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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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艺术与技术的界限消失
电视从无到有,从黑白到彩色,从微波传输到卫星 传输,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从标清到高清,所有 这一切都与电子技术息息相关。
电视艺术与技术的界限消失
不仅如此,那些借助于科学技术而确立起来的电视 技术修辞手法,又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电视艺术语言, 构成了特有的电视美学特征,如多机拍摄、现场编辑、 多媒体的应用以及多种艺术形态、多种表现手法、多 种审美客体的交叉融合以及多种色彩、画面、音响、 光效、场景、情境等元素的渗透。
如单纯的音乐被改变原有的形态和品性,失去了原 有的独立性,而和画面、字幕、剪辑、色彩、镜头等 等各种元素结合,形成另外一种艺术形式,那就是音 乐电视。
电视艺术的“珂拉支”现象
其次,电视艺术还是各种艺术手段和非艺术成分的 拼贴和融合。
马歇尔•麦克卢汉曾提出传播媒介“混合能量”的 概念,即“媒介的交叉和混合,如同分裂或融合一样, 能释放出新的巨大能量”。电视艺术的交杂本性,不 仅“混合”视与听、动与静、时与空、表现与再现, 且将许多非艺术成分广泛地吸收进来,例如电视综艺 节目,可以包括音乐、舞蹈、杂技、猜谜、演讲、论 辩、朗诵、新闻、广播、戏剧小品以及现场演播与电 影、录像相互配合,演播室内景与外景之间穿插等等。
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
电视艺术的大众传媒
传播学是20世纪40年代末期兴起的一门学科,它主 要是从人类文化沟通和交往的特征、途径、方法与目 的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相互之间的交流行为。
大众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分支,它专门研究那些 由记者、编辑、导播、导演等职业传播者使用包括印 刷媒介、电子媒介两个大类的机械媒介,面向读者、 听众和观众,按照特定的组织目标和目的而实施的信 息交流活动及其传播与接受过程。
电视艺术的“珂拉支”现象
此外,电视剧也可把电影、戏剧、广播、音乐、戏 曲,甚至还有新闻、纪录片等各种媒介交叉和融合在 一起也许艺术是第一位 的,传播是第二位的;而对于电视来说,或许传播是 第一位的,艺术是第二位的。”
由于电视的这种传媒特性,使其传播迅速、覆盖 面广、渗透性强,因而它承担着远比书籍、电影乃至 报纸杂志等其他传统媒介更为重要的“大众传播功 能”。
传输阶段特征:即时消费的快感 共时消费的神秘 日常性的大众狂欢
即时消费的快感
与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介相比较,电视拥有与广播等 电子媒介共有的特质,即时效性。
基于技术的保证,电视传播由原先的“新近发生 的事实的报道”变为如今的“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 的事实的报道”,将时效性和现场性相结合而成“即 时性”,在与其他媒介的受众争夺中获得更强的竞争 能力。
制作阶段:电视艺术与技术界限的消失 电视艺术 的“珂拉支”现象
电视艺术与技术的界限消失
技术成果在艺术领域的运用,一方面开创了新的艺 术样式,拓展了艺术活动领域,如在照相术的基础上 诞生了摄影艺术;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传统艺术的表现 材料,如西方的刻印技术导致了波普艺术的诞生。
尽管如此,真正的艺术家却一直排斥技术手段, 认为技术的滥用是对艺术创造力的破坏。长期以来, 艺术与技术之间横亘着一条难以逾越的界限。
电视艺术的大众传媒
电视艺术具备成为大众传播媒介的一切要素,并已 毫无争议地成为大众传播媒介中的重要力量。因此我 们可以将电视艺术这一现象置放于大众传播学的研究 体系之中,从信息制作、传播和接受等几个阶段进行 研究。
制作阶段
美国学者罗杰•菲德勒 《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 介》:“传播形态的媒介变化,通常是由于可感知 的需要、竞争和政治压力,以及社会和技术革新的 复杂相互作用引起的。”
电视艺术所呈现出的这种综合和兼容的特性,是 不同事物组合在一起,却又能共存共容,甚至产生相 得益彰的效果,所以,电视艺术的兼容并非简单的拼 贴和排列。
电视艺术的“珂拉支”现象
这种融合与渗透可以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电视 艺术是各种艺术样式的综合与兼容。
音乐、舞蹈、戏剧、文学和绘画等本来都是独立的 艺术样式,但当它们被电视吸纳之后,就失去了它们 相对的独立性,而成为电视艺术元素的一部分。
即时消费的快感
作为电视传播“即时性”的标志性方式,现场直播 一般可以分为:
一是事件发生时的现场直播,是事件发生的当时 当地未经任何人加工的现场实况,包括当时的人物和 环境,例如文艺演出的直播现场。
即时消费的快感
二是经过选择和设计的现场直播,如电视综艺节目 的演出现场,它虽然在播出之前经过一个选题、演播、 美术与灯光等方面的预演设计,但它采用了一种可以 感知的直观视听形象信息,排除受众对于电视传播内 容认同的不确定性,消解受众想象的差异性,使受众 成为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的“目击者”和“参与者”, 从而充分调动受众的主体情感意识,获得一种自我的 判断与理解。
毫无疑问,电视正是这一“复杂相互作用”的产 物,并在技术与社会协同进化中逐渐成长。
制作阶段
简单而论,电视艺术是集视觉、听觉手段于一体, 通过影像、画面、声音、字幕以及特技等多方面传 输信息,给受众以强烈的现场感、目击感和冲击力。
电视艺术的这种传媒特色,主要源自其制作阶段 的高度兼容性,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兼容性不仅是 艺术与技术的兼容,更多的是综合与沉淀各种艺术 样式之后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电视艺术的“珂拉支”现象
一般来说,艺术样式的区分常常是由各自不同的物 质材料、传播途径和审美方式构成的,但是与人类所 创造的其他艺术样式不同,电视艺术主要是将所有艺 术集合在自己的传播平台上所构成的。
这就构成了前苏联传播学者特罗申称之为的“珂 拉支现象”。
电视艺术的“珂拉支”现象
以电子媒介作为技术原理的电视艺术,具有很强的 “侵略”性质,它以信息的大容量与多样化作为本质 特征,使用视听方式所表现出来的记录、复制、再现 和生产的表现功能,产生了极大的电视效应。
从这个角度而言,电视艺术是以科学技术作为自己 存在的前提和发展的基础,电视的艺术与技术失去了 绝对的原则界限,艺术与科学的属性也越发模糊。
电视艺术与技术的界限消失
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势必使电视艺术产生新的美学表 现可能性,电视艺术与技术上的相互吸收利用趋势会 越来越显著,且电视人将不断更新电视艺术的技术修 辞法,提升电视艺术再现和表现现实世界的技术美学 程度,缩短电视艺术创作者与电视观众的距离关系, 从而使其更为贴近现实生活,具有真实性和参与性的 审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