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监理实施细则--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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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

巴彦淖尔市农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

1、总则

1.1、编制依据:根据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监理规

划、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细则。

1.2、实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中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护路林网工程的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混凝土预制、渠道衬砌等监理工作。

1.3除非承建单位愿意承担风险,否则用于实施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

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必须经监理部签发。

1.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可能进行补充、修改和

完善。

2、开工条件控制

2.1开工审批内容及程序

(1)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等进行施工准备;

(2)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图纸、测量基准点等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

2.2施工单位的上报文件: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工申请报告,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2.3检验内容

2.3.1检查施工条件:

⑴.施工设备进场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

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

⑵.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现场,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⑶.对施工所采用的材料(水泥、钢材、砂石、防渗膜及砌体材料和辅助材料等)进行审查,凡进场材料均应有产品证、相关检验报告或技术说明。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3.2签发开工许可证

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查意见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

3、施工过程管理

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局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直至清理出场。

3.1.质量标准

1、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大于50%;其中关键部位、重要单元工程100%;

2、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大于50%;其中关键部位、重要分部工程100%;

3、工程外见得分不小于85%;

4、工程档案资料完整。

5、本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优良工程。

3.2检验内容

(1)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检验。上道工序或单元工程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单元工程施工;

(2)现场检验(实验室)核查;如施工单位采用委托试验,则检查其试验资质;

(3)承包人资格验证、认可;

(4)督促承包人对材料检验,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本工程检验材料有:砂、骨料、水泥、钢筋、防渗膜等;检验方式分为资料检查、外观规格检查、试验3种。

(5)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对测量过程监督、成果签认;对施工放线测量抽样复测(或联合测量);

(6)审核试验结果,主要材料试验报告、回填土密实度、混凝土与砂浆强度试验;

(7)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试样等进行抽检;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8)督促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进行质量等级自评;并对其复核;按规定参与外观质量评定和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9)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指示承包人采取防范措施;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记录、拍照;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提交事故报告,监理向发包人报告、指示承包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做好相应记录;配合调查、分析,参与处理意见;指示承包人按批准的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并检验处理结果。

3.3、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合同等,明确工程质量标准,检验内容以及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点及旁站监理方案。桥、闸混凝土浇筑工程、勾缝实行旁站监理,必须旁站监理、填写旁站记录。

3.4、对于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现场监理应监督承包人

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查验材料出场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等,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承包人进行检验的基础上监理人员进行平行检验。

4、土方工程

4.1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点多、面广范围大,对于涉及土地占用、伐树、道路碾压等社会问题,为了保证项目区各工程能够顺利实施,现场监理人员在开工前主动与受益乡镇、村社或业主协调解决,土方工程包括:道路土方、植树沟、田间余土外运、排沟疏竣、渠道整修。对土方工程的施筑要求:

(1)实施前进行测量成果报交(对土方工程量确认),对业主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施工单位可以进行重新测量,一经认可即以土方表为计量依据。

(2)道路:新筑道路必须做到线路走向相对垂直,标高、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平整度、密实度、坡比均匀,原有的旧路尽可能裁湾取直,达到设计要求标准。

4.2开挖前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并经监理组审验后方可进行;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臵、水平标高、控制桩、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土方开挖不允许超挖,按设计断面基本成形后要夯实,同时要用水阴渗,阴渗次数不少于二次,渠道阴渗水位必须达到或超过最大水位线以上,干容重达到设计指标要求,确保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4.3开挖前承包人应进行场地清理,包括植被和表土清挖,对工程施工区域内的树墩、树根、杂草、垃圾和废渣等进行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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