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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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3篇
通过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受益匪浅。为此谈谈学习心得体会。本文是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一1月17日,西宁市召开了全市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推进会。西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海瑛强调,加强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是“庸懒散奢”专项整治活动暨“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现场直播活动的进一步引深,全市各窗口单位要以群众满意为标杆,扎实推进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
西宁市各单位、各部门要从严要求、狠抓落实。全市各窗口单位要按照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行能力”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配套措施的落实。要深化改革、提升效率。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改革力度、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事项及权限。要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扎实推进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要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今年西宁市将聘请各方面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对窗口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新闻媒体也要对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曝光力度;各级纪
检监察机关、党委、政府督查室对窗口服务单位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公务用车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心得体会二2014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系统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定位于推行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先后实施了明察暗访、集中调研、分类开展自选动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编写出版典型案例教材和组织专项督导等重点措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专项行动也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各地区之间、各层级之间、各类窗口单位之间进展不平衡,一些长期养成的、根深蒂固的不良作风还存在反弹的可能,窗口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为巩固、延续和扩展专项行动成果,建立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服务上形成品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窗口单位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也是各种
诉求反映的集中点。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关系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真正落实,关系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方向,建立长效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特点,认真分析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公共服务等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性,持之以恒,标本兼治,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抓常、抓细、抓长,解决好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研究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点任务,充分调动各种资源推动窗口单位加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检查。各级各类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优质服务窗口为标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自觉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明确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牢固树立核心理念,增强“人社工作为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形成敬业、守纪、创新、合作的团队文化;持续优化运行环境,建设安全、舒适、规范、高效的服务载体;着力打造特色品牌,营造便捷、精确、透明、贴心的服务
氛围,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三、健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并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和完善,做到事事有准则、处处有章法、人人有遵循。
完善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根据各类窗口单位特点,不断探索适应事业发展和服务需求的窗口服务制度;持续加强行为规范、服务场所规范、工作规范和服务监督规范建设;稳步扩大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的适用范围。
完善纪律要求。定期梳理分析各类窗口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管理风险点,落实和完善纪律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在所有窗口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各个工作环节中,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杜绝慵懒散漫行为。
完善服务用语。依据各类窗口单位服务特点和不同场景,制定充实有针对性的文明用语和服务禁语,并在窗口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使用。
四、完善窗口单位顺畅运行的体制机制
坚持服务下沉、转变职能、综合协调原则,改革不利于
充分发挥窗口单位服务功能的体制机制,妥善处理各管理服务主体之间的关系。
理顺行政部门与窗口单位的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按照国务院要求简政放权,进一步下放、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将更多服务性事项交由窗口单位承办,并注重向基层倾斜,同时加强行政监督。
整合窗口单位服务资源。大力推动同类窗口单位合并和功能重组,推进相近窗口单位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促进各类关联窗口单位在同一场所、平台联合经办,努力实现“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加强区域协同。树立“全国人社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区域间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担当。建立异地业务协作的正常工作机制,规范异地业务规程,打造信息交换和资金转移平台,推动异地业务逐步实现本地化、网点化办理。
五、持续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能力
坚持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方向,不断夯实窗口单位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工作方法。
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前台服务流程、后台管理流程和业务控制流程,实现前台窗口与后台支持的有机衔接。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家、部颁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进程,健全标准体系,并以统一业务术语、完善机构设置、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办事流程和服务管理精准化为重点,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