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附件8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

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填埋场主要环境风险 (1)

4.1 主要风险源 (2)

4.2 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形式 (2)

5 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2)

5.1 内因性指标 (2)

5.1.1 生产因素 (2)

5.1.2 场址环境敏感性 (3)

5.2 外因性指标 (4)

5.2.1 综合管理 (4)

5.2.2 风险源管理 (4)

5.2.3 环境应急管理 (4)

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6.1 基本方法 (4)

6.2 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特殊情形 (4)

附录A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 (5)

附录B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6)

附录C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7)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下简称“填埋场”)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

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HJ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CJJ13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运行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的时期。

3.2

后期维护与管理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终止填埋作业后,进行后续维护、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直至填埋场达到稳定化的时期。

3.3

防渗衬层

设置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边坡的由天然材料和(或)人工合成材料组成的防止渗漏的垫层。

3.4

渗滤液

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压实、发酵等物理、生物、化学作用,同时在降水和其他外部来水的渗流作用下产生的含有机或无机成分的液体。

3.5

导气井

中间为多孔管,周围为过滤材料的水平棱柱状导气设施。

4填埋场主要环境风险

1

4.1主要风险源

风险源主要包括填埋区、渗滤液处理设施、填埋场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设施等。

4.2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形式

a)因填埋区作业不规范、防渗衬层破损、地下水导排系统设置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填

埋区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水,引发地下水环境污染事件;

b)因雨水分流不合理、填埋作业不规范、渗滤液处理设施事故运行等原因,导致生活

垃圾及渗滤液进入附近地表水,引发地表水环境污染事件;

c)因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设施事故运行、恶臭污染控制措施不当等原因,导致含

甲烷、H2S等成分的恶臭气体超标排放,引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d)因排气管堵塞、防火防爆措施失效、违规动火作业等原因,导致填埋场气体收集处

理及利用设施发生火灾、爆炸,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5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由内因性指标和外因性指标两个部分组成(详见附录A)。

内因性指标,用于评价填埋场垃圾累计填埋量、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地下水导排与监测系统、场址环境敏感性等客观情况的指标。它反映填埋场因客观因素不同而导致不同的环境风险程度,包括生产因素和场址环境敏感性两大类指标(详见附录B)。

外因性指标,用于评价填埋场执行环保、安全等方面政策法规情况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水平的指标。它反映填埋场因管理水平不同而导致不同的环境风险程度,包括综合管理、风险源管理、环境应急管理三大类指标(详见附录C)。

5.1内因性指标

5.1.1生产因素

生产因素指标,是内因性指标中的一级指标,由生活垃圾累计填埋量、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填埋气体利用工程自动化控制水平、地下水导排与监测系统、防渗衬层系统、雨污分流系统7个二级指标组成。

(1)生活垃圾累计填埋量

生活垃圾累计填埋量越大的填埋场,则其可能产生环境风险后果越严重。本规范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填埋场规模分类方法,对填埋场生活垃圾累计填埋量分为四个等级。

(2)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系统

填埋场底应铺设连续的渗滤液导流层并具有完善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确保在填埋场运行期内防渗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不大于30cm。渗滤液导排系统设计不合理,场地无连续的渗滤液导流层,只有导流盲沟,未设置渗滤液监测井,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较高。

调节池作为渗滤液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具有均化水质、调蓄水量等重要功能。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容量设计不合理,不利于渗滤液的处理处置,无法应对长时间降水或洪水导致渗滤液剧增的问题,环境风险较高。

渗滤液处理工艺应根据渗滤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综合选取适宜的工艺组合方式,一般可分为预处理、生物处理和深度处理三种。渗滤液处理工艺选用不合理的填埋场,废水排放易超标,环境风险较高。

渗滤液产生量季节波动性大,恶臭特征明显,若直接外排至附近的地表水体,未纳管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旦废水超标排放或未经处理直排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3)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应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的要求合理建设。

填埋场导气井、导气盲沟应能确保达到较好的气体收集、导排效果,避免对防渗系统造成破坏。输气管网的布置和敷设应能有效防止管道堵塞、腐蚀、断裂,并与输电线、变电站等构筑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此外,设置主动导排设施的填埋场还应设置燃烧火炬,减少集中排放大量可燃气体带来的安全隐患。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建设不合理的填埋场,其环境风险较高。

