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全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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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马康煤业公司炭山煤矿安全培训教案

二0 一八年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培训时间:2018年月日,培训课时:8学时。

培训老师:

解读《安全生产法》

一、新的《安全生产法》对煤矿企业的约束力

1.立法的目的:

①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立法的意义:

①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②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③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④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3.《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体现

其内容体现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4、新的《安全生产法》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有的法律职责

新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和意义

1、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国家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而确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强调安全、突出安全、安全优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求各级政府和煤矿领导及职工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关系;

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5、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

意义。

三、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应当做到以下3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五、《矿山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

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2. 《矿山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①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②矿井的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③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缺德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⑤矿山企业必须对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冒顶等危险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⑥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⑦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

①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②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七、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①.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②.安全生产监督权;

③.安全生产知情权;

④.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⑤.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⑦.拒绝违章指挥权;

⑧.紧急避险权;

⑨.批评、检举、控告权;

⑩.投诉上告权;

⑪.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2、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②.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③.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⑤.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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