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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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作业文件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ZSGF/ZY/GCB01 受控印章:
版号: E
拟制: 工程部2012年09月16日审核: 徐军哲2012年09月26日批准: 孙振川2012年10月19日生效日期: 2012 年10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管理,保证工程施工全过程技术管理符合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定义
1.顾客:可理解为业主、建设单位、合同中的甲方及其代表(或接受产品的组织和个人)。
2.公司:指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
3.项目经理部: 指受集团公司或公司委托,是集团公司或公司在某工程上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4.工区/分公司:特指公司所属生产单位(二级机构)。
5.项目经理:指受集团公司或公司委托,是集团公司或公司在某工程上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
6.系统部门:指公司本部进行公司系统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包括工程部、生产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部、财务部、经营部、合同部、人力部、公司办、审监部、党群部、法律部、
企划部。
7.A类工程项目:是指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承揽的,并由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派出项目经理部直接实施管理的工程项目。
8.a类工程项目:是指中铁隧道集团公司承揽的,由集团公司派出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并对施工生产要素实施监控,项目经理部由集团公司在集团内授权隧道股份组建,并由其负责组织施工的项目。
9.B类工程项目:是指以中铁隧道集团公司资质承揽,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委托公司对施工生产要素实施控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由中铁隧道集团公司委托公司聘任的工程项目。
10.Z类工程项目:是指以公司资质承揽,由公司对生产要素实施控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由公司内部聘任的工程项目。
11.多工区项目:承揽形式多样,项目机构由项目经理部和工区两个层次组成,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属责任主体,承担安全、质量、进度、成本、信誉评价、人事调整建议、资金统筹安排、文化宣传等管理责任;工区有健全的四部一室(工程部、安质部、设物部、财务部及办公室)机构,有一定的人事、财务等管理权限,具有自行组织生产管理和独立核算,参照公司管理体制考核的整建制单位,能够落实项目经理部各项工作布署。
12.施组: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简称,含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项目开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
第四条项目进场调查
1.社会调查: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居民情况及风俗习惯等;
2.自然调查:了解施工场地附近的地形、河流、交通、建筑物、地下管线及拟建运输便道情况,以及当地气象条件、冬季雨季的期限等;
3.技术经济条件调查:了解工地附近可利用的场地、需拆迁的建筑物、可利用的构筑物、原材料的来源、设备资源、劳动力资源、医护情况、生活供应能力以及水、电、通讯情况等;另外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还应对施工区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和第三方鉴定(必要时),并出具报告;
4.当地法规调查:了解当地政府对工程施工要求的相应法规,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5.工程地质调查:对设计文件提供的地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地质构造、成层状态、围岩类别、岩石硬度、风化程度、断层破碎带、节理、走向、地下水、滑坡、不稳定地层、地层承载力等,该项调查要结合技术经济的进行综合考虑;
6.环境因素调查:了解当地地方环境标准、地方政府或文物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
调查完以后应形成记录备查,并融入到方案、施组的编制中。
第五条设计文件审查
1.在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收到顾客分发的施工设计文件后,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施工设计文件现场核对;同时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对设计文件中的细部结构尺寸、工程数量、纵坡等情况进行复核。
2、重点审查设计有无错漏、缺项、矛盾,设计采用的标准图情况,相邻建设及各专业之间的衔接配套,施工可行性及其他有关内容等,并将审查结果形成书面设计文件审查单(项目业主有相关要求格式的按业主提供格式填报,没有要求的参照附录A),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把设计文件审查单报顾客进行处理。
3.各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全面核对设计文件。
4.未经审查的设计文件,不得发放实施。
第六条现场施工技术准备
1.与设计单位交接桩
2.建设合格的工地试验室
3.提交试验配合比
4.编写开工报告
5.熟悉合同文件及使用规范
6.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编制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及对各工序进行技术交底
8.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第七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要求
1.一般要求
(1).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两级进行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策划会明确(单位工程需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有:关键工程、重难点工程、业主或监理有要求的单位工程等)。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工区主任),编制前由项目经理(工区主任)组织项目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总体部署、进度计划、资源配置、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各项目标、重难点对策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措施进行集体讨论和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由项目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根据讨论意见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及审核。
项目经理(工区主任)是项目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全过程把控,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源配置、经济性以及可行性负责;项目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合规性、技术方案可行性负责。
(3).施工组织设计的形式力求简单、内容全面、言简意赅、文字表达准确、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经济和符合现行的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配以必要的图表及说明。
(4).各项施工管理目标、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措施符合国家环境、水土保持、文明施工、节能减排的要求。
2.编制内容及格式
(1).项目业主对“施组”编制的内容和格式有明确要求的,按照项目业主要求编制。
(2).对项目业主没有要求的参考附录B《××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内容编制,并结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及要求补充相应内容。
第八条施组的审批、调整及管理
1.施组的审批
一般情况下,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收到设计文件并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澄清相关技术问题后组织编制,项目工程开工前完成审批及施组的交底工作;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30天上报公司审核及批准。