(4)填埋气体利用工程自动化控制水平

填埋气体利用工程应有较高的自动化水平,应能在少量就地操作和巡回检查配合下,由分散控制系统实现对气体预处理、气体利用及辅助系统的集中监视、分散控制及事故处理等。

填埋气体利用工程自动化水平越高,越能保证工程稳定安全运行。

(5)地下水导排与监测系统

当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1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地下水水位维持在距离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1m以下。

地下水监测井(包括本底井、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的点位和数量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布设。

未按要求设置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不完善的填埋场,其环境风险较高。

(6)防渗衬层系统

防渗衬层的选择应根据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和厚度,合理选择天然黏土防渗衬层和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防渗衬层应设置渗漏检测系统,以保证防渗衬层发生渗滤液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

防渗衬层选择不合理,只采用垂直防渗措施或无防渗措施,未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的填埋场,其发生渗滤液渗漏污染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较高。

(7)雨污分流系统

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备、有效的填埋场,其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的环境风险较高。

5.1.2场址环境敏感性

场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是内因性指标中的一级指标,由是否位于水环境敏感区、是否位于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是否位于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是否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场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6个二级指标组成。

(1)是否位于水环境敏感区

若场址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集雨范围)、东江支流子流域(包括观澜河、坪山河、龙岗河流域)以及排污口直接设于近海海域,其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2)是否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

场址应远离基本生态控制线,若场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边界以外100m范围内,环境风险显著增大。

(3)是否位于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

场址选择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的填埋场,其环境风险较其他区域的填埋场高。

(4)是否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

场址选择在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的填埋场,其环境风险较其他区域的填埋场高。

(5)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

填埋场应当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或者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若填埋场的卫生防护距离或者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其环境风险水平高于相应距离内无人口密集区的填埋场。

3

(6)场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场区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防范环境及安全风险的要求。场区内各构筑物之间及其与周围民居、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水源地、重要地面水体之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距离。总平面布置不合理的填埋场,其环境风险较高。

5.2外因性指标

5.2.1综合管理

综合管理指标由涉及环保规定执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7个二级指标构成。

5.2.2风险源管理

风险源管理由涉及渗滤液处理系统管理、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系统管理、监测管理、填埋场作业等其他方面管理的22个二级指标构成。

5.2.3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管理由涉及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备案、应急演习及应急物质准备4个二级指标构成。

6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6.1基本方法

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通过外因性指标对内因性指标进行修正,取得填埋场环境风险的评分结果,再将评分结果与环境风险等级进行比对后,确定该填埋场的环境风险等级。

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分为六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具体见表1。

表1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6.2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特殊情形

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在现场勘查中,若发现填埋场有下列(1)、(2)、(3)、(4)情形之一的,其风险等级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上调一级;若发现填埋场有下列(5)情形之一的,其风险等级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上调二级;若填埋场同时有两种以上情形的,风险级别上调情况根据其具体情形进行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一级。具体情形如下:(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

(2)未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3)过去一年被吊销排污许可证的;

(4)过去一年被责令限期治理的;

(5)过去一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IV级以上,包括IV级)的。

附录A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

5

附录B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附录C 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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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

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立项背景和任务由来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随着我国工业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风险日益凸显,环保安全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和事故处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使污染事故受害方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管理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也是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的迫切需求,对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及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早在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试点。各地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关保险产品,鼓励和督促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但试点六年间,推广困难重重。据悉,目前我国试点省市投保企业仅2000家,承保金额约200亿元。环境责任保险远不能发挥其应有效果。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不成功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许多技术性问题。由于缺乏环境风险评估、损害鉴定方法及专业的风险评估队伍,使得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而且行业和企业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保险公司很难准确判断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并据此进行科学定价,也欠缺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管理服务的能力,由此极大影响到企业的投保积极性。而就地方环境监管部门而言,或许仅看到保险公司的盈利性,却未能体会到保险公司对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的重大作用,由此消极地对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为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污染风险防控,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责任,2012年5月,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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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涉重金属企业(包括电镀、印制电路板、铅蓄电池企业)、化学品生产企业、油库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都应当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但就目前而言,深圳市乃至全国均未制定专门针对这些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使得保险公司、拟投保企业难以科学确定环境风险等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所必需的环境风险评估环节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此在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制定和保额确定等方面存在极大困难,这严重阻碍了环境污染责任险在我市的进一步推行。

