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借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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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592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7〕144号下达240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8〕70号下达40万元;《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桂财社〔2017〕133号)结转24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21号)下达280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53号下达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中央下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92万元,实际到位5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280万元,均用于医疗设备采购;《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

升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桂财社〔2017〕133号)结转24万元,因为未招录到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条件的人员,致使项目资金无法使用支出;《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21号)下达280万元和《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53号下达8万元,由于2018年12月才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因此2018年项目没有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规范,根据到位情况、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全县共3家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

通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医院在设备投入的不足,有效保证了医院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推进了医院的发展。项目绩效主要表现在:1、医院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人员配置比例符合各类医院配置标准,人员结构得到优化,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人力及智力保障;2、医疗服务能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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