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口头医嘱登记本

抢救口头医嘱登记本
抢救口头医嘱登记本

宝清县人民医院医院口头医嘱登记本

科室:

宝清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监制

宝清县人民医院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制度:

1、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口头医嘱只能由注册护士在紧急情况下接受。

3、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4、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5、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主治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6、危重紧急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向医生完整复述以获得确认,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实施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

7、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8、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9、抢救结束后应请医生和护士核对已下达的口头医嘱,并及时补记,补记需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字。

10、抢救结束补记医嘱应在6小时内完成。

以上制度违反一条罚款10元,每加一条加罚5元。超时补录医嘱罚款15元,每多超一小时加罚5元。医嘱未补录罚款20元。

注:紧急情况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

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二、急危重症病人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述二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后及时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记录口头医嘱执行情况,并由口头医嘱下达者和执行者签名。五、抢救结束6小时内应请医生及时在病历中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口头医嘱执行护士将口头医嘱执行情况及病人抢救情况补记在护理文件中。 六、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图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二、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3.2.1-3 开具医嘱制度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 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 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

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规定

xxxx医院 紧急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规定 在医疗过程中因病人发生紧急特殊情况需处理时,医生需要下达口头医嘱。为确保病人和手术安全,尤其是保证危重抢救病人的服务质量,严格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口头医嘱适用范围: (一)危重病人的抢救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 (二)医师正在进行无菌操作,无法书写医嘱,而病人又急需处理时; (三)病人突然出现病情变化,而医师不能立即到达现场时,以便在场人员及时给予病人紧急处理。 (四)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临时医嘱的相关规定”,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医师设定: (一)现场医嘱:该病人的负责医师,或急救现场中职称最高者。 (二)电话医嘱:需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并了解该患者病情者。 三、口头医嘱确认措施: (一)根据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原则上应使口头医嘱用得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 (二)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

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 、mg,并重复两遍; (三)如果是电话医嘱除应重复两遍以上外,还应有两人接听核实,在抢救时执行医嘱者应复述后再次确认之; (四)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经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应在6小时内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四、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护士在抢救(含手术)时可执行医生口头医嘱,但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做到“听、问、看、补”。 (一)听医师口头医嘱,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二)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双人查对药品,保留空安瓿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三)抢救(或手术)后须及时补医嘱,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护士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四)如为电话医嘱,应准确地记录下电话号码,医生的姓名、通话时间、医嘱的内容等有关信息。 (五)口头医嘱执行后未能解决病人问题时,基于病人安全,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由上级医师到场处理诊治。

普通医嘱制度与规范,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医嘱制度与规范 一、相关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字。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瞩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定期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个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木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护士值班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相关规范 (一)长期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者。在医生写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1、长期医嘱的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2、长期医嘱的内容有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种类、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手段(如理疗)等。 3、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病人或患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病人,当病情需要时执行,但医生必须写明执行医嘱的间隔时间。执行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所规定的时间间隔。 4.长期医嘱书写要求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30前开出,特殊情况(新入院或危急患者)例外。 (2)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如上午7时作7:00,中午12时写作12:00,午夜12时写作24:00,午夜12时5分,则写作第二天的日期

口头医嘱制度

口头医嘱制度 1目的 规范特殊情况下医嘱制度的执行,确保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正确执行医嘱。 2范围 适用紧急抢救、手术时医嘱执行管理 3要求 3.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一下情况可使用口头医嘱: 3.1.1紧急抢救患者的医嘱 3.1.2手术中,手术医师、麻醉师对正在手术的患者下达的医嘱 3.1.3原则上不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师或值班医师请示上级或主管医师后,由主管医师下达电话指示,下级医师或值班医师转入书面医嘱,下级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将情况记录与病程中。 3.2都头医嘱执行确认过程 3.2.1医师根据患者急救过程,向急救现场护士下达口头医嘱; 3.2.2护士接获医师口头医嘱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内容; 3.2.3下达医嘱的医师要明确示意,回答“正确”,确认

护士复述的医嘱内容; 3.2.4现场有其他医务人员时,由主持抢救者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医嘱时间(准备到时刻)、医嘱内容(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医疗操作方式等);在特别紧急且人手紧张情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就诊者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嘱内容 3.3保留抢救中所有的药物空瓶以便查对;静脉点滴的药物需把药名和剂量写在输液瓶签上;保留的安培在抢救完毕,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3.4抢救结束后,下达口头医嘱医师根据抢救治疗记录,抢救后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3.5执行护士根据现场抢救治疗记录进行查对后在医嘱单上签名确认。 3.6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医、护核实清楚后方可补记和执行 4相关文件 《医嘱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医嘱制度 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与注册的执业护士,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检查患者后立即开出,手术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授权的医师开写,于手术结束患者回病房后开出。 3、医师书写医嘱必须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写明时间至时、分并签名。 4、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字迹不清、内容可疑或有药物配伍禁忌的医嘱,必须查清或要求医师重开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5、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非紧急抢救情况时不得下达、执行口头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6、特殊药物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菌药物等医嘱,开写医师必须要与其资质、分级管理规范相符合。 7、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8、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9、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10、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1、通过信息系统(HIS)开写、录入的医嘱,开写医师必须与其授权的资质相符合,不得冒名开写。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由主班护士处理。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医嘱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有药物配伍禁忌。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签字确认医嘱,填写医嘱执行单;用药医嘱汇总后提交中心药房调配,手术医嘱下达后应及时将手术通知单传送至手术室。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按照查对制度认真查对,至少采用两种以上方式核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抢救记录登记本精编版