随着深圳市社会、经济、人口的不断发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大。生活垃圾填埋场尤其是渗滤液,COD浓度高,含有恶臭特征,一旦泄漏或处置不当,进入地下水、地表水,易造成环境污染。由此,结合深圳市的产业结构、环境问题及需求、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力量等,研究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标准,编制符合深圳市区域特点和需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立项意义

1.极大推动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档次的确定是深圳市政府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的最大的技术难题。通过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科学、准确地识别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程度,有助于合理地确定企业的投保档次,为保险公司制定投保条款、确定保费等提供技术依据,从而有助于我市探索出一条既有创新之处又符合特区实际情况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行之路,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做好示范工作

2.有利于推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政府环境监管的水平和效能。

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推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的广泛开展,不仅能使企业充分认识其在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的环境风险隐患,促使企业为降低风险,提高投保效益而主动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还可以为环保主管部门明确风险监管工作的重点,实行风险分级监管,制定合理的环保决策机制等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提高其环境风险监管的水平与效能。

三、编制原则与依据

1、编制原则

以我国现行的环境风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主要依据,充分调查和分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主管部门监管等工作的目标需求,借鉴国内及其他省市的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有效识别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并结合深圳市环境敏感特征,确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编制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指导性的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规范。

2、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主要技术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

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HJ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CJJ133-2009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四、编制总体策略和工作重点

1、编制总体策略

本次技术规范编制的总体策略为:

(1)收集与整理深圳生活垃圾填埋场基础数据,包括企业名称、规模、位置、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危险化学品使用、产污情况等,在建立生活垃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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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场环境风险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总结分析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物质使用及污染防治等基本概况,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的识别奠定基础。

(2)识别生活垃圾填埋场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运用蝴蝶结分析法进行风险因子解析,分析导致事件发生的原因及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后果,通过构建环境风险事故演化历程解析影响事件发生的主要内因和外因。

(3)调查深圳市生态控制线、河流水域、大气环境敏感区域、潜在地质灾害区、人口分布等,总结敏感受体分布情况,分析深圳市环境敏感特征。

(4)在前面基础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及专家咨询等方法按照内因性指标和外因性指标两大类筛选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指标,并运用德尔菲专家打分法确定指标权重,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挑选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试点测算,进一步优化指标体系的同时,确定满足环境污染责任险分级投保的风险等级划分范围,最终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5)力求技术规范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结合当前环境污染责任、环境监管、企业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重点,为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推广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为环保主管部门提高监管的水平和效能,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水平提供技术指导。

2、编制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我国及我市各类环境风险评价技术方法存在的问题,以及环境污染责任险、环保部门监管、企业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需求,本规范编制的工作重点如下:

(1)明确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

(2)说明生活垃圾填埋场涉及到的危险物质、工艺、主要风险源以及风险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及形式;

(3)明确各项指标的解释以及等级划分方法等内容;

(4)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方法与程序

(5)编制附录。

五、编制工作过程

2013年6月,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组织开展本技术规范的编制任

务。深圳深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

2013年7月—2013年8月,编制单位广泛收集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评、清洁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使用的危险物质等资料,识别分析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并分析了深圳市环境敏感特征。

2013年8月—2013年12月,编制单位初步建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并通过试点测算,完成了技术规范(报审稿)的编制。

2014年12月,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针对技术规范内容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提出了修改意见。

2014年1月,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针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技术规范内部征求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相关业务部门、深圳市各区环保部门、保险公司、企业的意见。

2014年1月,编制单位针对本技术规范征求的各类意见一一进行了回应,同时根据其中的合理意见对技术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014年2月,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组织召开了专家复核会,针对修改后的技术规范内容进行相应审查。

2014年3月-2014年12月,技术规范完善后开始广泛试行。总结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专家提供的意见,修改、完善评估的技术方法,并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2月,本技术规范上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委员会进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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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1 企业基本情况 1.1 企业概况 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公司位于XX园区9号,占地面积100亩,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竣工并投入生产,2017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公司主要从事各类ST钢排钉,直排钉,特种钢钉等系列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现已形成1.5万吨/年ST钢排钉,直排钉,特种钢钉的生产能力。 ⑴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 ⑵法定代表人:XX ⑶生产地址:XX园区9号 ⑷行业类别:机械制造 ⑸组织机构代码:078892619 ⑹企业规模:小型企业 ⑺产品方案:ST钢排钉,直排钉,特种钢钉 ⑻设计能力:1.5万吨/年 ⑼劳动定员:180人 1.2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库房和污水处理站。其中,生产车间包括制钉车间、抛光车间、热处理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库房包括原材料和成品库房。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1-1。

