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标准解读(昆山宣贯会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企业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 质提交的业绩,业绩核查按原办法执行。 原办法是指《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 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2]640号)、《关于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苏建建管[2012]69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 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 [2014]86号)。
职称人员专业要求可分三种情况: (1)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 是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 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齐全”,是指30人应当由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 暖通、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 与其相同要求的,总承包资质:矿山、冶金、市政 公用、机电;专业承包资质中:电子与智能化、建筑 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等。
(5)保密工程不能作为业绩申报。以前曾遇见过智 能化业绩是保密项目的情况; (6)以工程造价考核的业绩,考核单项合同额,以 一个承包合同所载的合同价为准考核。这点与以前要 求不一样 ; (7)建筑工程的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层数 (即地下室不能算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能计算层数, 跃层按单层计算; (8)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能作为单体 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9)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跨度业绩指标考核; (10)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 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 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 表工程业绩申报。
3、职称人员
职称人员只考核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且对职称人员 有专业要求。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考核,职称 证书上能反映专业的,不需提供学历证书,如职称证 书上不能反映专业的,要考核学历证书,如学历也不 能反映专业(譬如无学历的老同志、学历为非工程类 专业的),可以考核其资质申报表。结业证书、培训 证书等不予认可。 职称证书是指有权评审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包括央 企等大型企业),外省发的证书可以认可,地方粮票 的不算。一般情况高级职称由省级人事主管部门或其 授权的评审部门发证、中级职称由设区的市人事主管 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发证。 申报多类资质的 ,职称人员数量不需累加,只要分 别满足各类资质专业要求即可。
2、关于企业业绩核查问题。 ( 1)申请住建部许可的资质工程业绩。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资质,企业使用在本省或已联网的外省市完成的工 程业绩(全国已联网的省市有北京、上海、安徽、四 川、陕西、海南、湖南、江苏),以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信息为准,无需提供中标通知 书、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图纸等证 明材料;在本省或在已联网省市完成但未进入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工程业绩,不作为 有效业绩认定。 在未联网省市完成的工程业绩及申报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外的其他类别资 质工程业绩核查按原办法执行。
(2)申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资质工程业绩 企业使用省内完成的工程业绩,以省建筑市场信用 管理平台或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竣工验收备案申报 系统信息为准,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相关图纸等证明材料。未进入平台 或系统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省外工程业绩,按原办法提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申报企业单项业绩核查表》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分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这次换证 时不考核企业业绩和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企业业绩主要是考核企业承接工程的能力,对不同的类 别、不同等级的资质有不同的要求。如建筑工程业绩主要 是建筑的层数、跨度、高度、单体面积等;机电工程业绩 主要考核单项合同额;市政工程主要考核道路的长度、面 积、桥梁的跨度、排水管道的管径、污水处理的日处理能 力等。 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主要考核其个人从事业务管理的经 历和能力。
(2)一人有多个注册专业的(如监理、造价注册等), 均应注册在同一家企业,如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就不 能作为有效的注册人员考核; (3)一人具有多个注册专业注册在一个企业的,申报多 类资质时可分别考核。如某人同时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 建造师注册资格的,可分别作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两个 类别资质申报使用; (4)注册建造师同时有技术职称的,可以分别考核。如 一个建造师同时具有中级职称,这人可以作为建造师考核, 同时也可以作为中级职称人员考核。但如这个人还有现场 管理人员岗位等证书,则不能重复计算。 (5)临时建造师不能作为建造师申报(但是60周岁以下可 以承接工程)
5、技术工人 技术工人是指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由 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 门认可的机构或建筑业企业颁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 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技术工人社会保险应由 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缴纳。 技术工人的认定办法,按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建 市【2015】230号)。资质审查时,以《省监管平台企 业主要人员管理子系统》进行考核。 企业有增项的,技术工人只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 核,数量不累加。但要注意有些专业承包资质对技术工 人有具体工种的要求,如地基基础、超重设备安装、防 水防腐、桥隧道等专业承包资质。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注册建造师
以建造师注册系统为准进行考核。不需提供注册 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等材 料。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建造师有专业要求。如一个建筑工程一级 资质企业同时增项机电工程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 程一级资质,建筑工程要求12个一级建造师、其中 建筑工程不少于9个、机电工程要求12个一级建造师、 其中机电工程不少于9个,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要 求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则该企业 一级建造师总数不能少于30个(9+9+12=30),且建 筑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分别不能少于9个、市 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不少于12人。
