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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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社会保障学导论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与特征
1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
2 社会保障的特征
(1)法律强制性
(2)对象社会性
(3)福利性
(4)经济保障性
(5)机会公平性
(6)收支互济性
(7)待遇差别性
3 社会保障给付标准
(1)社会救助的给付标准时保证被救助的人生活水平达到当时当地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最低生活水平,既保证被救济助人享有当时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2)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是被保险人——社会劳动者能够享有基本生活水平
(3)社会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团体为增进群众福利,改善国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而举办的公共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和集体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4)社会优抚作为特种社会保障制度。为被保障人的生活水平相当于或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
4 社会保障的萌芽——社会救助
196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在原有法案的基础上颁布了《济贫法》5 社会保障的形成标志——社会保险
德国是第一个推出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1883年俾斯麦国王颁布了《医疗保险法》
1884年首创了《工伤保险法》
1889年再创《养老保险法》
1935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典《社会保障法》
6 社会保障的发展——社会福利
1948年英国首先宣布建成“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
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
7 中国现代社会保障的创建阶段
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社会保险的开始
三社会保障的作用
8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影响
(1)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
(2)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在生产顺利进行
(3)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4)社会保障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益
(5)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6)社会保障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9 社会保障与社会进步
(1)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
(2)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
10 社会保障与收入在分配
(1)社会保障以法律为依据,实行明显的强制性分配
(2)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使用的社会性
(3)社会保障形式多样,具有复杂性
四社会保障模式
11 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12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费用由个人、雇主、政府分担并为强制保险
该模式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和日本所效仿
13 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
福利支出基本上由企业和政府负担,个人不缴纳或低标准缴纳社会保障费
起源于英国,其后在北欧流行,以瑞典为典型。
14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模式,又称政府统包型
新西兰、澳大利亚采用此类
15 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又称强制储蓄型
该模式主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实行
五社会保障体系
16 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也是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
17 社会保险在保险费的性质上与商业保险不同
(1)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
(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
(3 ) 风险分类较粗
(4)保险费负担较轻
(5)被保险人不需要负担全部保费
18 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比例保险费制和均等保险费制
比例保险费制又可以分:固定比例制、等级比例制、累进费率制度
累进费率制:是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保险费率,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就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保险费率就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费率也随之按级递增。
19 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
现代社会救助的实践要求科学的制定最低生活标准,通常以“恩格尔系数”作为制定的参考
在英国社会救助制度以“生活补贴”的形式出现
20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
社会福利有“社会工资”的美称
21 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
22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的收入减少时提供的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P39两者的相同处:
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应付风险
两者的不同处:
(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策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全体公民商业保险的保险对象较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
(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强制方式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
(4)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以法律为依据商业保险以保险合同为依据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保障的是基本的生活需要商业保险是特定需要,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
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6)保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国家三
方分担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
(7)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主体是政府商业保险主体是保险公司
(8)经营的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及其特点
1 生育保险:是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
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
2 生育保险的特点:
(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发的,一般不用特殊治疗,而重在修养与营养补充
(2)生育保险的性质,不仅是为了维护妇女劳动者劳动力,实现劳动力扩大在生产数量的合理和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
(3)生育保险对象仅包括已婚女性劳动者
(4)生育保险在我国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妇女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5)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享受”原则
(6)其待遇水平一般均高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二人口政策与中国计划生育保险
3 实行鼓励人口增殖政策的国家有:前苏联和法国
4 实行人口控制政策的国家:中国印度
三生育保险的基本待遇
5 绝大多数国家的生育保险制度规定,被保险人在生育前后应缴纳保险。
一般规定期限为产前最近6个月。
6 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生育保护公约》生育假期建议至少12周即84
天。
7 现在规定,法定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
胎生育,每多生1名婴儿增加15天
8 收入补偿,生育保险的收入补偿,在一切险种中最高的相当于女性劳动
者生育前工资的标准,大多数国家为原工资的100%。
第三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