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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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演着将农业科技向生产领域进行转移和扩散、促进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角色。但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体制不健全、经费不足和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不稳定等问题逐渐显现,给基层农技推广带来一系列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期,在人地矛盾突出、农业资源减少、自然环境脆弱、生态承载力下降、农业劳动力大量外流的客观条件下,要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为全国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就必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以农业现代化作为我国现代化发展的根本。而且,通过现代农业建设可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劳作方式,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根本就在于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具设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高度应用,“现代农业是指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主要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装备、现代管理办法、现代经营理念为支撑,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综合作用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化为纽带、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贸工农相结合的多功能农业产业体系。”可见,现代农业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以经济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发展为依托,实现现代科技成果、现代经营理念、现代科技人才、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机械设备的高度聚集;它的核心就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而要将现代农业科技的研究成果和现代工业生产的新式机械有效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中,就必须建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2002年,中央又明确提出要将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经营性职能与公益性职能分开、分别建立经营性和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2003年,农业部、科技部等4部委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将公营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中的经营性职能全部剥离进入市场,而国家设立的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则专注于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从而推动了我国的公营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向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转变。由此,我国逐步确立起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将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基本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作为政府的一

项基本职责;同时,随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市场化改革,我国也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了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与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构成了当前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两大支柱。

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经营性农技推广服务”,它是指主要是通过“中介组织或涉农企业等以营利为目的进入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平等交易进行的。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主要农业科技供给载体是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市场经济活动主体,农民通过货币直接购买自己所需的农业科技和农业信息,或采用以较高价格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并免费获得农业科技的指导和农业资讯供给的间接购买方式,获得农业科技服务;而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或其他农业技术所有者则通过为农民提供农业科技指导和农产品资讯等服务方式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市场交易而达到互惠互利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在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农民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主体,他们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决定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供给内容与方式。所以,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双向衔接、自主选择、平等交易,农民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获取内容和方式拥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

所以,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推广服务体系具有开放性、多元性、参与的、有偿性、自愿性等特征:①开放性,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开放的,凡拥有农业科技推广能力、符合农业科技推广资质的机构、单位、团体,都可以参与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来;②多元性,正因为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开放的,凡具有农业科技专长并符合农业技术服务资格的机构与个人都能够进行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由此构成了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方式;③参与性,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开放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多元的,因此各类具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符合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资质的单位、机构和个人都通过市场途径参与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的供给中;④有偿性,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将农业科技成果作为商品、以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的,农民通过市场的途径向各类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主体购买自己在农业生产经营中需要的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病虫害防疫和诊治、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使用等

农业科技服务,因此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有偿获得的;⑤竞争性,各符合从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资质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甚至个人,按照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竞争性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所需的农业科技服务,以市场竞争降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价格、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质量;⑥自愿性,市场经济交易活动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也必须以交易双方的自愿为原则,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协商进行。

在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由于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参与农业市场经济活动,能够农业市场活动信息和资讯,并能够及时更具农业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农业生产经营思路,从而能够将农业市场经济交易情况有效反映到农业技术的应用、推广当中,从而实现农业科技与农业市场的对接,使发展前景广、市场需求大的农业科技能够快速转化应用。正因为如此,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有动力,而且有能力对研发农业科学技术,并在短时间内实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收益,因此,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中能够起到引领农业科技发展,带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作用。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关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作为主导的资源基础配置手段,在我国的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基本上已经完全融入市场经济体系中、参与市场规律支配的市场经济活动并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经济收益。与此同时,现代农业也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来运行发展的,现代农业由市场经济体制对农业资源进行基础性配置。市场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意味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也进行着相应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促使企业、社会组织、科研单位等其他主体更多地参与到农业技术的推广服务过程中,市场化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成为了我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而且,当前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普遍存在着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工作经费短缺资源稀少、人员知识技能落后、服务方式单一等问题,已经无法适应市场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多元农业技术需求并及时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了,从而大为降低了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因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业的市场化经营发展,推动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推动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

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与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并不是相冲突、相排斥的,它们两者恰恰是可以有效协同运作、相互弥补不足的。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党和政府将农业持续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高度重视的体现,是将所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享受基本的农业技术公共服务的公平性手段。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保障性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作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其供给主体是政府的农业行政部门,其主要资源依托是公共财政,它通过农业技术服务的保障性供给,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个体农民提供了获取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选择。而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则是通过市场经济对农业科技资源进行基础性配置的手段,从而促使农业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应用到农业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并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获得利益。如果说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是以实现农业科技服务的基础性保障为目的的,那么市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则是以农业科技成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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