4、对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增加了个人业 绩的要求; 5、对代表工程业绩类别和数量作了一些调整; 6、取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 限制; 7、提高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限。 如特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 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工 程。
二、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负责人、职 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5类。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 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 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 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 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 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 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 可以予以认定。
2、技术负责人
新资质标准对技术负责人有较高的要求,体现在几 个方面: (1)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以工作简 历进行考核,在多个单位技术管理工作的年限可累加 计算,但在行政管理部门、非本行业或无相关资质企 业工作的经历不能计算,如在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 开发公司、生产企业等不能计算; (2)有职称(或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方面的要求。 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技术负责人要求有结构专 业方面的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3)申报多个类别资质的,要分别设臵技术负责人, 1个技术负责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担任多个类别资质 的技术负责人; (4)对最低等级的资质有个人业绩要求。
(3)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 业齐全的,是指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 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水利 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60人”,指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总数满足60人即可, 每个专业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水利 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见标准中的注。 与其相同要求的,总承包资质:公路、铁路、电 力、通信; 专业承包资质:预拌混凝土、公路路面、 公路路基、公路交通、铁路方面专业等。
(2)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 业齐全的,是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 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 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5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 齐全”,是指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或 注册建造师数量或两者之和的数量为15人,但其中至 少应有1名结构专业、1名材料或化工专业人员,其他 人员专业不作要求。 与其相同要求的,总承包资质有:港口与航道、石 油化工;专业承包资质:地基基础、起重设备、消防 设施、桥梁、隧道、钢结构、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 装饰、幕墙、古建、城市及照明等。
4、现场管理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以《省监管平台企业主要人员管理子 系统》进行考核。 现场管理人员分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 员、资料员、劳务员、造价员、测量员、试验员、标 准员、机械员11类,考核时根据各资质类别标准的要 求,对各类人员是否齐全和总数量进行考核,考核时 只考核名称不考核专业,如房屋建筑专业施工员、公 路专业施工员、水利专业施工员、市政专业施工员等, 都按施工员计算。 企业有增项的,现场管理人员只考核各类别是否齐 全,数量不累加,按最多要求的资质进行考核。
《新标准》考核标准指标分四大部分,即: 一、企业资产 二、企业主要人员 三、企业工程业绩 四、技术装备
一、企业资产
企业资产包括企业净资产、厂房。 1、净资产。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指标为准考核。 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 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 所申请资质标准中要求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2、厂房。包括企业自有或租赁的厂房。资质标准中只有钢 结构、建筑幕墙2个专业承包资质有厂房要求。多个厂房面积 可以合并计算,企业应提供厂房的产权证,如租赁的应提供 租赁合同及产权单位的房屋产权证。
1、企业工程业绩注意要点: (1)项目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工程竣工日期计算, 超期限的不算。一般建筑、电力、机电安装、通信等为 5年,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市政等为10年。如2015 年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近5年完成 的业绩,则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项目都在有效期内; (2)工程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3)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不予认可(境 外工程除外); (4)要考核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资格,建造师未 在本企业注册、超越其执业范围或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 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都不认可,这点要求比以前不 同。申报一级资质基本上都是大型项目,必须由一级建 造师承担,临时建造师承担的业绩可以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静英 2015年6月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简称“新标准”)的基本 框架与旧版变化不大,分为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工 程业绩和承包工程范围,但评价的内容和重点有了较 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了考核指标。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金”、 “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工 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等考核 指标,大幅度减少了专业人员的数量; 2、对注册人员不仅有人数的要求而且需要考核建造 师的专业; 3、增设了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考 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