公司收到施组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A类、a类、B类项目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2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公司审核未获通过的施组必须及时按公司审核意见5日内完成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批。
施组报批时需附项目集体讨论会议纪要和签到表(传真件或者扫描件,签字必须是参会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1).A类、a类、B类项目施组审批程序执行集团公司的要求(详见附录C)。
(2).Z类项目施组经公司工程部组织公司系统门会审符合要求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施组的调整
施组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引起施工组织、资源等方面发生重大调整时,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或公司系统
部门)提出,公司系统部门确认并提请召开专题会上明确后进行调整,调整时执行原审批程序。
当遇到如下情况需要调整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2).总工期、重要节点工期发生较大变化;
(3).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安排严重不符;
(4).机械设备、物资、劳动力供求发生较大变化;
(5).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变化;
(6).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或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7).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调整的。
调整时注意:缩短开工准备和竣工收尾时间;由于主/客观原因,影响进度计划落后,分析原因,进行阶段性调整;不可违反合同规定; 不可违反现行的“标准”和“规范”;不得因施工方案或工法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或事故。
3.施组的管理
(1).未履行施组编制及审批程序的项目或单位工程不得开工,确需先行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要求审批后方能开工。
(2).实施性施组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批准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施工质量要求等。
(3).施组的动态管理:已批准公布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因出现本条“2.施组的调整”中所述边界条件变化而需要调整
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4).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对实施性施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对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书面向公司工程部上报(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上报),检查内容详见附录D:“××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检查表”。
(5).工程竣工后,施组及调整后的施组(如有)均进入竣工文件归档管理。
(6).经公司审批后的施组由公司工程部下发至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按项目要求上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及管理
1.一般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等行业强制性规定及集团公司专项方案管理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项目策划时识别出本项目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工程件名、编制时限以及审批权限。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工区/分公司的主要管理、技术、设备、物资、安
全、质量及施工作业班组长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设备、安全、质量及技术人员进行方案的编制及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2.编制内容及格式
(1).项目业主有具体要求的按项目业主要求编制;
(2).项目业主没有明确要求的参照附录E《××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大纲内容,并结合项目业主相关文件、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编制。
3.审批
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应在开始实施前15个工作日完成编制及报批工作。
公司收到专项施工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A类、a类、B类项目需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的21个工作日内完成)。
(1)A类、a类、B类项目
需报集团公司审批的范围:高风险及极高风险隧道工程中的高瓦斯、重大突水(泥、石)、区域性大断层、下穿大江、大河及湖、海,软弱围岩大变形、沉管施工等地质地段专项方案。
审批程序详见附录F。
(2)Z类审批项目
①.标段临时用电、梁场制梁及架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专项方案管理;
②.现浇简支梁或连续梁专项方案;
③.低瓦斯、突水(泥、石)风险、软土、湿陷性黄土、冻
土、典型膨胀岩土、岩爆、岩溶、有毒有害气体地层、地热地质地段隧道专项方案;
④.下穿一般江河及湖泊(高风险以下)、穿越建筑物(道路)等地段,偏压、扁平、三线及以上大跨隧道段专项方案;
⑤.临建、既有线、竖井、有轨运输斜井工程专项方案;
⑥.采用“四新”技术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专项方案;
⑦.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方案;
⑧.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专项方案;
⑨.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专项方案。
⑩.其他需报公司审核批准的较大及重大施工方案,详见附录G《××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件名及工作程序》。
4.方案论证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均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A类项目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a类、B类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Z类项目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工程师组织。
需集团公司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集团公司与公司或A 类项目部论证一起合并召开。
业主、监理有要求的,由A类、a
类、B类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专家论证。
对应进行专家论证及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编制完成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初审,按公司初审意见3日内完成修改后,并由项目经理部做好专家论证会的准备工作,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及专家参加。
(1).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方案参加专家论证会的成员应包括:专家组成员(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成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片区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方案(主要含:识别有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高风险、极高风险地下工程,高风险、极高风险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业主或建设单位有要求的,以及项目经理部和公司相关部门认为需要的等)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应包含: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5名以上集团公司内、外部专家,片区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5.施工方案管理
