划,筹集落实资金并组织实施铬渣污染治理工作。对环境敏感区域内堆存的铬渣,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临时措施,防止铬渣堆存场地土壤和水源污染进一步扩散。现有的铬盐生产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铬盐生产作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对铬盐生产企业和治理后的铬渣、污染场地对环境、周边人民群众影响情况的长效监测机制。

三、依法监管,保障铬渣治理的顺利进行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对铬盐企业的污染情况、铬渣处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铬盐建设项目国家核准制度,建设单位应在核准前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及扩建铬盐生产项目要依法予以关闭,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禁止新建有钙焙烧生产工艺的铬盐生产项目。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铬盐生产企业,由地方政府依法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如企业无力搬迁,要依法予以关停。处于环境敏感区以外的铬盐生产企业,也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方案规定期限对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对企业予以关停处理。同时,地方政府要负责监督企业在关停前完成所有遗留铬渣的无害化处理,并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清理和恢复原生产场地。铬盐企业可以自行对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置,也可以采取市场机制,委托其它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代为处置。对企业已不存在的遗留铬渣和污染场地,地方政府要提出妥善处理方案,并筹集治理资金,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

的企业对铬渣污染进行治理。

四、加大资金投入,促进铬渣治理早见成效

按照谁的责任谁出资治理的原则,铬渣整治所需资金主要由铬盐生产企业和地方政府承担,国家对以下铬渣污染治理项目予以适当资金补助:一是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确需搬迁治理的企业;二是对历史遗留铬渣处置、环境敏感区域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的项目;三是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示范意义的液相氧化法、无钙焙烧铬盐清洁生产技术完善项目。对具有示范意义的铬渣处置项目,破产倒闭企业遗留铬渣的治理,以及西部地区的铬渣污染治理项目,国家适当提高补助比例。

五、采用市场化、专业化机制治理铬渣污染

建立和规范铬渣污染治理市场。鼓励拥有成熟技术、治理经验和成功业绩的国内外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承包铬渣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同时,要建立和完善铬渣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

六、加快新技术研发,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鼓励铬盐清洁生产技术和铬渣治理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使用低毒性的铬盐替代品。对国内技术无法解决的领域,在符合我国环保法规和劳动保护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当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应注意防止国外企业向我国转移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七、研究制定有利于控制铬渣污染的经济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利用税收政策,对铬产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进行间接调控。通过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征关税等限制基本工业铬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及降低低毒性替代铬盐产品税率,逐步压缩高毒性铬产品的市场空间,扩大低毒性替代

产品的市场空间。对铬渣综合利用企业,国家给予政策支持。

八、采用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铬渣污染治理行动

充分吸收国内外铬渣污染治理经验,修订、补充铬渣污染治理技术标准和规范。一是紧密结合我国铬盐发展及铬渣污染现状,针对污染产生的关键环节,分别对铬盐生产、铬渣特性鉴别和处理要求、污染控制和场地修复等领域环境保护作出要求。二是结合铬渣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组织编制铬渣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地区科学、合理地开展铬渣污染治理。

九、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开展有关铬渣污染危害的教育,增强公众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铬渣污染防治工作;鼓励购买绿色环保产品,形成高污染行业产品减量化的消费导向。同时,争取公众对铬渣污染治理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保证这一行动的顺利开展。

附表一:

全国铬盐生产企业情况表

附表二:

附表三:

2005年拟实施的堆存铬渣治理和铬盐生产企业清洁生产项目表

附表四: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定稿版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精 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技术方案 湖南恒凯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目录 前言.......................................................................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2 编制依据................................................................. 1.3 修复范围和内容........................................................... 1.4 初步修复方案综述 (3) 1.5 结论和建议............................................................... 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必要性分析.................................................. 2.1 项目背景................................................................. 2.2 项目必要性............................................................... 3.1调查方案.................................................................. 3.2 现场采样................................................................. 3.3 现场检测及实验室分析..................................................... 3.4 调查数据分析.............................................................

