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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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简况表(讨论稿)

学位授予单位(单位公章)名称:

代码:

学科项目名称:(限学科项目填写)

联系人姓名: 手机:邮箱: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2017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除特别说明外,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人才培养、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等),“/”前后分别填写2012.10.1-2015.3.30和2015.4.1.-2017.9.30日两个时间段的统计数据;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平台、专任教师”等),“/”前后分别填写2015.3.30和2017.9.30两个时间点的统计数据。

二、除特别说明外,“平台、科研获奖”可由参与单位填写(需注明单位数及本单位排序)。其他成果、项目等(论文、专著、专利、教学成果、教材、精品课程、科研项目等)仅统计署名本单位、且本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主持单位的成果。凡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三、师资队伍原则上只能填写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专任教师,以及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7.9.30合同尚在有效期间)的外籍教师;同一教师原则上不得在多个单位重复填写。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医科可以填写直属附属医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填写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医院、合作医院、教学医院等人员。

四、所有学生(包括多单位联合培养的学生)仅限学位授予单位填写。

五、本表中的科研经费应是本单位实际获得并计入本单位财务账目的经费。

六、其他说明

1.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2.本简况表应采用A4普通纸“无线胶订”方式简装(白色封面,一式两份),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任超、徐鹏翔,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第一部分建设成效

Ⅰ师资队伍与资源

注:①“生师比”是指学校专任教师数与折合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应采用教育部规划司标准口径统计。“境外经历”

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获得学位或在境外连续工作超过10个月。

②“A类人才”是指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入选者、973首席科学家、

马工程首席科学家、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优青基金获得者、军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同一人员有多种头衔的仅统计一次);“B类人才”是珠江学者、广东省杰青、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以上培养对象。同一人员有多种头衔的,仅统计一次。

注:①若同一团队获得多次资助,“资助金额”可累加,“资助时间”可依据实际资助情况填写历次资助期间。

注:①整体建设高校依次列出学校主要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简况;重点学科项目依次列出主要方向的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简况,一般不超过6个。

②同一专家有多种头衔的,最多统计两种。2015.4.1至2017.9.30期间入职的专家,请在入职时间前标注“★”。

注:①“国家级平台”仅统计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教育部平台”仅统计2011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同一平台有多种冠名的,仅统计一次。

②“参与单位”按署名次序依次填写全部建设单位;“本单位主要参与学科”按优先次序依次填写全部参与学

科;下同。

③2015.4.1至2017.9.30期间获批的,请在批准时间前标注“★”。

Ⅱ人才培养

注: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仅统计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仅统计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评选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②“国家级精品课程”仅统计教育部评选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教育部来

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仅限文件中公布的“第一完成单位”统计。

注: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总数”仅统计教育部批准设立或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办学,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项目不计入内)。

②“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生来华学习交流总人数”仅统计在本单位学习交流连续超过90天的境外学生(含

授予学位学生);“赴境外(含港澳台)交流访问学生总人数”仅统计连续出境时间超过90天的学生。

注:本表仅填写2015.4.1至2017.9.30期间学籍在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类别”限填学术学位硕士、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博士。

Ⅲ科学研究

注:①本表仅统计本单位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学术论文”类型限Article、Review(含网络在线发表)。若一篇论文重复被多个数据库收录,仅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统计。“专著”在“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包括著、译著、编著,教材、教学用书不计入内;在“艺术学门类”包括著、译著,编著、教材、教学用书不计入内;其他学科门类仅统计著的情况,译著、编著、教材、教学用书不计入内。

②在“备注”栏中,可对相关成果的水平、影响力等进行简要补充说明,如学术论文为ESI高被引论文、获得

奖励或做出重大学术贡献等情况;如“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得奖励或被译为多种文字出版等情况。

③“代表性学术论文或专著”仅统计2015.4.1至2017.9.30期间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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