(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经批准后的方案组织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因边界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施工方案的,必须履行变更方案手续,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改,并按审核、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实施。
(2).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在完成公司内部审批后按规定程序报监理或业主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3).完成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及时向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及安全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形成可追溯的记录。
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对技术交底的正确性、手续合规性负责。
需要更改时,按原编制、复核及审批程序执行。
未经技术交底的工序不得施工。
(4).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必须及时上报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至工程部存档(电子文档,但封面有编制、审核、审批人的扫描件),同时项目将施工方案的台帐上报一份电子文档至工程部存档及备查(专项施工方案有更新时及时上报更新项目),施工方案台帐按单位工程建立,以便管理,台帐样式详见附录H。
(5).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每月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每季度末上报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每季度检查专项方案落实情况,每半年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在每年二季度和四季度末报集团公司工程部。
检查内容详见附表I。
第四章技术交底管理
第十条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通过技术交底了解设计、施工意图、施工内容、施工工序、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各级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应形成“技术交底书”。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工作要求
1.中标接受施工任务后,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顾客的技术交底。
2.公司各相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提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重点和要求,二次经营及成本管理控制的重点等重要内容。
3.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向项目部/工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作业队长等相关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规模和承包范围及其主要内容;设计意图、业主需求、工程特点、工程重难点;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环境目标;总平面布置规划和临时设施安排;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综合进度和各专业配合要求等。
4.每道工序开工前或施工人员变更后、工序工艺等发生变化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内容、范围和工程数量;施工步骤、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工艺流
程,施工图及施工大样图,进入结构的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对涉及安全、质量的原则问题等关键控制点需细化到每个工序或步骤的具体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工序卡死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及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的启动和救援方法,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防护事项;环境管理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环境和水土保持的具体措施;文明施工的标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
5.安全技术交底:工序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是针对本工序的相关风险源进行明确、安全注意事宜及安全应对措施进行交底。
6.技术交底要求文字精简易懂、图纸简化易识,技术交底后必须对参与工序施工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形成可追溯的记录。
技术交底的交底人、复核人和被交底人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及日期,因条件发生变化,原作业人员调整时必须对新进工序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相关记录。
交底后做好交底台帐管理。
7.技术交底由接收人具体实施,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并督导作业人员按要求严格实施。
第五章工程测量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测量设备配置管理执行附录J《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测量队划分
公司本部设工程精密测量队,简称精测队,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各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设工程测量小组,简称测量组,隶属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工程部管理。
对多工区a 类项目,项目部设置测量负责人或根据工程规模大小设置项目部测量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隶属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本部精测队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工区/分公司测量人员完成工程的交接桩和复测(含联测)工作;
2.参与A/a、B、Z类工程项目控制网的年度复测。
3.负责A类、a类工程项目的直线1000m(含1000m)~4000m隧道,曲线500m(含500m)~4000m隧道的洞内、洞外控制测量及贯通测量,50m(含50m)~500m大桥的地表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及常规复测;配合测量总队进行A类、a 类工程项目4000m及以上隧道的洞内、外控制测量及贯通测量,500m及以上大桥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及常规复测;负责B类、Z类、多工区工程项目1000m及以上隧道的洞内、外控制测量及贯通测量,50m及以上桥梁的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及常规复测;负责B类、Z类、多工区工程项目复杂桥隧群及线路的控制测量、常规复测、竣工前线路拉通测量; 负责B类、Z 类、多工区工程项目水电站、水库大坝、长渡槽、运输管道、地下洞室、地下巷道等重要建筑物的定位和复核测量;上述隧道、桥梁、线路长度均指单线长度,即工程起、终点里程差,
双线并行时按二者中较长的单线计;
4.洞内平面控制测量复测频次:对于B、Z类工程项目,钻爆法施工的山岭隧道,掘进400m内进行第一次洞内复测,以后每掘进600m进行一次洞内复测;TBM施工的山岭隧道,掘进400m内进行第一次洞内复测,以后每掘进900m进行一次洞内复测;盾构法施工的市政工程或通过竖井施工的隧道,在掘进150m内进行第一次联系测量,以后视测量精度和条件而定,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联系测量;对于A类、a类工程项目的复测,其复测频次与集团公司测量总队的复测频次相同,交替进行;
5.洞内高程控制测量复测频次:钻爆法或TBM施工的山岭隧道,每掘进2000m进行一次精密水准测量;盾构法施工的市政工程或通过竖井施工的隧道,在掘进150m内进行第一次高程联系测量,视测量精度和条件而定进行第二次高程联系测量,以后每掘进2000m进行一次精密水准测量;
6.通过深竖井施工的隧道,按测量规范及竖井投点精度要求,在井底具备陀螺方位测量条件时加测陀螺方位边;通过竖井施工的市政工程且设计掘进长度超过1500m时,按业主及监理要求,在掘进至超过设计掘进长度一半时加测陀螺方位边;单口掘进长度超过5000m的隧道,在掘进至超过单口设计掘进长度2/3长度位置加测陀螺方位边;单口掘进长度超过10000m 的隧道,在掘进至超过单口设计掘进总长度的2/3长度位置和距贯通面1000m位置分别加测陀螺方位边,或按测量设计要求加测陀螺方位边;陀螺方位测量次数按单口设计掘进总长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