铬污染及其治理

铬污染及其治理 (一)铬污染的产生 铬盐是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之一,其系列产品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一类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高级合金材料、电镀、皮革、颜料、香料、印染、陶瓷、防腐、催化、医药等多种部门,涉及国民经济商品品种的10%。在国际上被列为最具有竞争力的8种资源性原料之一,我国每年需求量为20多万吨。但同时,其产生的铬渣又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重金属工业污染源之一,其中的六价铬化合物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可以通过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分布在肝和肾中,或经呼吸道积存于肺部,可导致多种疾病,并且铬渣中水溶性六价铬,经雨水冲淋,深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因此,铬渣的严重污染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据调查,目前中国直接生产重铬酸盐的企业大大小小多达30多家,年生产能力超过30万吨,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每生产1吨铬盐产品,同时产生2.5"--3吨铬渣,全国每年实际产生约75万吨含铬的新生有毒废渣,加之历年堆存的,累计铬渣不低于200万吨。任意排放、堆存铬渣,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铬渣经雨水淋洗,含铬污水四处溢流、下渗,对土壤、地下水、河道造成污染。铬渣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重视铬渣污染,开展其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为此,国家为铬盐工业中铬渣制定了排放量及渣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标准。

(二)Cr(VI)的毒性 1.Cr(VI)对人体和水生生物的毒性 Cr(VI)对人体的危害较大,因人体吸收途径不同,中毒症状也不同.研究表明,某些Cr(VI)的化合物被发现在体内具有致癌作用,Cr一般先以Cr(VI)的形式渗入人畜细胞,然后在细胞内还原为Cr(111)而构成“终致癌物”,并可与细胞内大分子相结合,引起遗传密码的改变,进而引起细胞的突变和癌变。cr(Ⅵ)对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等生理活动亦有明显影响.据报道Cr(V-I)可抑制鱼体中乳酸脱氢酶、琥珀酸脱氢酶、苹果酸脱氢酶和异柠檬酸脱氢酶等呼吸代谢酶的活性。研究表明,随着铬酸钠浓度的增加,可引起青锵鱼细胞内染色体畸变,染色单体损伤和改变。 2.Cr(VI)的植物毒性 植物体内Cr主要来自根系吸收,浓度范围大约为0.2—1.0mg·kg一.与其他金属元素类似,进入植物体内的Cr对植物的毒性机理可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的Cr进入植物内干扰了离子间原有的平衡系统,造成正常离子的吸收、运输、渗透和调节等方面的障碍,从而使代谢过程紊乱;二是较多的Cr进入植物体内后,能够与核酸、蛋白质和酶等大分子物质结合,使其改变生物活性或活性降低.研究表明,低浓度的Cr即可对小麦产生毒害,lmg·L—Cr(VI)溶液即会抑制小麦生长,10mg·L一处理时,生长受到抑制达50%,20mg·L。和50mg·L一时,生长受到抑制分别达66%和90%以上;小麦严重受害时表现为叶片变黄,出现铁锈状黄色斑点,根变细,整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义联庄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 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上 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治理秸秆焚烧、煤烟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为重点, 进一步严格执法巡查,对大气环境进行全方位综合治理,实现我乡环 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裸露物料场(堆):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秸秆、垃圾焚烧污染。 三、组织机构 组长:史振永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静乡人大主席 马长江副乡长 成员:冯健乡国土所长 田德祥乡安监所长

于福增乡派出所长 崔继军电管所负责人 各村包村干部、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主任由田德祥同志兼任,成员由王东辉、史宝杰同志组成。 四、相关职责 乡政府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对辖区内的道路保洁、物料和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组织实施管理;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辖区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抓好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 、严厉整治矿山扬尘。由乡安委会牵头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非法选矿厂进行停产拆除,拆除后由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监督防止其复发。并从源头制止,加强矿山巡查管理,发现非法开采盗采(挖山皮土、挖矿石、打石板)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 此项工作由乡安委会牵头,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配合。 、污染小企业治理。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并加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拆除一例,坚决不让其在我乡有生存的空间。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打好蓝X卫战,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X省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抑尘、减煤、禁燃、减排、治车、提标等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精准发力、联防联控,高效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X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8%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或优于上年年均浓度水平,降尘量年平均浓度较上年持续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O3、CO年均浓度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二级范围以内,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西北省会城市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严格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1)保障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督促、督导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建筑物拆除、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

任,保障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渣土挖运扬尘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纳入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具体承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X公司、X 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全年 (2)严格开复工许可管理。各地区严格实行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商砼企业、渣土挖运作业开复工审批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和商砼企业春季开复工前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切实督促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凡是未达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裸露地覆盖、洒水清扫降尘“五个100%”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或复工许可)等开复工手续,商砼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对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拆迁、生产的施工工地和商砼企业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管重罚,待全面达到“五个100%”扬尘防控标准后,方可准许施工和生产作业。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X公司、X综合开发项目管委会、X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间:X年5月底

