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
一、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二、与工程有关的风险因素
与工程有关的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政治方面、经济方面、工程方面、公共关系方面和管理方面。
1.政治方面
政治风险将对一个国家的所有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主要有:
(1)政局不稳。(2)国际关系紧张。如工程所在国的国际关系紧张可能招致封锁、禁运和经济制裁;如果与邻国关系恶化,可能发生边境冲突,甚至发生大规模战争。这些情况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实施和人员的安全,使工程被迫中断,而蒙受损失。
(4)政策的开放程度。若工程所在国实行开放的经济政策,则对在当地注册的外国公司给予平等待遇。若实行锁国政策,则将排斥外国公司进入,对外国公司和本国公司采用不平等竞争的保护性法规,对外国公司采取歧视性措施。
4)对外国公司强制保险。
(5)权力机构腐败。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营私舞弊,必将导致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原则被破坏,造成国家经济秩序混乱,投资环境和经营条件恶化。
2.经济方面
(1)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可能使工程所在国工资和物价大幅度上涨,幅度往往超过承包商预见。如果合同中没有调价条款或调价条款写得太笼统,必然给承包商带来风险,如果承包商最初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则损失更大。
(2)外汇风险。工程所在国外汇管制严格,限制承包商汇出外币,有时汇出外币用以购买材料、设备也受限制;外汇浮动,当地币贬值,从而使承包商赚取的当地币,由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规定固定的汇率蒙受很大损失;有的业主对外币延期付款,而利率很低,但承包商向银行贷款利率较高,因而倒贴利率差;有时合同中外汇比例太低,不够使用;或是订合同时选定的外汇贬值等。通常,业主希望支付承包商工程所在国的货币作为工程款,承包商希望得到保值的硬通货,最后双方都做出让步。业主通常在招标文件中对硬通货的比例作出规定。
(3)物价上涨与价格调整风险。物价上涨是最常遇到的风险。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虽然投标或签订合同时考虑了物价上涨因素,但有可能估计不足;有时合同中没有价格调整公
式,或者虽然有调价公式,但包含的因素不全或不能反映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等。
(4)业主支付能力差。业主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以各种形式拖欠支付,如拖延每月支付而合同中未有拖延支付如何处理的规定;或虽然有业主拖延支付时应支付利息的规定,但利率很低;或业主找借口拖延签发变更命令而使新增项目得不到支付;或业主在工程末期拖延支付最终结算工程款与发还保留金等。
(5)工程师的拖延和减扣。由于工程师工作效率低,拖延签署支付;或是工程师过于苛刻,有意拖延支付,或找借口减扣应支付的工程款;特别是对“包干”项目,在项目未完成前拒绝支付或支付的比例很少等。工程师的拖延签署或减扣必然导致业主对承包商支付的拖延和减少。
(6)分包风险。分包风险应从两方面分析:即作为承包商选择分包商可能出现的风险与作为分包商被总承包商雇佣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承包商作为总包商选择分包商时,可能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而使整个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风险,或者对分包商协调、组织工作做得不好而影响全局。特别是当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协议职责不明确、风险责任不清时,容易相互推诿。若分包商较多,而工序搭接和配合不合理,或个别分包商违约或破产,则将影响整个工程。反之,若分包商遇到总包商盲目压价、转嫁合同风险或提出不合理的苛刻条件要求分包商接受,也将使分包商处于被动的地位。
(7)带资承包风险。在有些合同中,业主明确要求承包商带资承包,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而业主无力支付,使承包商不能及时回收资金。
(8)其他经济风险。例如,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当事一方为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通常要求对方提供可靠的担保,这是国际上公认的正常保障措施。由于承包商业务不熟或不慎就可能承担违约风险,有些是业主的无理索款,甚至是欺诈行为造成的。有些合同中,业主提出以实物代替现金支付承包商工程款,此时承包商就要承担实物销售换取现汇抵偿工程成本的风险等。
3.工程方面
(1)地质条件。对于大型工程和地下工程,地质地基条件十分重要,但由于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和不负责任的解释,给承包商带来风险。
(2)水文气候条件。由于对自然气候条件估计不足或工程所在地出现异常气候,使承包商财产受到损失。
(3)材料供应。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没有质量检验证明,工程师不验收,引起返工或更换材料;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停工、窝工等情况。
(4)设备供应。由于质量不合格和供应不及时或不配套导致工程延误。
(5)技术规范。技术规范要求不合理,工程量表中项目技术说明不明确而投标时没发现。(6)设计图纸提供不及时。由于工程师的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图纸,使施工工期延误、窝工、停工,而合同条件中又无相应的补偿规定。
(7)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由于变更使承包商原有的施工计划和安排被打乱,在执行变更命令时,承包商可向业主要求索赔。
4.公共关系方面
(1)与业主的关系。如业主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或因工作效率低下,延误办理承包商的各种材料、设备手续,延误支付、拖延各种证书的签发等。
(2)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如已完工程得不到及时的确认或验收,或不及时确认进场材料等。
(3)联营体内部各方的关系。和联营体内人员之间的矛盾、各公司之间配合不协调,影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