表1-1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表 1.3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 项目位于XX经济开发区中部,建设用地占地约120亩。本项目厂址北侧紧邻XX食品厂,北侧500m处为XX堰水库;西北侧70m处为XX有限公司,西侧一路之隔为原XX有限公司;南侧110m处为原XX发电项目;东侧紧靠山坡高差50m。项目距西北侧园区安置小区约560m;南面1.8km处为XX。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2。

表1-2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1.4 项目总平面布置 厂区整体呈三角形,其中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北侧,便于与园区污水管网的接入;生产区位于厂区中部,自北向南依次为热处理车间、包装车间、抛光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和制钉车间;产品库房和原材料库房位于厂区东侧,紧邻包装车间和制钉车间;办公区位于厂区南侧,靠近园区道路,方便人员出入。厂区分区明确,总图布置见附图3。 1.5 生产基本情况 1.5.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下表1-3所示。

环境风险评估文件支持

一、文件支撑 1、重要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第十条企业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2015年4月16日)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

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2013年10月25日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第三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第四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 2、其他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录简化

A.2 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安全生产控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与表2。 表 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表 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A.2.1 生产工艺 列表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其特征:生产工艺名称,反应条件(包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或国家规定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按照表3评估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企业生产工艺最高分值为20分,超过20分则按最高分计。表3中的化工工艺名录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状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注1: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易燃易爆等物质是指按照GB20576至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所确定的化学物质;注2: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中有淘汰期限的淘 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A.2.2 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表4评估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表 4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A.2.3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从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列表说明每个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对照表5,列出每个风险单元所采取的水、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照表5评估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若企业具有一套收集措施,兼具或部分兼具收集泄漏物、受污染的清净下水、雨水、消防水功能,应按表5对照相应功能要求分别评分。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2013年3月

目录 1.编制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评估对象及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风险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风险评估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评估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风险管理体系及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预防风险措施及应急抢险预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1.编制依据 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图纸。 我国现行的相关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2010); 《工程测量规范及条文说明》(GB50026-2007);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GBJ01-92); 《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01);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 根据我公司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2013年集团两项资金输配管线翻修项目(百子湾经适房支线2#-3#)。 (1)项目编号:JT13-02C001-5 (2)项目概况:起点1点为《百子湾一号经济适用房建筑木材厂西路热力外线工程》原设计3点,终点8点位于原设计6点南侧,管线总长米,管径DN600,无分支。1点和8点为现状检查室,检查室内

计算机化系统验证风险评估报告

计算机系统验证风险评估报告

目录 1.概述: (2) 2.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3) 3.基本定义和方法 (3) 3.1基本定义与概念 (3) 3.2风险等级: (3) 3.3计算机系统验证风险评估标准: (4) 4.风险评估: (4) 4.1风险管理流程图: (4) 4.2风险识别: (5) 4.3风险评估: (7) 4.4风险控制与沟通: (13) 4.5风险的沟通: (22) 1.概述:

运用风险管理的工具对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风险评估,运用已有的科学知识和经验,前瞻将要发生的质量风险,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规避风险的发生,以保证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 2.风险评估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3.基本定义和方法 3.1 基本定义与概念 严重性:危险可能后果的量度。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生的概率,是包含在事物之中并预示着事物发展趋势的量化指标。 可检测性:发现或测定危险存在、出现或事实的能力。 3.2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严重性、可能性和可检测性的程度,将每一项标准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分别赋值以数字1分、2分、3分,则

