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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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2014—2017)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增强残疾人服务功能,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我盟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期实现残疾人小康目标,依据盟委、行署《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结合我盟实际,特制定2014—2017年兴安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全面落实中残联六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完善政策、推进工程项目、强化公共服务为重点,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提高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满足残疾人需求,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步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按照普惠加特惠的要求,把残疾人的利益保障好、实现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工作体制。各级党委、政府从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大局重视残疾人工作,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发挥残工委的主导、协调作用,实行常态化领导,形成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

——坚持重点保障与制度保障相结合。根据残疾人的普遍要求和特殊需求,实行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持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

——坚持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把“两个体系”纳入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依靠政策推动,优先予以发展,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和项目,实行重点推进,围绕完善“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坚持社会参与。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动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优势,关心帮助残疾人,积极支持残疾人事业,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力、感召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各尽所能的良好环境;

三、规划总目标

——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保障水平达到全区平均标准,基本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做到全覆盖、服务机制健全、服务功能到位,残疾人基本需求通过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制度性保障;

——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形成系统、规范的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功能定位合理、适合残疾人康复需求、覆盖全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95%。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形成以盟托养机构龙头、旗县市托养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明显改善,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达到创建目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400户,建立健全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实现残疾人信息无障碍;

——建立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形成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残疾人综合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好综合服务功能。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部实现达标,残疾人专职委员人数达到920人,并全面实现实名持证上岗。实现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和专职委员、嘎查村社区残协委员配备率三个100%的目标。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和专项重点工程安排, 完成盟市、旗县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街道残疾人温馨家园等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残疾人基础服务网络。

1、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规划要求,盟级建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该中心拟投资3200万元,上级投资26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目前中心的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可望在2014年经国家立项后建设。建立旗县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十二五”期间,我盟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将陆续立项建设,目前3个旗县市的项目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力争到2017年建成盟、旗县市康复中心。

2、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十二五”期间,自治区计划

在旗县市级普遍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我盟除乌兰浩特市外五个旗县市均建立残疾人托养中心,每个托养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投资600万元,其中上级投入487.5万元,地方配套112.5万元。目前托养中心项目规划正在制定,有的旗县市已经完成选址、设计工作,待项目立项后启动建设。到2017年,我盟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全部建成。

3、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自治区规划,我盟扎赉特旗、突泉县、科右前旗将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服务设施,每个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300万元,其中上级投资210万元,地方配套90万元。目前项目旗县市正在进行项目建设的规划等前旗工作,力争到2017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4、建立11个街道温馨家园。按照自治区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盟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11街道将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庇护性劳动等服务。每个家园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基建和改造资金30万元,全部由自治区投资。根据规划目标,我盟项目旗县市将做好项目统筹规划建设,盟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成。

(二)残疾人民生工程

1、扩大残疾人低保范围。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救助、社会保障补助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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