铬污染及其治理

铬污染及其治理 (一)铬污染的产生铬盐是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之一,其系列产品是我国 重点发展的一类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高级合金材料、电镀、皮革、颜料、香料、印染、陶瓷、防腐、催化、医药等多种部门,涉及国民经济商品品种的10%。在国际上被列为最具有竞争力的8 种资源性原料之一,我国每年需求量为20 多万吨。但同时,其产生的铬渣又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重金属工业污染源之一,其中的六价铬化合物具有很强的氧化性,可以通过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分布在肝和肾中,或经呼吸道积存于肺部,可导致多种疾病,并且铬渣中水溶性六价铬,经雨水冲淋,深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因此,铬渣的严重污染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据调查,目前中国直接生产重铬酸盐的企业大大小小多达30 多家,年生产能力超过30 万吨,总产量居世界第一位。每生产1 吨铬盐产品,同时产生2.5"--3 吨铬渣,全国每年实际产生约75 万吨含铬的新生有毒废渣,加之历年堆存的,累计铬渣不低于200 万吨。任意排放、堆存铬渣,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铬渣经雨水淋洗,含铬污水四处溢流、下渗,对土壤、地下水、河道造成污染。铬渣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重视铬渣污染,开展其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为 此,国家为铬盐工业中铬渣制定了排放量及渣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标准。 二) Cr(VI) 的毒性 1. Cr(VI) 对人体和水生生物的毒性 Cr(VI) 对人体的危害较大,因人体吸收途径不同,中毒症状也不同.研

究表明,某些Cr(VI) 的化合物被发现在体内具有致癌作用,Cr 一般先以 Cr(VI) 的形式渗入人畜细胞,然后在细胞内还原为Cr(111) 而构成“终致癌物”,并可与细胞内大分子相结合,引起遗传密码的改变,进而引起细胞的突变和癌变。cr(⑴对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等生理活动亦有明显影响.据报道Cr(V-I) 可抑制鱼体中乳酸脱氢酶、琥珀酸脱氢酶、苹果酸脱氢酶和异 柠檬酸脱氢酶等呼吸代谢酶的活性。研究表明,随着铬酸钠浓度的增加,可引起青锵鱼细胞内染色体畸变,染色单体损伤和改变。 2. Cr(VI) 的植物毒性 植物体内Cr 主要来自根系吸收,浓度范围大约为0.2—1. 0mg ? kg 一.与其他金属元素类似,进入植物体内的Cr对植物的毒性机理可能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的Cr 进入植物内干扰了离子间原有 的平衡系统,造成正常离子的吸收、运输、渗透和调节等方面的障碍,从而使代谢过程紊乱;二是较多的Cr进入植物体内后,能够与核酸、蛋白质和酶等大分子物质结合,使其改变生物活性或活性降低.研究表明,低浓度的Cr即可对小麦产生毒害,Img -L —Cr(VI) 溶液即会抑制小麦生长,10mg ? L 一处理时,生长受到抑制达50%, 20mg ? L。和50mg ? L 一时,生长 受到抑制分别达66%和90%以上;小麦严重受害时表现为叶片变黄,出现铁锈状黄色斑点,根变细,整个植株生长受到抑制以至最后枯死.在土培实验中,当土壤中Cr(VI) 为50mg?kg.-时,水稻生长开始受影响,且减产10%,受 害的水稻植株变矮,叶片狭窄,叶色枯黄,分蘖减轻,叶鞘呈黑褐色,根系溃烂且细短而稀疏,生长严重受抑。 3. Cr(VI) 对微生物的毒性微生物在土壤生态系统物质循环与养分转

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115 [2011]11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1]115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17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近期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我部将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并于2011年9月1日、9月15日两次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化学品环境管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出重拳、用重典”的总体要求,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有效遏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现将《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两次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合理配置资源、注重质量控制、强化审查监督,统筹安排好两项执法检查,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请各省级环保部门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系人(电话、传真、移动电话),12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张辉钊赵志勇 联系电话:(010)6655644566556473 传真:(010)66556444 电子邮箱:jcjc@ 附件:1.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化学品危险废物检查通知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路基工程大气污染(扬尘)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二、路基工程施工扬尘来源 1、土方挖掘施工中易产生扬尘 2、现场堆放的材料易产生扬尘 3、运输车辆大量进出施工场地易导致道路扬尘 4、清表堆放的淤泥、垃圾易产生扬尘 5、路拌石灰时易产生扬尘 三、扬尘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及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四、组织建立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加强大气污染(扬尘)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树立企业形象,建立了大气污染(扬尘)防治工作领导体系。 组长:

