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失独家庭困境与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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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失独家庭困境与解决对策

失独家庭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帮扶。为了使得这种帮扶达到更好的效果,对于其所处困境的分析以及帮助其逃离这种困境的解决办法是必要的。从社会、制度与经济、家庭与个人三个层面上对失独家庭的困境进行深入分析,并在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构建互动型社会关系网络这一新的解决方法,以期对于失独家庭的帮扶起到更好的效果。

标签:失独家庭;困境;社会关系网络

引言

失独家庭指失去了独生子女的家庭。作为新闻报刊的衍生词汇,目前学术界对此没有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一般来说可以将失独家庭与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等同。结合王广州、郭志刚[1]等人研究,我们将失独家庭界定为父母40周岁以上,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本文以合肥市失独家庭为样本,对合肥市4个市辖区600多户失独家庭进行分层抽样,通过半结构式访谈与参与观察的方法,了解失独家庭在经济、养老、制度、情感、精神等多个层面的生存困境。并在帮扶对策上,把失独家庭看作是具有能动性的主体,通过外部力量作用于自身,实现他们自身对社会关系网络的重构,走出困境。

一、失独家庭的困境分析

失独现象造成了家庭三角结构的破坏,父母身心遭受打击,面临着经济、制度、情感等多方面的风险,家庭成员的内外功能也会逐步缺失。失独家庭的生存困境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

(一)社会层面

1.社会对失独家庭的接纳度低

社会排斥理论认为,排斥是指社会力量通过压迫某一群体及其成员,以不同的方式对人群做出自然的或人为的类别区分,使主体被排挤、被隔离、被边缘化为弱势群体的过程[2]。社会对失独家庭的排斥表现为不关心失独群体的生活状况,无视失独群体的利益诉求,造成失独群体扮演着被遗弃的角色。2007年8月,国家计生委发布了《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风险才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但社会的过分关注又使失独家庭在社会交往中往往被贴上了标签,公众以带有同情、怜悯的眼光关注他们而扰乱了失独群体的正常生活。

2.失独家庭的社会认同感弱

社会认同感低首先表现在,失独家庭对自身社会身份的不认可,不认同自己

失去子女的角色,失去生活重心和自我价值感;其次,与其归属的社会群体和社区环境的逐渐疏离,一些失独家庭在事件发生后会做出搬离原来的社区,辞职等的行为选择;最后,对于未来的模糊感,缺乏生活目标的明确定位。失独家庭成员通常会表现出自己被社会所抛弃、自我否定、不愿与正常家庭交往等一系列的非理性情绪和行为,这些会给他们的再适应造成阻碍。

女儿去世后,我们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没有去上班,不参加任何活动。开始时孩子妈妈每天在女儿的卧室里待着,穿着女儿的衣服,她希望从女儿的衣服中闻到女儿的气息。亲戚朋友都会经常过来安慰我们,但是依旧走不出来,甚至想过离开合肥到一个没有人能够找到的地方。(报道人:ZHG,LL,夫妻,40岁左右,高中教师)

(二)制度与经济层面

穆光宗提出将养老制度分为经济性养老和非经济性养老两个方面[3]。独生子女的离世使得中国崇尚家庭养老背景下,养儿防老的观念受到破坏。制度与经济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青年劳动力的丧失对于逐渐步入老年期的父母来说,等于失去了长期的经济来源,从而会对养老制度产生影响,表现在物质的供应上。这是经济性养老方面。而对于非经济性养老来说,其本身内容包含了精神赡养、日常照料和健康维护[3],这就产生了谁来赡养,拿什么来赡养,如何赡养的问题。

妻子2005年患脑癌走了,女儿也在2006年因疾病去世,现在老人独自居住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里。妻子、女儿连续去世,给他造成很大的伤害,并且年龄也大了,没有工作,生活条件和精神状态都不是很好。老人现在主要依靠政府低保生活,平时也会收集一些废旧品出卖以补贴家用。(报道人:HZP,男,70岁左右,已退休)

