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街小巷改造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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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背街小巷改造”调查研究的启示

4.1 以“背街小巷改造”为原点

既然调查是以“背街小巷”为背景的,那我们就先以它为原点,展开分析,讨论。

首先,先来介绍一下背街小巷

据了解,从目前杭城各区上报量估算,预计今年改善街巷总长度约25万米,比去年(总长12.7万米)翻了一倍,改善面积约186万平方米,涉及35个街道、9个乡镇,预计有70万人直接受益。到目前为止,今年市区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已完成市政设计467条,景观设计461条,累计全市开工街巷98条。

市区背街小巷改善办表示,今年改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是:在4月底前完成250条背街小巷改善任务。9月底前累计完成600条背街小巷改善任务,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改善任务。

针对背街小巷的整治,杭州市概括成10大内容:路面平整、增设路灯、增加绿化、上改下、截污纳管、立面整治、拆除违章建筑、改善交通、增设公厕和果壳箱、完善服务功能。

整治分三步,一是重点对黄龙体育中心为核心区块的周边道路进行综合整治,使之周边环境、功能定位、区域优势相吻合;二是对特殊道路建设,为配合截污纳管、撤村建居、低洼积水等特殊功能的21条道路,通过整治达到进一步完善道路整治功能;三是对一般道路,对老百姓关注的59条道路,通过整治达到“四化”目的。

接下来我们看看造成背街小巷设施不完善的主要原因:

1.一些撤村建居遗留的道路存在着道路标准低,配套功能单一、周围环境差的情况;

2.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一些厂矿企业改制后推向社会的道路管养机制没能同步跟上;

3.年久失修,一些老街巷设计标准偏低、雨污合流、年久失修,已满足不了实际使用的功能需要;

4.超负荷运行,随着市区交通量的增加,支路当作次干路使用、次干路当作主干路行,超负荷运转,致使道路质量状况下降。

4.2 从“背街小巷改造”到“旧城改造”

其一,全国盛行的九成改造风

我国有10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施旧城改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本是一大好事。但改革开放以来,经历连续十多年的旧城改造,特别是近几年来,又经过了前所未有的大拆大迁,许多城市的历史面貌已所存无几。不少历史文化名城,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典型的如:桂林旧城面貌一新,除个别几个点,历史风貌已荡然无存;福州最具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三坊、七巷”,由开发商改造,一部分已拆除改建为高层住宅;北京的四合院,在危旧房改造中也大量丢失;

了。有的市领导已发现,再讲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已经没有什么可保的了。

现在看来,原有旧城改造的政策再持续下去,弊端很多:

第一、城市的文化问题。成片的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最具特色的地区,代表着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许多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虽暂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仍有研究、保存、利用的价值,不能一扫而光。

第二、建设经济问题。大量的旧有房屋,不加维护是垃圾,善为利用是财富。大拆大迁,甚至五六十年代盖的房子都要拆迁,超出了国力。

第三、城市社会问题。成片拆除的改造方式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成为不安定的因素。以开发商为主体的开发,往往漠视私房主和原住户的合法权益,拆除中的违法乱纪以至暴力时有发生;大面积搬迁到远离中心区的地方,改变了原社区结构,加剧了弱势群体的困难。

第四、城市环境问题。旧城改造一般都在中心区增加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不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目前,北京市领导已经发现北京旧城改造的做法不妥,已决定停止再拆除四合院和胡同,决心保留旧城区特色,重新肯定菊儿胡同“有机更新”的原则。实际上无论在北京及苏州旧城,将拆旧建新的做法,改为维修、整治、保持风貌特色都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国外的城市现代化概念中,本身就包括了保存一些历史的风貌地区。很少有大规模拆除重建的情况,一般都重视社会综合整治,重视社区传统的保持及振兴。在历史古城中更是立法保护历史街区,如法国1962年在《马尔罗法》、英国1967年的《城市文物法》都划定“历史保护区”,区

内所有建筑不得拆除,维修时要保存历史的真实外貌。日本在1975年修改《文物保护法》,除保护文物古迹外,增加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条款。所以,现在的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批准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有一半以上属于完整的古城或古城的历史街区。这些使我们在国外看到的古城中具有现代化的城市设施;在现代化城市中又保有古色古香的历史面貌。

为此,建议立即在历史文化名城中停止继续实行原有旧城改造的政策,将旧城区的成片改造,代之以对传统建筑与历史街区的保护、维修、整治与翻建,努力保持城市的历史风貌和特色。

其二,有关旧城改造原则的探讨

《城市规划条例》确定旧城区改建原则是“加强维护,合理利用,适当调整,逐步改造”。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越来越多的旧城改造实践,可以感到上述原则与实际已有一定距离,希望在探讨中使旧城改造原则能更切实际,更好地指导旧城改造。

一、旧城的特点

城市的新旧是个相对概念,从不同角度可以对“旧城”有多种不同理解。本文所述旧城概念,是指新中国成立时已经存在的城市建成区范围。经过30多年建设,城市在不断发展,旧城也有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使旧城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点:

1.旧城是城市的中心。城市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也在发展,而城市用地多数是以旧城为基础向四周逐步扩大,所以在城市用地布局上,旧城逐渐为新区所包围,

成为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区在功能上也往往是城市的行政、金融、商业、文化等中心。这种特点决定了它在城市中所处的重要地位。

2.旧城是相对独立的整体。我国现有城市基本上都是在旧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旧城本来就是个单一整体。尽管旧城本来就存在各种问题,但总的说旧城在生产和生活组合上是比较平衡的。当然,作为一个有机体,经过建国以来的不断发展,在旧城范围内已呈饱和,甚至超饱和状态,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都比较高,生产用地严重不足,环境质量低劣,在满足生活、工作、休憩、交通等需要方面存在各种问题,这种情况正说明了旧城改造的迫切性和复杂性,旧城改造必须是经过全面规划的改造,见缝插针和成片改造,都有程度不同的局限性。

3.旧城有较齐全的公建配套,有一定的市政设施和比较方便的交通条件。旧城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上述优势,同时也由于城市建设的比例失调,旧城人口密度逐渐上升,又出现了公建配套规模不够,市政设施能力不足,道路狭窄,卡口多,功能混乱等问题。虽然存在这些问题,但优势仍占领先地位,所以在城市中旧城仍是吸引城市居民居住的主要地区。

4.旧城是形成城市个性的主要组成部门。我国历史悠久。三千多年来的城邑建设经营,历经沧桑,数度变迁,古代城邑或已毁灭,或成遗址,或经发展而为今日城市。它们既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是我们用以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要基地。

城市的个性形成,主要在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旧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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