每一项标准(严重性、可能性、可检测性)就会有一个对应的数字作为该项的风险得分。 3.3清洁风险评估标准: 根据该项目每一项标准(严重性、可能性、可检测性)的得分,用公式(风险总分=严重性得分×可能性得分×可检测性得分)计算出风险总分,按照风险总分将风险分为高、中、低、微小四个水平,其中低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中和高风险水平是不能接受的,需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 4.风险评估: 4.1 风险管理流程图: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二○一三年六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 (1) 2.2技术标准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3) 4.1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4) 4.2环境风险分析与对策 (4)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5)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6)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6) 5.2.2评分方法 (6)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1)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1) 5.4.1分级矩阵 (12) 5.4.2级别表征 (12)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3) 6.1企业概况 (13) 6.2环境风险物质 (13) 6.3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14) 6.4环境风险受体 (14) 6.5环境风险等级 (14) 6.6环境风险分析 (14) 6.7问题和建议 (14) 6.7.1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存在的问题 (14) 6.7.2对策建议 (14)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浙江省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适用对象为涉及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范,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7)《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 (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741-14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化工集中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主要立足于化工集中区的现状评估,兼顾未来发展规划的预评估。安全评价单位要在全面了解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发展现状,掌握化工集中区总体布局、企业分布和周边环境的基础上,充分辨识现有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确认安全风险的受控程度,为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和周边环境安全,提出预防事故、控制风险、降低事故损失及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安全风险评估的前期准备 化工集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全面收集化工集中区的各类基础资料,实地勘查区域自然条件,

真实掌握化工集中区内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规划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化工集中区所在地区的综合经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区域位置、辖区面积,资源、人口、教育、交通、文化、医疗情况等。 (二)周边环境。化工集中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设施分布情况,集中区内常住居民的分布情况。 (三)自然环境。化工集中区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等。 (四)规划情况。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产业特点,用地规划、企业分布、化工集中区总平面布置图,化工集中区封闭管理情况等。 (五)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化工集中区内的化工企业名称、所处位置及占地面积,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分类及其储存情况,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情况等,企业间上下游产品衔接情况,集中区内非

某业务运维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报告

X X X业务运维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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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评估项目概述 1.1.评估目的和目标 对XXX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系统的脆弱性、所面临的威胁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给出安全控制措施建议。 风险评估范围包括: (1)安全环境:包括机房环境、主机环境、网络环境等; (2)硬件设备:包括主机、网络设备、线路、电源等; (3)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监控软件、备份系统等; (4)网络结构:包括远程接入安全、网络带宽评估、网络监控措施等; (5)数据交换:包括交换模式的合理性、对业务系统安全的影响等; (6)数据备份/恢复:包括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等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 (7)人员安全及管理,通信与操作管理; (8)技术支持手段; (9)安全策略、安全审计、访问控制; 1.2.被评估系统概述 1.2.1.系统概况 XXX信息系统主要由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以及医保、大屏、合理用药、折子工程等业务系统、内外网安全服务器、双翼服务器、OA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以及安全控制设备等构成,内外网物理隔离,外网为访问互联网相关服务为主,内网为XXX生产网络。 2.风险综述 2.1.风险摘要 2.1.1.风险统计与分析 经过风险分析,各级风险统计结果如下: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99223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火力发电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与定义 (3) 3.1燃烧系统 (3) 3.2汽水系统 (3) 3.3电气系统 (4) 3.4环境风险源 (4) 4火力发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 (4) 4.1 火力发电涉及到的化学品 (4) 4.2火力发电存在的环境风险 (4) 4.2.1 燃烧系统风险 (4) 4.2.2汽水系统风险 (6) 4.2.3电气系统危险 (7) 4.2.4除尘工艺风险 (8) 4.2.5烟气脱硫风险 (9) 5火力发电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 (9) 5.1 内因性指标 (10) 5.2 外因性指标 (10) 6内因性指标 (10) 6.1生产因素 (10) 6.1.1 生产因素指标构成 (10) 6.1.2 生产规模 (10) 6.1.3 生产原料 (11) 6.1.4 生产工艺 (11) 6.1.5厂区内危险物质量 (11) 6.1.6 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11) 6.1.7 清洁生产水平 (12) 6.1.8 生产因素综合分析 (12) 6.2 厂址环境敏感性 (12) 6.2.1 厂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构成 (12) 6.2.2 是否位于重点流域 (13) 6.2.3 厂址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上游等水环境敏感地区 (13) 6.2.4是否位于二氧化硫或者酸雨污染严重区域 (13) 6.2.5 是否位于城镇主导上风向 (13) 6.2.6 是否位于工业园区内 (14) 6.2.7 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 (14) 6.2.8 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14) 6.2.9 厂址环境敏感性综合分析 (14) 7 外因性指标 (15) 7.1 环境风险管理 (15)

工业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报告

××县城西工业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报告 (送审版) xxx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APJ-(国)-xxx 2015年3月