副组长:成员: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组织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指挥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的组织,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配合做好现场宣传工作。具体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 组员:对负责区域内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当发生污染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项目部负责扬尘防治的专职人员两人(),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会计:负责扬尘污染防治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列帐清晰便于检查。

路基施工区负责人职责 1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布置,机械设备按现场布置图规定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置和调整。便道通畅、平坦、整洁,无扬尘,排水畅通。 2 加强大气污染和扬尘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 在机械化施工运转中产生扬尘时要及时洒水,以保证高速通行畅通。 4材料堆放分类,堆放整齐,及时覆盖。 5材料运输时用帆布将车斗遮盖。 6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经常洒水降尘。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指责,加强管理;

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国家科技部

附件1 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一、指南说明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对工业污染场地土壤进行修复,确保人居环境安全已是当前国家环保工作的新热点。针对我国工业污染场地特点和修复需求,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技术与设备,并进行工程示范,推动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引领和支撑我国工业污染场地整治与再开发利用工作,任务十分迫切。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一五”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的总体部署,本领域2009年拟启动“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重点项目,围绕受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铬渣等污染的工业场地土壤修复,开展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 本重点项目拟安排国拨专项经费2500万元,下设四个课题,以课题为基本单元受理申请,各课题在完成本课题研究任务的同时,有义务与其他课题协作共同实现项目目标。课题鼓励产学研结合,每一个申请团队必须有企业参与(部分课题需由企业牵头)。每个课题可以由一家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多家共同承担。对于多家单位共同承担

的,由申请单位自行组合形成课题申请团队(同一个课题组只能参加一个申请团队),并提出课题组长和依托单位。由课题依托单位具体负责课题的申请。本项目采取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课题的承担单位。 各课题申报单位须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中各课题的控制性考核指标提出详细的课题考核指标,且不得低于指南中的控制性指标。二、指南内容 1.项目名称 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 2.项目总体目标 针对我国工业污染场地特点和修复需求,选择有机氯农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氯联苯、铬渣等典型工业污染场地,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污染场地土壤的修复技术与设备,建立一批典型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综合示范工程,制订相关的风险评估与修复技术管理规范,引导我国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高技术发展方向;通过产学研结合,推动我国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为我国典型工业场地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3.项目的课题分解和主要研究内容 本项目分解成如下四个课题。各课题的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如

西宁市铬渣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设计投

西宁市铬渣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设计刘会雄1白庆中 1 黄守斌1 (1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84) 摘要铬渣是铬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工业固体有毒废弃物。青海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和污染土总量数量巨大,为83.13万吨,本项目即为铬渣治理工程设计。杨沟湾铬渣解毒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日处理规模为350吨/天;付家寨铬渣解毒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日处理规模为500吨/天。解毒处理后的无毒铬渣总量为62.57万吨,平均日填埋量为1042吨/日。铬渣解毒包括铬渣筛分破碎、水溶性铬的浸出和还原、酸化浸泡、酸溶性六价铬的还原、解毒后铬渣的脱水5个工段。解毒后铬渣按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填埋进行填埋。从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运行数据来看,铬渣各项指标处理效果好。 关键词:铬渣湿法(酸溶)解毒技术设计 一、工程概况 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综合治理项目,由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承担设计和工艺运行的技术指导。本项目共建设2座铬渣解毒处理厂,杨沟湾铬渣解毒处理厂和付家寨铬渣解毒处理厂。采用湿法(酸溶)解毒技术对铬渣进行解毒,包括铬渣筛分破碎、水溶性铬的浸出和还原、酸化浸泡、酸溶性六价铬的还原、解毒后铬渣的脱水5个工段。解毒后铬渣填埋场位于付家寨山石头沟内,紧靠付家寨铬渣堆放场。 1.1铬渣来源 本项目所要治理的铬渣为已破产的原青海铬盐厂遗留下来的铬渣。该铬渣来源于该厂重铬酸钠生产过程中在浸滤工序排出的固体废弃物。铬铁矿、纯碱和有钙填料(白云石等)经过回转窑氧化焙烧生成铬酸钠熟料,熟料水浸得到铬酸钠溶液,浸取液加工成重铬酸钠产品;浸取后的沉渣即为铬渣。原青海铬盐厂产生的铬渣主要堆存于付家寨铬渣堆放场、杨沟湾铬渣堆放场和七一路延长段铬渣堆放场。