抢救记录登记本 科 年月日至年月日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对急危重症患者应积极并先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医师及其上级医师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分管院长负责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各科应设置抢救室,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参加抢救的人员需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及时清点、补充抢救药品,保证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七)抢救结束后,主管医师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相应的病历文书书写,护理人员应认真及时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应字迹清晰、项目齐全、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护理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全体医务人员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应相互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保证抢救工作顺利完成。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完整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

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

医嘱制度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和 《紧张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大凡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晰。转抄和整理必须确凿,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晰。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张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大凡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晰,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大凡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张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确凿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张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严重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抢救口头医嘱登记本

抢救口头医嘱登记本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宝清县人民医院医院口头医嘱登记本科室: 宝清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监制 2

宝清县人民医院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制度: 1、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都必须持续地履行“只有在紧急抢救情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2、口头医嘱只能由注册护士在紧急情况下接受。 3、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4、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5、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主治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6、危重紧急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向医生完整复述以获得确认,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实施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 7、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8、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9、抢救结束后应请医生和护士核对已下达的口头医嘱,并及时补记,补记需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字。 10、抢救结束补记医嘱应在6小时内完成。 以上制度违反一条罚款10元,每加一条加罚5元。超时补录医嘱罚款15元,每多超一小时加罚5元。医嘱未补录罚款20元。 注:紧急情况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 3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核对制度及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办公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责任班护士,责任班护士必须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责办班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4、将护理部分如:吸氧或停止、灌肠、使用或停止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责任护士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打印医技执行单交给责任护士,由责任护士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及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护理-医嘱执行制度

护理-医嘱执行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必须由在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和处方权的本医院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在电脑上开具或书写在医嘱本。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 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者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双人核对后由管床责任 护士执行;管床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四、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 五、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 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1.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医生 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 称、剂量、浓度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药袋、药瓶,经双人核对记录后方可 弃去。 4.抢救结束后由医生及时补录医嘱,补录医嘱时间在抢救结 束后6小时内,执行护士及时核对并确认医嘱。

六、每天由科室当值组长与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所有医嘱,保证 医嘱正确执行,核对医嘱后双人在《医嘱查对登记表》上签名。 七、科室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附: (一)电子医嘱确认指引 1.当医生变更医嘱时,应及时通知当班护士处理医嘱。医嘱确认生成后,正常执行周期的长期医嘱的字体颜色为蓝色、当天停止的长期医嘱为红色,临时医嘱变为红色。 2.长期医嘱同一药物改剂量、执行频率时,应根据医嘱实际执行的情况调整开始执行时间。 3.临时医嘱按实际时间执行确认。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合阳县妇幼保健院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科室:------------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应亲自到场指导和协助抢救,遇有疑难问题,及时邀请会诊,对重大抢救或特殊 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和主管院长。 三、凡属危重抢救病人,主管医师应填写病重(危)通知单,一式三份,交家属和医务科各一份,病历保留一份。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作好各项抢救记录,若因抢救来不及记录时, 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四、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作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和各科室应保证药品、器械的正常供应,便于工作。 五、抢救时,当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 品,及时补足,抢救物品合格率要达到100%。 七、若遇特殊情况超出一科范围或本科力量不足时,科室之间应支援配合,必要时医院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八、各有关科室遇有危重病人的检查、治疗、取药、住院等均应及时处理,不得过分强调手续,以免延误抢救。不得因抢救而忽视正规操作和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事故和交叉感染。 九、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接到病人或省、市卫生厅(局)的呼叫时,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若把病人接运回院抢救,本专业无法加床时,找到其他专业借床,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值班有权协调处理,如被借床科室有空床而拒绝不借,一切责任由该科负责。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1)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 科室______________ 注:1---2页正反,3页打印50页,100本

定陶县人民医院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遇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或或需跨科室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对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要及时填写病危通知书。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

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室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抢救结束,应认真总结。内容包括:(1)病人到院后处理是否及时?是否正确?(2)组织是否得力?医护配合如何?(3)抢救中有何经验教训?

