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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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附件1)

附件1

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序号名称基本特征数量提取部位提取方法提取人备注

见证人:办案单位(盖章)

提取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页共页

附件2

现场勘验平面示意图

制图人:制图时间:

附件3

现场照片

照相人:照相时间:

附件4

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

案件编号:勘查号:

现场分析

(包括实地勘验、调查访问和检验鉴定等资依据的资料

料)

侵害目标及损失

作案地点

作案时段作案进出口

作案手段侵入方式

(包括用于破坏、威胁、行凶、交通、照明作案工具

的工具、及其数量和特征等)

作案动机目的

案件性质

作案人数

作案过程

作案人特点

串并意见与根据

(包括侦查方向与范围、痕迹物证应用与保工作建议

管、侦查破案途径与措施、技术防范对策等)现场分析人

年月日

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侦查人员姓名、单位

记录人姓名、单位

当事人:

对象: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事由和目的:

地点:

过程和结果:

侦查人员:

记录人:

当事人: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第页共页注明:该笔录适用于检查、复验复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辨认、提取。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存根)

铁津公()调证字〔〕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证据持有人

地址

调取证据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副本)

铁津公()调证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月日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

年月日

此联附卷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铁津公()调证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月日此联交证据持有人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证据持有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提交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提交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存根)

×公()扣字〔〕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

被扣押单位

扣押原因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副本)

×公()扣字〔〕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

持有人:见证人:公安局(印)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此联附卷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公()扣字〔〕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

公安局(印)

年月日此联交持有人

扣押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持有人:见证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安局

登记保存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和印章)

案由办案单位

持有人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下列财物、文件进行登记保存。在登记保存期间内未经本机关批准,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编号名称保存地点数量特征备注

证据持有人:见证人: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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