浙江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美丽浙江建设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实现涉工业炉窑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促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措施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严控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

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2020年底前,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三)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见附2-1)。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浙环发〔2019〕14号)执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 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中,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日用玻璃、矿物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钼行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100、1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见附2-2),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 — 2 —

铬污染场地调查与土壤污染调查与监测

铬污染场地调查与土壤污染调查与监测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小姐 136—6236 5104 一、铬的危害性 1.1 对人体的危害 铬如同铁、锌、铜、锰、钴、硒等其他元素一样,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三价铬是生物所必须的微量元素之一,有激活胰岛素的作用,以增加对葡萄糖的利用,是人体维持糖代谢和脂肪代谢的必要物质,能保持血清中胆固醇的恒定,缺铬会引起动脉粥样硬化和葡萄糖耐力受损,葡萄糖、脂肪等代谢紊乱,遗传不正常等,低浓度铬会刺激植物生长和增产。三价铬在植物中的含量为(0.23~1)ppm,在动物中的含量为(0.075~1)ppm,在正常人的肺、肾、脾、胃中的含量为(50~980)ppm。成人大约每日需消耗700μg的铬,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但是过量的铬对人类和动植物都有害,铬的毒性与其价态及水溶性有关。金属铬及其合金不会引起中毒,产生毒性作用的是铬的化合物,其中具有强氧化性和透过体膜能力的Cr6+毒性最强,是Cr3+毒性的100倍。Cr3+在自然界中的流动性小,易沉淀,是重要的微量营养物质,但Cr3+不易被消化道吸收,对皮肤有刺激和过敏作用,易在皮肤表层和蛋白质结合而形成稳定络合物,引起皮炎和铬疮;Cr3+在动物体内的肝、肾、脾和血液中不易积累,而在肺内存量较多,对肺有一定的伤害;另外,Cr3+对抗凝血活素有抑制作用,超过一定量时有致癌作用。 Cr6+总是以氧化物CrO 3、含氧酸根Cr 2 O 7 2-、CrO 4 2-的形式存在,而且流动性 强、毒性大。由于Cr6+的强氧化性,对人体皮肤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引起皮肤灼伤和溃疡,长期摄入会导致肉瘤、扁平上皮癌、腺癌等疾病;眼睛接触后会引起角膜损伤。铬化合物可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体内,Cr6+对呼吸系统的损害主要表现是鼻中隔膜穿孔、咽喉炎和肺炎等疾病;Cr6+对内脏的损害通过消化道侵入造成嗅觉和味觉减退以至消失,剂量小时也会腐蚀内脏;Cr6+化合物

河北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河北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013—2017年) 为切实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印发的《“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发〔2012〕1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为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产生源头控制,提升全过程监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转移行为,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利用处置保障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水平,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 二、目标指标 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险废物底数,规范化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环境风险显著降低。 1.完成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2.全省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总量比2010年增加75%以上(持证单位); 3.市级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

4.设市城市(包括县级市、地级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5.完成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任务;焚烧设施负荷率达到75%以上。 6.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到2017年,全省危险废物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规范的危废环境管理机构并实现达标验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危险废物基础调查 1、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依托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涉及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所有信息数据全部纳入系统数据库。2013年底前,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并形成动态更新机制。2015年底前,全面摸清全省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到2017年,建成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分级动态管理。(责任部门:省环保厅) 2、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调查。2014年底前,组织开展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编制人员:龚震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1) 3.1 工程性质 (1) 3.2 工程简况 (1)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 3.2.2建筑简况 (1) 3.2.3结构简况 (2) 3.2.4周边环境情况 (2) 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3) 五、现场污染源及控制要点 (3) 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3) 6.1组织保证措施 (4) 6.2现场治理措施 (5) 6.2其他治理措施 (8)

