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今城市住宅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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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今城市住宅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摘要
本篇论文以城市住宅为研究对象,参考借鉴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成果。
对城市住宅需求矛盾,设计缺陷等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对以后的城市住宅发展提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城市住宅需求矛盾设计缺陷住区环境开发商的责任感
1.研究背景
进入21世纪,中国人的意志、情感日益从波澜起伏的社会政治变革,转向了日常生活领域,转向了重构居住文明的努力。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生态和环境日益成为我们这个传统的农业国家迈上困难重重的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主题。
而网络和新经济则让我们无可避免的面临构筑新的居住模式的全新视野。
我们深感中国住宅市场的巨大需求矛盾:一方面是拥有广泛的市场需求,是老百姓对康居的渴求;而另一方面,中国的住宅设计缺乏活力,缺少精品意识,甚至无法满足人们当下的基本居住需求,更谈不上创新的设计。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规范,发展,住宅设计也由浮躁渐入理智。
但同时,因为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影响下,设计师与市场相脱离,从而直接导致陈旧的住宅设计观念无法满足使用者日新月异的生活需求以及居住模式的改变,住宅设计水平停滞不前。
设计师对市场、消费者以及国外先进住宅设计理念缺乏系统了解,因此造成住宅设计观念落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脱离我国实际社会情况等诸多问题。
住宅使用者的生活需求、居住模式与住宅设计之间产生尖锐矛盾,严重的阻碍了我国未来城市住宅的发展。
2.研究的目的、意义
住宅发展和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密切相关。
一方面,非工业化的城市功能结构和相应的政治经济环境促进了住宅理论的发展;另一方面,住宅实践又对住宅发展提出了新的理论课题。
城市住宅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成为推动住宅发展的两大根本因素。
中国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由传统农业社会转向后工业社会。
科学家贝尔指出在后工业社会中经济将从产品生产经济转变为服务性经济,
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将处于社会的主导地位,知识将是社会变革的源泉。
在即将到来的信息化社会,知识结构的变化将对人们的生活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建筑师对住宅的设计将对住宅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以下,本文将从影响住宅发展的几个根本方面,包括社会经济环境、需求关系以及开发商、专业技术人员的角度来谈我国住宅建设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和困难,而这些问题也正是未来城市住宅发展所必须解决的。
3. 住宅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3.1需求矛盾问题
我国的住宅设计是按照顺应需求层次变化趋势而演变的。
从60年代、70年代的住宅满足人的基本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到80年代、90年代的小卧室大客厅布局,满足人们对交往空间的需求。
随着住宅设计对人的这些需求的逐渐满足,近年来又出现了住宅如何适应人们居住模式变化的新问题。
目前购房的主体是工薪阶层,人们在购买住房时不仅考虑它的基本居住功能要求,更多地还要求它的居住模式应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需求是一种由未满足的欲望、要求或由剥夺引起的内部紧张状态。
它表现为愿望、意向、兴趣而成为行动的一种直接原因。
而这种行动对住宅的直接影响便反映在为了满足需求,人们对住宅形式所做的不断改进。
需求矛盾是指当前住宅不能满足人们对生存和发展所渴望的物质和精神要求。
人们对住宅的生活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等方面,在后面章节中将会具体谈到。
要了解和解决使用者的需求矛盾,就要求我们的设计师们必须深入基层,多与居民、开发商、策划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了解使用者和市场对住宅的需求,做出富有时代特色的住宅精品。
3.2设计缺陷
住宅规划和设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也是直接决定住宅是否能够满足居住者生活需求的因素之一。
好的住房有赖于设计者的才华,以及锲而不舍的研究和探索精神。
正如W. R. Lethaby在其1957年所著《Form in Civilization》一书中曾经指出的,“只有那些能以有限的知识举一反三推展的人,才能有真正的创造。
”而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建筑师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原因除了建筑师对实践和市场需求的了解不够之外,还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创造性和探索精神,过多的将精力放在急功近利的模仿与抄袭上,导致住宅设计中出现大量的设计缺陷,并且因
为设计师对此认识不够,导致同样的缺陷被大量的复制,重复出现在各种不同住宅上面,造成住宅整体发展水平低下,与人们需求和居住模式之间产生巨大矛盾。
通过对住宅设计缺陷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集中体现在住宅的内部空间上,相比外部环境和建筑形式而言,内部空间更与使用者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对住宅需求矛盾的缓解。
内部空间的设计缺陷主要体现在内部空间的实用性、人性化和适应性等三个方面。
3.3住区环境
随着人们对居住要求的提高,良好的、人性化的居住环境已成为住区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志之一。
然而在对环境的理解上,以前的设计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人们总是把环境的优劣理解为绿地率的大小,而忽视了一些更重要的实质内容。
目前我国住区环境设计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在于以下三点:首先,设计者往往将居住区的“内环境”定位在“城市环境的一部分”,过多的强调了它的开放性,忽视了使用者的心理感受。
其次,设计者常将环境设计的重心放在住区整体的视觉、空间环境等方面,忽视了与居民生活行为息息相关的细节环境的设计。
再次,随着私人汽车的日益增多,居住区中车辆的行驶,停放必然影响住区的环境质量。
而设计者的目标往往是道路的畅通、车位的数目,很少考虑道路与环境的结合设计,无法给行人带来步移景转的心理感受。
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设计师从居民的行为需要出发,按照其行为轨迹,掌握居民日常生活规律,来设计人性化的空间环境。
3.4建筑师的主观能动性
勒·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中曾经说过,“建筑是时代的镜子”。
的确,建筑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的集中体现,而作为建筑当中最为普遍常见的住宅而言,表现得更为明显。
