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docx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如系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必须优良;如系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主体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出台

安 全 生产 基 本 知 识 占 2 %、 业 基础 知 识 占 2 %、 业 技 术 理 5 专 5 专 论 占 5%。 安全 操作 技 能 考核 采用 实 际操 作 ( 模 拟操 作 ) 口 0 或 、
引导 建筑 业创 优 活动 健康 发 展 , 国 建筑 业 协会 对 “ 班 奖 ” 中 鲁 评 选 办 法进 行 了第 四 次修订 。此 次修订 有以 下几 个特 点 : 体 现大 建筑 概 念 : 称 由 “ 全 中国 建筑 工 程鲁 班 奖 ( 国家优 质 工程 )改 为 “ 国建 设 工程 鲁 班 奖( ” 中 国家 优 质 工 程) , 明创 建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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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 , 防止和减少建筑
施工 生产 安 全事 故 , 时 通过 安 全技 术 理论 知 识和 安全 操作 技 同
年 来 ,鲁 班 奖 ” “ 评选 活动 , 提高 我 国 工程 建设 质 量 和 安全 生 对
产水平、 提升企业竞争力, 塑造名牌工程和名牌企业 , 促进工程
建 设 又好 又 快发 展 , 挥 了重 要作 用 。 发 为贯 彻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 一 步 规范 “ 班 奖 ” 进 鲁 评选 活动 ,
能考核, 确保取得《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的人员具
备独立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能 , 前 , 力 日 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
更具 权 威 和 公 正性 : 对 社 会 上 乱评 奖 的现 象 , 订 后 的 针 修
关于评选2008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通知及评选办法

地址 : 京 市海 淀 区雪 马神 庙 1号 ( 二 院科 北 核 技 楼 2 6房间 ) 0
联 系பைடு நூலகம் : 栗元珍 侯树 莲
电话 :8 2 6 3 8 0 3 4 8 0 3 4 8 2 4 6 传 真 :8 2 4 2 8 0 3 5 8030 824 3
传 真 :8 2 4 3 8035
4 建筑 工程标 准设计 项 目 ; 、 5 工程 勘察设 计计算 机 软件项 目; 、 6 住宅 与住 宅小 区设 计 ; 、
3 市政公 用工程 项 目 、 单位: 中国勘察设 计 协会
7 建筑 结构专 业 、 防 工程 、 筑环境 与设 备专 、 人 建 业 、 筑智 能化专 业 、 建 岩土工 程专业 。
电子 邮件 :g@b icm. n b i g. o c
次序表 , 分类打包 , 注明所报专业 。
2、 建筑工 程设 计项 目( 括住 宅 与 住 宅小 区设 包
全 国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优 秀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奖 评 选 办 法
第章总 则 一
第 一条 为在 全 国工 程勘 察设计 行业 深人 贯彻
一
单位: 中国勘察设 计协 会 地址 : 京 市海 淀 区 马神 庙 1号 ( 二 院 内科 北 核
技 楼 2 0房间 ) 1
邮编 :0 8 0 104
、
3 市政 公用 工程项 目; 、
联 系人 : 锦 侯树 莲 赵 电话 :8 2 4 3 8 0 3 4 8038 824 6
日前 中 国勘 察设 计 协会 下发 了评 选 “ 0 8年度 20 计、 建筑 结构 专业 、 防工 程 、 筑环境 与设备 专业 、 人 建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结构专业项目申报细则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建筑结构专业项目申报细则一、评选范围1、高层与多层建筑结构。
2、大跨及空间结构。
二、评选条件1、在建筑结构设计上有所创新和发展,对提高建筑结构设计水平有指导意义。
2、在建筑结构设计中解决了难度较大的结构问题,对提高建筑结构设计水平有指导作用。
3、在建筑结构设计中适应建筑功能要求,对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速度有显著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中外设计单位在国内合作完成的项目,可参加评选。
但必须是国内设计单位参与方案设计、双方或中方完成的初步设计项目。
5、由我国设计单位承担的国外设计项目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1、申报表:申报项目应按规定内容填写《建筑结构工程专业申报表》。
2、反映设计意图的主要图纸(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规格为彩色A3。
3、提供能反映结构设计特点的照片及计算分析。
提交的上述申报材料按A3标准装订成册(一套),同时附上光盘。
AA省工程勘察行业奖申报表申报单位法人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
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的评选,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办法》所做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在本项目中做出贡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备注: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应在主要工作职责栏中明确项目总负责人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且均应为申报省、部级获奖的人员(获奖人数8名)。
结构专业技术指标工程设计项目特点审核意见评审意见合作项目申报声明工程项目为我们合作完成,我们各方均同意以(单位)为主申报单位,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评选。
特此声明。
合作设计项目分工表(此表为建筑类奖项填写,其它专业奖项可参照此表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填写)注:1. 排序应以承担工作为依据,主申报单位列在首位。
合作单位签名盖章表的排序与此表排序相对应。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行科学、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机遇,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倡导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培育,规范成果的发布和评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是指工程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项目管理等企业,以及建设单位、工程咨询机构等,针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阶段性相关工作,运用科学的项目管理理论、技术、手段、方法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经总结提炼所形成的、具有广泛推广和应用价值的管理成果。
第三条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应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现代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1、创新性。
成果应符合项目管理科学原理,反映工程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达到或超过国内、国外先进水平;或借鉴、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成果,有所改进、完善、提高,并取得显著效果;或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率先引进、应用国外最新项目管理技术并取得良好成效;2、实用性。
成果符合我国国家或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标准、规范,能够切实解决和实现工程项目目标过程中的难点、重点或关键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3、效益性。
成果明显提高了项目管理效率和工程质量;或显著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或形成了有价值的固化成果(制度体系、管理模式);或明显提升了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第四条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应全面或重点体现以下要求:1、目标管理、系统管理、过程管理和风险管理集成的基本原则;2、坚持优质高效、健康安全、绿色环保、生态文明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和管理科学化的基本原则;3、成果的逻辑关系严密,并具有策划的前瞻性、实施的可控性、检查和改进的及时性;4、成果的唯一性、有效性和前瞻性;5、符合建设行业市场化的改革发展趋势。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和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状、奖牌。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或委托部门、地方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授予的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投资建设计划的重点工程,正式报建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及国家立项投资的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的建筑工程必须包括工业设备安装;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有建筑工程。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包括延伸部分);3、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包括延伸部分)。
