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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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笔录附件1)
附件1
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
序号名称基本特征数量提取部位提取方法提取人备注
见证人:办案单位(盖章)
提取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页共页
附件2
现场勘验平面示意图
制图人:制图时间:
附件3
现场照片
照相人:照相时间:
附件4
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
案件编号:勘查号:
现场分析
(包括实地勘验、调查访问和检验鉴定等资依据的资料
料)
侵害目标及损失
作案地点
作案时段作案进出口
作案手段侵入方式
(包括用于破坏、威胁、行凶、交通、照明作案工具
的工具、及其数量和特征等)
作案动机目的
案件性质
作案人数
作案过程
作案人特点
串并意见与根据
(包括侦查方向与范围、痕迹物证应用与保工作建议
管、侦查破案途径与措施、技术防范对策等)现场分析人
年月日
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侦查人员姓名、单位
记录人姓名、单位
当事人:
对象: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事由和目的:
地点:
过程和结果:
侦查人员:
记录人:
当事人:
见证人:
其他在场人员:
第页共页注明:该笔录适用于检查、复验复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辨认、提取。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存根)
铁津公()调证字〔〕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证据持有人
地址
调取证据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副本)
铁津公()调证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月日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
年月日
此联附卷
北京铁路公安局天津公安处
调取证据通知书
铁津公()调证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
。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处(印)
年月日此联交证据持有人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证据持有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提交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提交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存根)
×公()扣字〔〕号
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出生日期
被扣押单位
扣押原因
批准人
批准时间
办案人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
填发人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副本)
×公()扣字〔〕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
持有人:见证人:公安局(印)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此联附卷
﹡﹡﹡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公()扣字〔〕号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
公安局(印)
年月日此联交持有人
扣押清单
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
持有人:见证人:保管人: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公安局
登记保存清单
(公安机关名称和印章)
案由办案单位
持有人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址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下列财物、文件进行登记保存。在登记保存期间内未经本机关批准,不得转移、变卖、毁损。
编号名称保存地点数量特征备注
证据持有人:见证人:办案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