××县城西工业园区区域安全评价报告 法定代表人:xxxx 技术负责人:xxx 项目负责人:xxx 2015年3月

前言 为响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思路、目标和原则,培育县域经济增长点,依托现有骨干企业,在××县西北部铺上乡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县城西工业园区。为此2011年11月××县人民政府委托××县京府工业城管委会协同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了《××县城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20)》。园区位于××县铺上乡,规划范围东起大广高速、西至县界、北自纬一路、南到漳河大堤,规划总面积208.35公顷。 根据《××县城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城西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思路是以高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为核心,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发展化工新材料、膜化工等关联度高的战略新兴产业,打造产业链完整、关联性强、品牌效应高的园区产业体系。 ××县城西工业园区还没有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前期规划、建设等手续由京府工业城管委会办理。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部分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工业聚集区规范整合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4号),正式批复××县京府工业城更名为河北××经济开发区,由京府工业城、城西工业园、装备制造园“一区两园”组成后,××县城西工业园区管理工作归河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河北××经济开发区为进一步规范此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合理规划城西工业园区建设,河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河北xxxxxx有限公司对××县城西工业园区进行区域安全评价。 河北xxxxxx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区域安全评价工作后,立即组织评

计算机系统风险评估

计算机系统风险评估 概述: 我公司用于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主要包括化验室的HPLC工作站、GC工作站等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系统以及IPC计算机控制系统等,多数为不可配置的计算机化系统。为确保将风险管理贯穿到计算机化系统,尤其是软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需要从患者安全、数据完整性和产品质量的角度考虑,对本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化系统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识别风险并将其消除或降低到一个可接受的水平,并以此作为后续的验证和数据完整性、评估纠偏措施或变更的有效性、确定定期审查的频率以及供应商审计方式等各系统选择适合生命周期活动的基础。 目的 本次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在理解业务流程与业务风险评估、用户需求、法规要求与已知功能领域的基础上,对GMP相关活动中使用的所有类型的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的最初的风险评估,并确定系统的影响。根据不同系统的风险性、复杂性与新颖性,如进行的五步骤风险管理流程中的后续风险管理活动,均是以本风险评估的输出内容为基础进行的。正常情况下,该输出内容是一直有效并可在其他情况下适当利用。 本评估方案是在目前所有**套计算机化系统中进行的,对以后新增的计算机系统,应在制定用户需求同时或在其后,按照本报告的模式进行确认和评价,根据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后续的该系统生命周期内的活动方式和管理方式,包括使用供应商评估的结果来帮助制定计划以使系统符合法规和预定用途,包括决定是否需要供应商的参与。 人员组织 风险评估由公司成立计算机系统初步评估小组,小组人员的组成和所负职责如下:

组长:由质量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成立评估小组,确定部门成员,参与风险评估,对评估过程的总体协调和评估结果的批准工作。 副组长:由质量保证部部长担任,负责对评估过程的组织协调,参与风险评估,风险的回顾与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并进行审核。 QA:参与识别、分析、评估风险,确定法规的符合性,确保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标准以及相关SOP的规定。 小组成员:由生产部、和质量控制各部部长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各部门部长指定,负责和参与各自业务范围以内的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价等,确保符合公司生产技术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各部门部长负责审核风险评估报告。 计算机化系统情况说明 本次评估涉及的计算机系统和其相关信息: GMP关键性评估 按照ISPE GAMP5(良好自动化生产实践指南),系统确定后,应对系统是否受GMP的监管,对系统进行GMP关键性评估后,再对关键系统实施GMP影响分级。故该步骤首先对重要的风险进行评估,如GMP和业务流程所面临的风险,而不是具体的功能和技术风险。按照以下问题以此进行说明和评估: 1.GMP监管与否的决定:是否在GMP要求的范围以内? 确定该系统是否接受GMP的监管,如是,应列出具体的法规条例,并说明系统的哪些部分受监管。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设计(修订版) 2015

附件1 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修 订 版 二〇一五年四月

目录 1 适用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1) 2.2标准、技术规 (3) 2.3其他参考资料 (4) 3 术语与定义 (4) 4 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5) 4.1环境风险识别 (5) 4.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5) 4.3环境风险分析、现有风险防控措施差距分析与实施计划 (6) 5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7) 5.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7) 5.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8) 5.2.1评估指标及分值 (8) 5.2.2评分方法 (9)