三、大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1、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3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7、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8、桥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9、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10、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1、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奖励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系统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进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争创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勘察设计单位独立承担,或作为主体单位,或作为总体单位主持完成的国内勘察、设计项目。
其中勘察项目主要包括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设计项目主要包括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及其他相关领域的综合工程和单项工程。
第三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均设立一、二、三等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单位必须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申报项目必须是各申报单位评选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
第五条期限要求1、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勘察项目,可以申报优秀勘察奖;2、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分段验收)并经一年以上实践检验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优秀设计奖;3、竣工投产至申报评选的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第六条规模要求1、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勘察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长度为50公里(含)以上的铁路、公路线路测量,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测量,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工程测量;(2)地质条件复杂的铁路、公路线路、铁路区段站(含)以上站场、长度大于3000米的隧道、特大桥、深水桥、大型立交桥、大型地下工程、大型厂房、16层以上高层建筑项目及大型不良地质、特殊地质工点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勘察;(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源工程勘察;(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规模虽小,但难度大有特色,效益显著的项目;(6)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勘察项目。
2、申报总公司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其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综合工程1)新建铁路、公路连续里程不少于50公里,改建及增建二线铁路工程一个区段(含)以上;2)新建铁路的枢纽、编组站、区段客运站、工业站、货运站,或改建上述枢纽、车站,改建量在50%以上;3)新建大型工厂,改建大型工厂改建量在50%以上;4)长度大于5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5)其他与上述规模类似的工程设计项目。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冶金行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市场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结、推广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
为规范评选工作,现参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得冶金行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推荐给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
第三条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全国冶金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已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3、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申报单位代表业主管理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交(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4、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环保、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
5、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全事故。
6、项目第一次申报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评选。
《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DOC.doc

《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DOC.doc附件1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造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规范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四个专项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比例原则上占参评项目的15%、20%和25%。
第三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简称协会)组织开展。
第五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获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项目,由协会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
第二章申报评选范围第六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范围包括:一、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项目,交(竣)工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
二、规划、建设方验收的工程测量项目。
三、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勘察项目,可按批复(核准、备案)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如果整个项目申报,其子项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第七条全国林业优秀工程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一、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或后评估(效益评估)等且经过一年及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的完整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二、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实施的林业工程设计项目。
三、经规定程序审查批准并实施的规划设计项目。
四、引进国外(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建在中国境内,并由中方进行配套及转换设计的工程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修订)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号:建质规[2019]4号颁布⽇期:2019-05-13执⾏⽇期:2019-05-1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申报第三章评选第四章管理第五章附则各省、⾃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然资源委:为进⼀步规范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管理⼯作,我部组织修订了《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建质函〔2015〕282号)。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中华⼈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5⽉13⽇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提⾼我国⼯程勘察设计⽔平,推动⼯程建设⾼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是⼯程勘察设计⾏业的最⾼荣誉称号。
评选⼯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
第三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每两年评选⼀次,每次评选名额⼀般不超过35名。