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规定

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规定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仅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方可执行口头医嘱,为规范口头医嘱执行管理,确保医嘱执行过程中的医疗安全,同时确保病人抢救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规定。 一、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医生因为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病人又急需处理时; 2、危重病的抢救时,来不及书写医嘱时; 二、口头医嘱方式 1、现场口头医嘱方式; 三、相关措施: 1、医院应制定出严格的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与标准,原则上使口头医嘱应用到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并应列为医院管理中(绿色通道)的规章制度。 2、医生是做好口头医嘱的关键:能下达医嘱时的书写原则必须遵守。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 、mg,并重复两遍。 3、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四、护士当好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 3、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4、现场能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为好; 5、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6、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 7、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8、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 9、建立双方查对制度,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实施,保证病人的安全。

紧急抢救情况下达口头医嘱的制度

14.紧急抢救情况下达口头医嘱的制度 十四、紧急抢救情况下达口头医嘱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口头医嘱管理~体现抢救过程的严谨性~避免在执行口头医嘱过程中因医生表达和执行者的误解而导致不必要医疗事件的发生~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等特殊情况下执行。 二、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前~须与下达医嘱的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剂量、用药途径及病人姓名、年龄、床号等~确保用药安全。 四、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后经双人核对无误并在《抢救用药口头医嘱记录簿》上签字确认后按医疗垃圾管理规定处置。 五、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口头医嘱记录簿》中。 六、抢救结束后医师应立即,2小时内,据实补录医嘱。 七、医护人员在医嘱单上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八、违反本规定~在非紧急抢救等特殊情况下下达或执行口头医嘱者予以通告批评~并且一例扣除科室管理分5分。 九、未按要求及时在《抢救用药口头医嘱记录簿》上记 录或记录漏项~则缺一项扣除科室管理分0.1分。 十、未及时补录医嘱及签名确认~则一例扣除科室管理分1分。 十一、以上规定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下达口头医嘱执行流程(详见附图2-1-4-14)。

7、D5BJ01—Z11027. 两只阻值相同的电阻串联后,其阻值( )。贵州电网公司技能职系 A、等于两只电阻阻值的乘积 B、等于两只电阻阻值的和; C、等于两只电阻阻值之和的1,2 D、等于其中一只电阻阻值的一半。 ************************************************************************ ********************** 变电检修中级作业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试卷(二) 答案:B (专业知识) 8、D5BJ01—Z11028. 载流导体周围的磁场方向与产生磁场的( )有关。 A、磁场强度 B、磁力线的方向 C、电场方向 D、电流方向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统分人答案:D 9、D5BJ01—Z11029. 将2 欧与3欧的两个电阻串联后,接在电压为10伏的电源上,得分 2欧电阻上消耗的功率为( )。 A、 4瓦 B、 6瓦 C、 8瓦 D、 10瓦 答案:C ? 一、单选择题(单选题,要求将答案填入下表中。每小题1分,共20分) 10、D5BJ01—Z11030. 恒流源的特点是( )。装1、D5BJ01—Z11021.在LC 振荡电路、电容器放电完毕的瞬间( ) A、端电压不变 B、输出功率不变 C、输出电流不变 D、内部损订A、电场能正在问磁场能转化; 线耗不变内B、磁场能正向电场能转化; 答案:C 请C、电场能向磁场能转化刚好完毕; 11、D5BJ01—Z11031. 电荷的基本单位是( )。勿 D、电场能正在向电场能转化。答A、安秒 B、安培 C、库仑 D、千克题答案:A 答案:C ◎2、D5BJ01—Z11022(在RLC串联电路上,发生谐振的条件是( ) 12、 D5BJ01—Z11032. 并联电阻的等效电阻,它的倒数等于各支路电阻倒数( )。 222A、ωLC=1 B、ωLC=1 ? A 之积 B、之商 C、之差 D、之 C、ωLC=1 D、ω=LC ◎ 和

医嘱执行制度.应知应会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嘱执行制度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以便再次确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的执行要求 1.长期医嘱严格按医嘱执行流程执行。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的执行要求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医嘱执行流程 一、非当日开具的长期医嘱 1、主班护士打印当日长期医嘱执行单与配置中心配送的药液进行双人核对。 2、两名护士共同查对无误后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双签名。 二、临时医嘱或当日长期医嘱 1、医生HIS系统开具医嘱,主班护士检查、核对、无误后确认医嘱。

2、打印出带条码的瓶贴或治疗卡与医嘱相对应的医嘱变更单。 3、两名护士共同对医嘱或变更单与瓶贴核对无误后在变更单上双签名。 三、严格按医嘱要求准确执行。 四、医嘱执行后管床护士严密观察用药后的效果与不良反应. 五、病情如有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并采取对应措施。 六、书写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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