(三)家庭与个人层面

1.精神崩溃,孤独、封闭与自卑

独生子女意外死亡使得这部分家庭提前甚至永久进入了空巢期,这种“空巢”家庭又与一般的父母不在身边的“空巢家庭”有着本质区别,因为他们永远失去了孩子这一家庭最大精神支柱[4]。从短期看,意外发生后,父母大都精神受到打击,陷入到对子女的自责与怀念中,甚至会产生一些反社会情绪;从长期看,情绪稳定下来后,他们又会产生一种孤独感,没有可倾诉的对象,对未来生活表现出恐惧与担忧。同时,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失独群体往往比较敏感,自卑而不愿与社会交往,把自己封锁在狭小空间中。在访谈中也发现,很多父母在失独后会寻找一些情感寄托,如养宠物、信仰宗教等。

2.夫妻关系紧张,家庭解体

家庭三角一端的缺失造成整个家庭结构不稳定,家庭功能弱化。一方面,父

母双方都沉浸在悲痛中,没有精力安慰对方和顾及对方的感受,彼此之间的矛盾趋向尖锐,感情也就逐渐淡薄了。另一方面,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性会随母亲生育能力的逐步丧失而依赖性需求的逐步增大而放大[5]。由于男女双方生理上的发育不同,在母方逐渐丧失生育能力后,家庭解体的风险就会骤然增大,尤其对于40到50周岁年龄段的女性来说,面临着失子又失夫的“双失”风险。

“我们一直把女儿的死归咎于我们对她的管理太少了,如果当初坚持不同意也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这件事我们的感情就出现了问题,后来女儿他爸坚持再生一个,因为我没能走出女儿去世的阴影所以不同意,最后我们离婚了”。(报道人:LFL,女,40岁左右,工人)

3.身体状况愈下

生理与心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精神上的创伤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失独父母长期处于悲痛之中,作息及饮食方面极不规律,长期下来会形成各种慢性疾病,一些父母甚至还会由于自责而故意惩罚自己。有学者指出,人们在经历独生子女死亡重大家庭变故后在一段时间内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失眠、头痛、情绪压抑、悲伤和焦虑、身体机能老化,严重的还会诱发重大疾病[6]。4.对第三代的抚养问题

有第三代的失独家庭是指有孙子或孙女、外孙或外孙女的失独家庭,此类家庭结构主要出现在父母5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群体中,是一种特殊的失独家庭形式。因为这些家庭有了血脉的延续,链接家庭成员之间的链条并没有断裂只是出现了轮空。中国社会是一种非常注重血缘关系的差序格局,第三代的出现能够让失独父母有一个精神的寄托,从而不会过度的意志消沉。

但同时又存在着第三代的抚养问题。经济是一方面,(外)孙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开支需要足够的经济支持,而这些父母大都已经退休,劳动能力逐步下降,仅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和政府补助金很难供养;另一方面在精神层面上,父母由于将所有的精神寄托在第三代身上,会无形之中使(外)孙子女感到巨大的压力,无法正常交往。此外,(外)孙子女由于年龄过小,他们遭受的精神打击比父母更难恢复,并且具有很强的潜伏性,失独父母在对第三代进行抚养时如不注意这些潜在的风险,很可能使第三代出现社会发展畸形。

家里的小孙女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与父母的交谈过程中,孙女表现出一些矛盾的行为:先是对我们表现出恐惧与排斥,后来又故意向我们扔玩具,笔者刚想接近,小孙女哇地哭起来了。按照奶奶的话说,孙女在学校里很乖,只是不愿与人交流,爱哭。(报道人:ZJL,ZDJ,夫妻,60岁左右,退休)

三、失独家庭社会关系网络的构建

以往对失独家庭的困境解决多以政府为主体,采取制度性的帮扶措施如提高生活补助、建立专项基金和发动社会募捐等,不仅实施主体单一而且主要集中于物质层面,其影响也是短平快的,缺乏深入性和持久性。笔者认为,失独家庭自身是具有能动性的主体,而结合其主观能动性,构建一个包含行为主体在内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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