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平、技术⼒量、产业规模和申报情况确定。
当评选周期因故延长时,可适当增加评选名额。
第四条每次评选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协调⼩组,负责评选⼯作的组织协调。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协调⼩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成⽴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评选⼯作。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全国⼯程勘察设计⼤师代表等组成,⼈数为不少于17⼈的奇数。
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委员会组成⼈员由全国⼯程勘察设计⼤师协调⼩组决定。
第六条全国⼯程勘察设计⼤师评选⼯作经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不向申报⼈及所在单位收取任何费⽤。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奖项介绍国家优质工程的创建倡导“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精神理念,评定注重工程质量的全面、系统管理。
工程质量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以及监理质量。
通过对获奖工程的表彰,鼓励建设单位用全面、系统、科学、经济的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式,组织并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企业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
同时引导各工程建设企业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和创优活动,转变工程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观念,促进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质量全面提高和持续不断改进,进而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引言:工程勘察设计在现代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关系到城市的发展、人们的生产及生活等方面。
为了鼓励优秀的勘察设计团队,激发他们的创新和工作热情,某某省制定了“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
一、奖项设置:某某省将工程勘察设计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其中,一等奖只评选一个,二等奖评选三个,三等奖评选五个。
并且每年的三等奖中会评选出一名优秀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1.设计成果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2.设计管理和项目资料管理具有安全性、标准性和严密性的;3.设计效果和运用效益显著。
三、评选流程:1.申报:每年三月份进行,各城市可以自主报名参赛,也可以由省内有影响力的设计院、科研机构等推荐参赛。
2.评审: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家联合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一等奖需要两次投票分别在初审和终审的时候进行,才能决出获奖作品。
3.颁奖:在某某省建设节期间进行颁奖仪式。
一等奖为20000元,二等奖为10000元,三等奖为5000元。
优秀个人奖为5000元。
同时,获奖内容在省政府、各城市政府官网等平台公布。
四、评选意义:1.营造良好的设计环境: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意味着一系列的荣誉和尊重,这将会吸引更多的有才华、有创意的设计师加入,促进行业的发展。
2.激发设计创新热情:奖项的设立不只是让那些获奖者看到自己的成果得到认可,更能够激励未获奖者继续努力,发挥设计创新潜力。
3.提升工程质量:对于获奖作品的评审可以促使勘察设计人员更理性思考、更科学规划,更加重视设计质量,进而提高工程品质。
五、总结:在某某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制度的推出下,优秀的设计团队得到了更多的肯定和奖励,随着这个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优秀设计团队涌现出来。
这不仅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也提供了较好的设计环境,进而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完整word版)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办法

附件: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内容,保证国家优质工程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作品,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定。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奖项目可作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依据。
第三条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负责,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以下称秘书处)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四条申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的项目,应当是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五条引进境外技术或者中外合作设计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中,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的可以申报。
第六条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境外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
第七条下列项目不得申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一)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安全质量隐患、功能性缺陷的;(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三)与设计任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内容不符的;(四)工程决算超过概算(或修正概算)的(特殊原因除外);(五)规划类项目;(六)竣工后被隐蔽且不可查证或保密的。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审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要求。
尚未颁发国家规范、标准的,可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核定。
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原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
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鉴定,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三)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方法、手段,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四)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评价意见;(五)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六)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安全质量事故。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勘察设计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激励企业不断提高设计质量水平,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目标通过评选,发现和推广一批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树立榜样,推动全行业提升设计质量。
三、评选条件1.参评单位必须是我国合法注册登记、具备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参评单位应具备一定规模,有一定的设计经验和技术实力。
3.参评单位在过去一年内应当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没有严重违规行为。
四、评选程序1.自愿申请。
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2.初审。
评选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参评条件。
3.资料审核。
评选机构对通过初审的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真实性和完整性。
4.现场考察。
对审核通过的单位,评选机构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质量管理情况。
5.评审打分。
专家团队按照评审标准对考察结果进行评分,评选出得分最高的单位。
6.公示和答辩。
评选结果公示7天,如有异议可提出。
公示期结束后,评选机构组织对得分最高的单位进行答辩。
7.评选结果公布。
评选机构根据评审打分和答辩情况,确定评选结果,并通过正式渠道进行公布。
五、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管理制度:评估参评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能够有效执行。
2.技术能力:评估参评单位的设计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包括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等方面。
