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解读精品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8)
加分指标及分值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分值
10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 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 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 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加分指标及分值
➢ 5、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最高分值40分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
➢ 6、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目前仅指环卫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
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 7、远郊重点区域,最高分值20分
远郊重点区域目前仅指临港地区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 事犯罪记录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3)
基础指标及分值
➢ 1、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
少1岁,积分增加2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4)
基础指标及分值
➢ 2、教育背景
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1)
加分指标及分值
➢ 8、表彰奖励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目录),最高分值 110分)
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2)
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 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 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的依据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7)
加分指标及分值
➢ 1、紧缺急需专业
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 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目前按照今年本市应届大学生 进沪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执行(沪教委学〔2013〕5号 ),105个专业
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 职业资格(30个+21个),积10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积140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专业、工种与所聘 岗位需相符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6)
基础指标及分值
➢ 4、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 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一票否决指标
➢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行为记录和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 积分资格
总积分标准分值
➢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4)
居住证政策的过渡衔接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9)
加分指标及分值
➢ 4、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的,积25分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 ,积50分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 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0)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 理试行办法》
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申办 本市
>人员申办本市常住 户口办法》和《实施
细则》
常住 户口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 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和《实施细则》
公共服务待遇梯度主要差异
上海户籍
享受低保、购买共有 产权房、家属投靠
积分管理对象
子女参加 本市中考、高考
证照办理、计划生育、基 本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
(只认可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 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5)
基础指标及分值
➢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42个工种,下同)五级,积15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力发〔2013〕31号)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
申请积分对象
➢பைடு நூலகம்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 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根据个人学历、职称、 技能、年功等情况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的,可以享受人才待遇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2)
积分指标体系
➢ 基础指标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内容提要
政策 框架
居住证 积分管理
居住证 申办户籍
户籍直接 引进
配套政 策
上海来沪人员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图
服务和管理依据
居住
申办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
登记
临时居住证
和管理若干规定》
来
沪 人
投靠 就读
就业 缴保
申办 上海市 居住证
获取积 分资格
, 享受人 才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 法》和《上海市居住 证申办实施细则》
居转户、公租房、子女参 加本市中高职自主招考
临时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
内容提要
居住证 积分管
理
政策框架
居住证 申办户籍
户籍直接 引进
配套政 策
居住证积分管理
文件依据
➢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3
〕40号)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
年龄、教育背景或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 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 加分指标
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投资纳税或带动
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配偶为本市户 籍人员、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表彰 奖励
➢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 一票否决指标
减分指标及分值
➢ 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 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 ,每次扣减150分
➢ 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 分
➢ 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 减15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3)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8)
加分指标及分值 ➢3、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分值
10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 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 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 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加分指标及分值
➢ 5、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最高分值40分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
➢ 6、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目前仅指环卫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
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 7、远郊重点区域,最高分值20分
远郊重点区域目前仅指临港地区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
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严重刑 事犯罪记录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3)
基础指标及分值
➢ 1、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
少1岁,积分增加2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4)
基础指标及分值
➢ 2、教育背景
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1)
加分指标及分值
➢ 8、表彰奖励
(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目录),最高分值 110分)
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本市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2)
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 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 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的依据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7)
加分指标及分值
➢ 1、紧缺急需专业
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 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目前按照今年本市应届大学生 进沪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执行(沪教委学〔2013〕5号 ),105个专业
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 职业资格(30个+21个),积10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积140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专业、工种与所聘 岗位需相符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6)
基础指标及分值
➢ 4、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 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一票否决指标
➢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行为记录和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 积分资格
总积分标准分值
➢ 《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4)
居住证政策的过渡衔接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9)
加分指标及分值
➢ 4、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的,积25分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 ,积50分
等于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 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0)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 理试行办法》
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申办 本市
>人员申办本市常住 户口办法》和《实施
细则》
常住 户口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 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和《实施细则》
公共服务待遇梯度主要差异
上海户籍
享受低保、购买共有 产权房、家属投靠
积分管理对象
子女参加 本市中考、高考
证照办理、计划生育、基 本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
(只认可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 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5)
基础指标及分值
➢ 3、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42个工种,下同)五级,积15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力发〔2013〕31号)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
申请积分对象
➢பைடு நூலகம்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 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根据个人学历、职称、 技能、年功等情况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的,可以享受人才待遇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2)
积分指标体系
➢ 基础指标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解读
内容提要
政策 框架
居住证 积分管理
居住证 申办户籍
户籍直接 引进
配套政 策
上海来沪人员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图
服务和管理依据
居住
申办
《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
登记
临时居住证
和管理若干规定》
来
沪 人
投靠 就读
就业 缴保
申办 上海市 居住证
获取积 分资格
, 享受人 才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 法》和《上海市居住 证申办实施细则》
居转户、公租房、子女参 加本市中高职自主招考
临时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
内容提要
居住证 积分管
理
政策框架
居住证 申办户籍
户籍直接 引进
配套政 策
居住证积分管理
文件依据
➢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3
〕40号)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
年龄、教育背景或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 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 加分指标
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投资纳税或带动
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配偶为本市户 籍人员、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表彰 奖励
➢ 减分指标
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 一票否决指标
减分指标及分值
➢ 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 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 ,每次扣减150分
➢ 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 分
➢ 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 减150分
积分管理政策主要内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