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分割转让凭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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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分割转让凭证的公告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长国土资公发[2008]147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08.08.07

【实施日期】2008.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分割转让凭证的公告

(长国土资公发〔2008〕147号)

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局送达了“(2006)长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及“(2006)长执字第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你单位已办理的位于长春市南关区新发路126号,地号为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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