3.质量控制:评估参评单位的质量控制手段和方法是否有效,是否具备较好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能力。
4.质量管理成果:评估参评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包括设计质量水平、客户满意度、重要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等方面。
5.质量安全:评估参评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事故防范、应急预案等方面。
六、奖励措施评选结果公布后,评选机构将对获奖单位给予以下奖励措施:1.颁发奖牌和证书。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号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章申报办法第五章评审组织和程序第六章评审纪律第七章奖励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分金质奖与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优质工程奖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建设部负责,并组成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主要包括:一、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二、5万平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三、2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四、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五、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我国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对外经济援助工程;三、外国独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
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第九条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验评和核定工程质量。
国家尚未颁发标准的可按行业标准进行验评和核定。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是我国工程建设国家级质量奖。
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和银质奖,每年评选一次。
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颁发奖状、奖牌。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是在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或委托部门、地方协会评选的优质工程奖)授予的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国家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由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城市投资建设计划的重点工程,正式报建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及国家立项投资的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和国防军工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和主体设备安装工程。
评选的建筑工程必须包括工业设备安装;评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必须含有建筑工程。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
二、大中型交通、邮电工程,规模的划分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规定,对规模未明确的工程,按下列要求进行:1、长度在50千米以上的高速公路和200千米以上的一级公路(包括延伸部分);2、长度在2千米以上的隧道(包括延伸部分);3、长度在1.5千米以上的铁路桥(包括延伸部分)。
三、大型公共建设和市政、园林工程,评选工程的规模按以下规定:1、3万座以上的体育场;2、5000座以上的体育馆;3、3000座以上的游泳馆;4、1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3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6、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7、高度350米以上的电视发射塔;8、桥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9、建筑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10、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11、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处理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细则

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细则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应为正规出版物,出版后已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中使用满一年且使用效果显著,由同业协会按照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选条件和标准,经评审后推荐具备一、二等奖条件的项目。
.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文件包括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和申报文件齐全,内容、深度和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 设计模数、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等选用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并便于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和工业化生产,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合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对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发挥明显作用。
. 符合我国国情,充分利用资源,便于施工,安全可靠;有助于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消防、环保和综合防治措施落实。
经实践检验,使用效果显著。
. 申报单位应是中设协或同业协会的会员。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该项目的主编单位。
如申报项目属于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编单位共同完成的,应共同申报,在申报表的封面和主编单位栏中填写全部主编单位名称,并在封面加盖各主编单位公章,不得遗漏。
. 申报项目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人。
. 申报的项目只能申报一次。
除缓评项目外(由评委会裁决),其他项目无论获奖与否,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全部通过评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表在行业评选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齐全后,需从评选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再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到评选管理信息系统。
. 《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表》。
. 申报项目文字说明总结。
. 批准立项的文件和批准实施的文件。
. 两个以上用户(设计或施工单位)的使用证明。
(以上材料图幅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份,并附电子版). 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文件。
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监制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建筑工程标准设计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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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 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201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 结、推广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 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优秀工程项目评 选活动”)。为规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依照国家 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收取申报费用。 第三条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 奖、银钥匙奖、铜钥匙奖。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四条 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全国工 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评选工作,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 总承包分会(以下简称总承包分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已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3、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申报单位代表业主管理的工 程项目已完成交(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1 年以上,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 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 文件。