5.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14) 5.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15) 5.4.1分级矩阵 (15) 5.4.2级别表征 (16) 6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容 (16) 6.1 总论 (16) 6.2 区域环境概况 (16) 6.3 企业概况 (17) 6.4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7) 6.5 环境风险分析 (18) 6.6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9) 6.7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21) 6.8 附图 (21) 附表1 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22) 附表2 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评估指标评分依据 (35)

1适用围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容、程序和方法。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省围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加油站可参照本指南编制。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尾矿库;3)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4)军事设施;5)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6)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7)加气站;8)港口、码头。 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的技术规,则采用所属行业的技术规。 2 规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指南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化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试行)(修订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6年9月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石化在我国境内行使经营管理责任、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环境风险源的识别与评估,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储运等企业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储运设施、销售经营设施等。 2.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参照或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气站场安全规程》(SY6779-2010); 《高含硫化氢气田集输管道安全规程》(SY6780-2010); 《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SY6781-201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 《中国石化油气田钻井和作业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环境风险 是指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3.2环境安全隐患 本指南中的环境安全隐患,是指各类不符合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缺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上的缺陷,以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件的安全生产及设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36397

三门峡立达化工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三门峡立达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0日

1 总则 (1) 1.1编制原则 (1) 1.2编制依据 (1) 2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概况 (4) 2.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 (4) 2.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4) 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9) 2.4现有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10) 3 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分析 (16) 4 划定事故风险等级 (19) 5 现有控制及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1) 6 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24) 7 评估结论 (27)

1.1 编制原则 针对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结合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对我单位现有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控制事故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现有控制及应急措施的差距,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从而降低我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提高我单位在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应急处置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1.2 编制依据 1.2.1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09.5.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主席令69号)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8、《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0.10.01)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行)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保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 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17 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

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本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一、评估目的为保障全处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我处组织了对全处危险作业环境和岗位进行风险评估,以此减少或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评估范围全处机关及基层单位的具有一般安全风险以上的作业环境和岗位。 三、评估人员 四、评估时间 2006 年11 月10 日至2006 年12 月25 日 五、评估结果 共识别评价了7 个机关科室、 4 基层单位,7 个危险作业环境及岗位,评价出一般风险 5 个,重大风险 2 个。 附:详细风险评估报告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风险评估报告 单位:工程科、预算科、项目一部、项目二部、材料科、新型建筑材料厂工作内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作内容及步骤 1、按照工程管理程序的要求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 2、深入工地现场进行现场变更,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核实现场工作量 3、隐蔽工程旁站监理、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 、工地现场有关事项协调。

5、出发前按照安全规定着衣、头戴安全帽二、危害(隐患)分析和削减措施 1 、人的不安全因素: (1)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疲劳、精神状况差,注意力不集中,处理情况反应慢,易受高处坠落跌伤,工具、物件高处坠落砸伤及触电事故伤害。 (2)未经过培训的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易受高处坠落跌伤,工具、物件高处坠落砸伤及触电事故伤害。 (3)工作人员未按安全规定着衣、戴帽进入施工现场,易受高处坠落跌伤,工具、物件高处坠落砸伤及触电事故伤害。 (4)进入现场的人员过多,也易受高处坠落跌伤,工具、物件高处坠落砸伤及触电事故伤害。 削减措施: (1)工作人员应注意休息,杜绝精神状况不佳或带病进入施工现场。 (2)杜绝未经过培训的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着衣戴帽,尽可能减少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缺陷 (1)临时用电电线、开关等电器设施绝缘强度不够,线路架设与热源、 火源、车辆及行人通道安全距离不足,电器设备未安装或为合理选用保险装置以及超负 荷使用,易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2)脚手架、吊架材料及架设为满足工程施工安全要求,施工用梯、栏、板不坚固、牢靠,尚未投入使用的危险作业区未加装临时防护装置等,易发生高处坠落跌伤事故。 ( 3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传递或在高处堆放工具、物件,双层之间未加装防护隔板、罩棚、围栏或其他隔离措施,易发生工具、物件高处坠落砸伤事故。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 适用范畴 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时期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储备或开释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形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环境爱护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大环境爱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方法》(环境爱护部令第17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治理暂行方法》(环发〔2010〕113号);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号); 《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分类治理名录(2008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名目》(2013年完整版); 《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2.2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爱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讲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 2);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 523-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操纵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 /SY119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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