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在加快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根据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的要求,文章阐述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内涵;联系实际分析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重点论述法治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保障,法治要求在立法方面要建立更加严谨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在司法和执法方面要做到公平严格有序,政府组织与全体社会成员要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强化权利监督与救济。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

[关键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律

在当代我国加快改革开放与科学发展步伐的背景下,全面构建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局面,才能有效地调和社会利益关系、规制社会行为、处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促进社会公正、有效降低与控制社会风险,从而实现我国社会的全面和谐有序稳定,因此就需要积极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内涵

(一)关于社会管理

众所周知,社会管理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管理活动。所谓社会管理,它是当代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必要构成部分,也就是对人的管理活动。然而,当代的社会管理活动又不只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它还涵盖了其他社会主体以及社会的自我管理活动。通常来说,当代的社会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的社会管理活动;二是社会的自我管理活动和社会自治管理活动。总的来说,当代的社会管理是以政府管理与协调为先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为桥梁、社会基层组织自治为基石以及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

(二)关于社会管理创新

所谓社会管理创新,指的是在当前社会管理背景下,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全面使用已有的条件,按照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和社会的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按照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以及社会管理的有关价值标准与科学理念,积极探索并实施新的社会管理规范、理论、科技、方法和机制等内容,对固有管理模式及对应的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和完善,着力构建科学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从而实现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宏伟目标的措施以及这些措施实施的动态过程。

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对处在迅速发展变化的我国来说,将成为我国社会管理不断完善和社会加速发展的强大推动力。社会管理创新及社会管理,是我国社会完整大系统的两个紧密促进的方面。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既依靠已有的社会管理实践,同时又是已有社会管理发展的内在力量条件;在实践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有效化也要依靠社会管理的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有助于我国社会管理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密切结合,从而推进我国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和科学化。①

二、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景展望

在我国进入转型期以来,由于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利益诉求越来越复杂化,有鉴如此,我国就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实现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伟大跨越。

(一)从唯经济的发展思维转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思维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地方的唯经济发展思维建立在狭隘的经济发展观之上,

他们认为社会发展就是经济的增长,而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因素就是不稳定因素,就要采取措施压制。而在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就必须牢固确立科学发展是我国社会的第一要务、维护我国社会和谐是第一目标的正确理念,并且作为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指导思想。同时,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的社会管理创新原则,要按照我国社会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现实发展的要求,不断地打破不公平的利益关系,用协商、对话、谈判、召开听证会等有序途径化解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从政府包揽社会事务转向政府与社会共治

当前,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机构信奉“万能政府”的观点,从而将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负责了原本应该由社会和市场解决的各种事情与问题,结果政府部门耗费大,虽然付出很高成本但是取得的实际效果并不好,广大社会公众也不怎么满意,这样可能导致很多矛盾与冲突转而集中到政府身上。有鉴于此,政府应当从一些社会领域里适度退出,大力推动公民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功能与作用,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但是政府的适度退出社会管理,并不是消除政府在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政府应该坚持依法进行社会管理与社会管理创新,以法律权威促进政府权威,形成高效能政府,以公共权威替代公共权力,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服务型政府、有序型社会”的共治格局。

(三)从消弭社会矛盾为目的转向推动各方利益协调

当前,我国政府在社会管理活动中,对基层单位维稳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和“零指标”的考核原则制度,强调“把一切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务必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这就可能迫使地方政府采用各种高压手段p三、积极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思考

由于法律能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因此我国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之一,是要使我国社会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成为我国政府与社会中一切行为的规则。而要推进我国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建设,也必须要依靠法治的不断完善。

(一) 推动立法建设

要推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健康有序发展,就需要着力推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利用成熟的法律和机制来规范我国的社会管理及社会管理创新,从而形成化解矛盾和推动创新发展的科学机制。1.促进规范政府行为的立法建设

我国政府机构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态势,其行为对社会生活起着规范、导向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与创新活动中也承担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政府管理活动范围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社会组织与公民权利影响很大。在某些情况下,政府作为权力的象征是有可能侵害社会与公民合法权利的。因此在立法层面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和引导,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头等大事。

2.加快规范市场经济的立法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了。在这样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化的利益主体需要通过公平合法的市场竞争去满足其利益要求,因而首先就需要依法确认和保障市场经济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即各种市场经济主体的成立条件、法律资格、具体的权利义务都需要依法予以明确的规范;其次,要保证我国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市场规则和竞争规则的有效性,也需要对其依法予以确认和保障;再次,要避免市场经济的缺陷,即其存在着的盲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