一、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地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地带,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徐建安质监[2013]号《徐汇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若干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8]第151号《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2017(A)版。 三、工程概况 3.1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3.2 工程简况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位于徐汇区,场地东侧为云锦路、南侧为龙耀路、西侧为规划丰谷路,北侧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项目地块。场地东侧云锦路下有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区间隧道,最近处距离小于50m。 3.2.2建筑简况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工程基地面积19790㎡,总建筑面积194485.5㎡。超高层塔楼外形趋近于五边形,塔楼总楼层为52层。塔楼主要用途分为航空服务管理办公楼层与航空维修培训两部分,1~4层为大堂和宴会会议等

铬渣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铬渣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摘要 本文主要对新密大隗镇历史遗留堆存铬渣处理生产的经验总结。概述了铬渣处理方法,介绍了我国铬渣污染场地分布与堆存现状及河南省铬渣污染场地具体位置与堆存现状。对湿法解毒处理铬渣中酸度控制、固液比控制、渣泥处理指标控制、设备与环境管理、最终废液处理等要素进行总结。在生产中,通过加酸工艺改进、固液比调整、设备维护和改造、操作人员培训等,提高了铬渣处理效率,改善生产环境,降低了劳动强度,积累实践经验,使铬渣处理生产平稳进行,经处理后的渣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了在处理堆存铬渣的同时,不产生二次污染。对采用湿法解毒处理铬渣提供宝贵经验。 关键词:铬渣处理、湿法解毒、酸度控制、固液比

目录 摘要.............................................................................................................................. I 1引言 (1) 1.1铬渣处理技术 (1) 1.1.1干法解毒 (2) 1.1.2湿法解毒 (3) 1.1.3其他方法 (4) 1.2铬渣处理的意义 (4) 1.2.1铬渣的危害 (4) 1.2.2我国铬渣污染场地分布与堆存现状 (5) 1.2.3河南省铬渣污染场地分布与堆存现状 (7) 2铬渣处理生产工艺 (8) 2.1铬渣处理工艺与设备 (9) 2.1.1工艺流程 (9) 2.1.2处理设备 (10) 2.2分析项目与方法 (11) 2.2.1在指标控制项目 (11) 2.2.2指标检测方法 (11) 3铬渣处理生产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13) 3.1工艺指标控制问题与解决方法 (13) 3.1.1酸度控制问题与解决方法 (13) 3.1.2固液比控制问题与解决方法 (14) 3.1.3渣泥处理指标控制问题与解决方法 (15) 3.2设备与环境问题与解决方法 (15) 3.3处理后最终废液 (17) 4结论 (17) 致谢 (18) 参考文献 (18)

铬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

第40卷第2期2008年2月无机盐工业 铬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研究 宋玄,李裕,张茹 (中北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摘要:Cr(VI)是世界公认的有毒致癌物,对人类健康有严重危害。随着铬化工行业的发展,铬污染问题,尤其是土壤的铬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本文描述了铬在土壤中的形态变化及土壤对铬的吸附特性,介绍了隔离包埋法、固化稳定法、化学还原法、土壤淋洗法、电化学修复法、微生物修复法和植物修复法等多种铬污染土壤的修复方法。并展望了当前土壤铬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为科学合理地处理土壤修复问题提供了方向。 关键词;铬;土壤;修复;污染治理 0引言 自1958年以来,我国铬盐生产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铬及其相关化合物己成为无机盐行业中的一类重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冶金、印染、机械、陶瓷、医药和建材等多种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铬工业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尤其是土壤的铬污染。土壤中的铬来源主要有土壤本身所含的铬,铬原料及铬产品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铬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通过大气沉降、淋雨和堆放进入土壤,灌溉用水中的铬等。Cr(VI)是世界公认的有毒致癌物,Cr(VI)以CrO42-形式透过细胞膜刺激皮肤,使皮

