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院书记员的职责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

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

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书记员要求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速录的基本功,不仅要懂,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所以说速录员不一定是书记员,但是书记员都有有速录的技能。

但是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考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