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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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山东省南四湖湖东地区十字河流域,地处枣庄市的滕州市和山亭区境内,坝址位于滕州市羊庄镇西江和前台村北。

三、项目规模

1、设计指标:庄里水库是一座具有防洪、供水等多功能的大(2)型水库,总库容1.3296亿m³,兴利库容0.8亿m³,死库容0.07亿m³,水库大坝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33.64m,坝长3124m。溢洪闸为5×10m开敞式溢洪闸。放水洞为2.0×2.0m钢筋混凝土箱涵,设计引水流量6.01m³/s。电站为坝后式,总装机430kW(2×55kW+2×160kW)。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14.56m,死水位为101.32m,汛期限制水位为114.56m,防洪高水位为116.13m,设计洪水位为116.72m,校核洪水位为118.87m。

2、供水指标:庄里水库位于山东省南四湖湖东地区十字河流域,地处枣庄市的滕州市和山亭区境内,坝址位于滕州市羊庄镇西江和前台村北。水库供水范围为滕州市木石镇路南煤化工基地工业供水和水库以下济枣高速公路以北羊庄镇大部分地区农业灌溉供水。设计水平年年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为3868万m³,其中,向煤化工基地供水2184万m³,向农业灌溉供水772万m³,向生态补水912万m³。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坝后电站装机容量为510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6万kW·h。

3、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河床布置混凝土泄洪与连接坝段(含南、北放水洞),另册探底和低洼地布置壤土均质坝,坝长3124m,坝顶高程111.9m,最大坝高43.9m,北放水洞坝后建电站厂房,电站尾水池设工业、灌溉和生态供水三个出口。

4、庄里水库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混凝土重力坝段、壤土均质坝、南放水洞与北放水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泄洪消能放冲建筑物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

5、工程占地、拆迁与移民安置:工程永久征收土地13443亩,需搬迁移民

12248人,拆迁各类房屋42.98万㎡。

6、工程进度:工程批复总工期36个月,项目已于2016年1月20日水库大坝正式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已经全部招标完成,计划于2018年底完成枢纽工程建设,达到蓄水条件。

四、预计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即为项目经营权转让费,计20亿元人民币。

五、运作方式

本项目选择TOT(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六、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七、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转让期1年,运营期29年。

八、移交

项目合作期满后,中选社会资本应按移交标准,无债务、不设定担保、无偿地把项目运营维护权及其他相关权利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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