肤过敏,并对食道、呼吸道造成损害,通过食物链在人体内富集,引发一系列病变,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因此,土壤铬污染修复问题备受关注。 1铬在土壤中的形态 铬与土壤间的各种物理化学吸附、沉淀络合作用导致铬在土壤中的形态变化。铬在土壤中的形态主要以Cr(Ⅲ)和Cr(VI)为主,Cr(Ⅲ)和Cr(VI)之间可相互转化。碱性条件下,Cr(Ⅲ)遇到强氧化物质可氧化为Cr(VI);酸性条件下,Cr(VI)遇到还原性物质还原为Cr(Ⅲ)。 土壤中铬的形态与土壤pH值有关。土壤中Cr(VI)形态有Cr2O72-、H2CrO4、HCrO4-;和CrO42-。中性和碱性条件下,Cr(VI)主要以CrO42-形式存在,少部分以难溶铬酸盐(CaCrO4、BaCrO4和PbCrO4等)的形式存在;酸性条件下,Cr(VI)主要以HCrO4-形式存在。 2土壤对铬的吸附特性 土壤对离子有吸附交换作用,表现为土壤对铬有一定程度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具体情况与土壤的类型、土壤性质(pH、Eh、孔隙率、含水率等)以及土壤所含矿物的类型有关。 Cr(Ⅲ)在进入土壤后,9%以上可被吸附固定,少量Cr(Ⅲ)呈游离态,毒性较小。Cr( VI)则不易被土壤吸附,大部分以游离态存在,仅有8.5%~36.2%可被吸附固定。粘土对Cr(Ⅲ)的吸附能力是Cr(VI)的几十到上百倍,土壤中粘土含量越多,土壤对铬的阻滞能力越强,吸附量也越大。碱性土壤的铬吸附能力一般大于酸性土壤。铬吸附能力顺序为高岭土>伊利石>蛇石和蒙脱石。所以,红壤(组成以高岭土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 状况 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 措施与行动 【法规标准建设】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导则》;起草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和审批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导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细则;组织起草了《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完成75个《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复核工作。国家发改委对43个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含重庆两个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下达了投资计划,批准总投资1817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966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72067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71593万元;批复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3个能力建设项目,批准项目总投资602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3217万元,地方配套投资7033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18万元(其中31个放射性废物库项目资金28918万

元,二恶英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2006年,《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共下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1211万元。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13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共审批颁发12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配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范围选择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作为重点行业,开展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及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对部分省市的铬渣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办。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密切配合,在上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再次对东南沿海部分省市医疗废物开展了专项检查。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 国家环保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将中国淘汰和国际公约禁止使用的17种有毒化学品列入中国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包括188种有毒化学品,自2006年1月1日起替代《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第一、二批)》,按《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管理并设立为期一年的过渡期。2006年,共审核和发放《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281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10518份。 【进口废物管理】 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 整改我县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16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台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台 1. 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6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 摸清底数。2016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XX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 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 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16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 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台 1.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在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 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16年6 月30日前,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16年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6月30日前,XX区禁燃区内的经 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16 年6 月30 日前, 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按照《县扬 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日前, 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 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 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 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

云南省曲靖市铬渣污染事件

我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环保法庭却面临无案可 审 2012-06-05 09:28:39来源:中国青年报 [我要评论][分享][[打印本稿][字号: 小中大] 2011年6月的云南省曲靖市铬渣污染事件过去整整一年后,两家民间环保组织针对造成污染的两家企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终于有了新进展。据悉,原被告双方日前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面对一直以来公益诉讼所遭遇的起诉难、举证难、审理难、执行难的困扰,不少草根环保组织都曾提起公益诉讼,但往往都过不了法院“立案”这一关。此案是国内首例由草根环保组织提起并被法院受理的环境公益诉讼。 民间环保组织当原告首获立案 去年6月的铬渣污染事件发生后,2011年8月,两家环保组织与部分环境公益律师对铬渣污染事件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2003年12月陆良县环境监测站在对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记者注)、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科技——记者注)的新建项目1万吨铬粉建设项目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称,该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是生产维生素K3过程中产生的”,“但该废渣全部用于铬粉生产,故该工艺无废渣排放。” 2004年1月7日,陆良县环境保护局签署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新建,但应注意以下几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水必须循环使用,严禁外排,并防止跑冒滴漏渗现象;废气必须做到达标排放;保护周边环境,搞好厂区绿化美化工作;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但是,两被告并没有按照陆良县环保部门的要求,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铬渣全部用于铬粉生产,被告不仅外排废渣,而且已经堆存近15万吨的铬渣。更为严重的是,在该铬渣堆放场下游几十米的南盘江边,有一个泵房,该泵房从该段南盘江抽水灌溉铬渣堆放场周边的农田,灌溉的作物包括水稻和玉米。被告对南盘江的污染已经扩大到附近的农田和农民。经珠江委调查组取样分析,在黄泥堡水库、南盘江下桥闸上下游等敏感点水体检出六价铬污染;被告铬堆渣场范围内,六价铬检出超标。 为此,2011年9月,两家环保组织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消除危险并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评估报告为准),这笔赔偿款付至第三人(即曲靖市环境保护局)专门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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