正因如此,优秀的建筑师应该具备对社会敏锐的观察力,高效率的执行力以及坚定的毅力,在设计过程中,通过自己丰富的积累,充分体现创造的主观能动性,设计出适应时代要求,满足人民需要,符合居住模式的住宅作品。
然而在现阶段,建筑师普遍缺乏主观能动性,轻易服从于长官意志和开发商要求,更谈不上通过创造性的发挥,推动住宅的发展甚至时代的进步。
同时,当代建筑师热衷于对大型公建的设计,缺乏对住宅设计的热情和动力,在住宅设计过程中过多的抄袭和模仿,缺乏对生活需求的基本关注,在他们看来,住宅这种形而下的建筑形式不值得花费过多气力。
在中国,能够把住宅设计当作一项有意义,值得终身为之奋斗的建筑师凤毛麟角。
因此,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住
宅设计发展的步伐远远落后于西方,西方建筑师则更多的关注如何为普通人设计更合理、更实用、更人性化的住宅和城市环境,因此,在西方国家,能够出现赖特、密斯、埃森曼等以设计住宅见长的建筑师也就不足以为怪了。
关于建筑师的如何在社会的进程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我想以《北京宪章》中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对人类社会何去何从,建筑师本人无能为力,但要积极参与社会变革,努力使所有的人得以安居,建筑师“仁以为己任”(孔子),责无旁贷。
建筑师是社会工作者(architect as social workers),建筑师的职业责任视野要扩大(a greater scop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建筑师的任务必须包括考虑环境,即他的工作与义务是使他的工作将对社会与环境的协调起到积极的贡献。
建筑师要关心人,陶冶人,建筑师的本职工作是为人们提供住处(To house the people),让人们有一适当的生活环境(Making the world people with a better place for living),没有这一点谈不上设计伦理。
如何给全人类,包括向如贫穷者、无家可归者提供住房(Shelter for homeless),使“住者有其屋”(Housing for all),这是建筑师的社会责任!”。
3.5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感
随着住宅市场商品化,中国住宅市场开发企业的主体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国企为主导地位演变成民营企业为主体。
作为企业主体,房地产开发商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并无多大区别,目标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同时,房地产开发商也有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殊属性。
在城市文明的建设中,开发商是重要的计划者和组织者,因为开发商的每一个行为都和城市的发展、现代人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
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且更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当他们城市社会组织者的角色能得到恰当的发挥的时候,将最大限度的有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形成。
在现代社会中,开发商的双重角色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开发商不仅是在通过建造住宅获利,同时,他们还在影响城市的类型,城市和人的关系,以及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贫富两极化的趋势不可避免的加剧,开发商开发的高级住宅区以及城市待改建的老城区住宅凸显了城市两极分化的极端,城市规划者在考虑如何减少因为这种差异性而带来的紧张的同时,有责任的开发商也应该认真考虑,使住宅能够满足不同收入的消费群体的生活需求和居住模式,各群体和谐相处,共享城市文明的结果。
在实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行为的同时,开发商也要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
提供适合人类居住,解决人类生存需要的住宅这一社会责任。
因此,在商业利润和社会责任之间,开发商应该做出很好的协调,通过提供优良的住宅,来保证利润的不断增长,为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
3.6政府监控与政策引导
在市场经济影响下,住宅建设已成为一种由消费者主导,建筑师推动,开发商实施的市场经济活动,政府行为和意识正在被淡化。
然而,由于住宅对国计民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住宅的形式和发展方向对城市文明的进步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者,政府必须在住宅建设中发挥强大的监控作用,保证住宅的健康发展方向,同时,还要通过政策引导等手段,刺激或阻缓住宅市场的发展,使之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相协调一致。
政府监控和政策引导对于住宅建设有着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的宏观监控有利于保证住宅市场的平稳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减弱开发商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社会带来的影响。
同时,通过国家政权对全社会各行业的广泛约束力,制订和颁布各种政策法令,为住宅市场创造法制的发展轨道,提供高速发展的契机。
消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过多干涉住宅建设,在权力的作用下产生“寻租”现象,极大的影响了住宅建设行业的发展,提高了开发成本,增加了普通百姓的负担。
在政府主管部门中如何用更专业的方式解决专业问题,这也是保证住宅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以及提供合适的居住模式的重要因素。
4.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
使我们较为系统地认识了现有城市住宅建筑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知,住宅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建筑产物,它正在成为一个跨学科、跨系统的综合性领域,它涉及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行为学、心理学、生理学、人体工效学和环境学等多门学科,更与各个城市或地区的历史、文化、环境、气候及技术发展紧密关联。
广泛的说,住宅设计已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建筑设计范畴,它已经涵盖人类生活的物质、精神层面,住宅发展趋势直接体现社会经济的进步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水准。
在今天,住宅建筑的发展代表了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个建筑发展的水平,也最先反映出各种新的建筑理论和发展动态。
因此本文研究住宅设计及住宅发展趋势对于我们从更广泛、更深入的角度了解我国建筑设计发展状况,提高建筑设计水平,为人民提供适合居住、多样化、个性化的住宅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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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褚雪峰花旭东
作者单位:河北九易庄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