1 4、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环保、安全、消防、卫生、城 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 5、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 全事故。 6、项目第一次申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评选。 7、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按同等条件申报。 第六条 申报优秀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 (含乙级)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已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3、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工程项目已完成交(竣)工 验收,并交付使用 1 年以上;合同约定的缺陷通知期限已满,完成了缺陷修补工作。
4、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 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5、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环保、安全、消防、卫生、城 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 6、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必须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质量、安 全事故。 7、项目第一次申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 8、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按同等条件申报。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七条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奖应符合以下标准: 1、工程项目管理金奖:申报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项目业主实施对建设项目全 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PMC),项目管理合同明确规定了管理范围、管理目标 (至少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PMC 承包商承担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
2 任等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按合 同目标执行,成效突出,对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具有重大示范作用。
2、工程项目管理银奖:申报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项目业主实施对建设项目全 过程的项目管理承包(PMC),项目管理合同明确规定了管理范围、管理目标 (至少包括质量、安全、进度、费用),PMC 承包商承担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 任等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按合 同执行,成效显著,对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3、工程项目管理铜奖:申报单位受业主委托,代表项目业主对建设项目实施提 供全过程承包(PMC)或若干阶段项目管理服务(PM),项目管理合同明确规 定了管理范围、承担的管理责任,代表业主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 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等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行业先 进水平,对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第八条 优秀工程总承包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申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 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负责。按照与国际接轨的合同文本或 国内工程总承包示范合同文本的要求与业主签订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
包合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按合同执行, 效果突出;对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具有重大示
范作用。 2、工程总承包银钥匙奖:申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 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 安全、工期、造价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负责。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总承包(D-B)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管理技术达到同期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按合同执行,成效显著;对推动我国工程 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3、工程总承包铜钥匙奖:申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开车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工程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期、造价全面负责。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设计-施工总承 包(D-B)合同或其他总承包合同条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技术达到同期
3 的行业先进水平;项目按合同执行,效果较好;对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 式和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九条 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1); 2、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论述报告(内容提要详见附件 2)。 第十条 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3); 2、优秀工程总承包综合论述报告(内容提要详见附件 4)。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在境外独立承揽的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证明文 件可由当地政府部门或业主签发,申报单位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和中文 翻译件。 第十二条 为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有关文件 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申报单位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报条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自主申报。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负责组织做好初评 和推荐工作,主要包括:
1、对会员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基本情况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5-1、 5- 2);
2、参照本办法对申报材料满足基本条件的项目进行初评; 3、将获得本协会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到总承包分会,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 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
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组织初评确有困难的,可将本协会 组织的申报材料汇总后送交总承包分会秘书处,由总承包分会组织初评和推荐。
4 第十五条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 专家委员会(简称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 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选。 第十六条 评选专家委员会有权决定对评选出的工程项目管理金奖、银奖项目和 工程总承包金钥匙奖、银钥匙奖项目进行申报材料复核及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评审结果经评选专家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上 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公示无异议的最终评审结果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公布。 第六章 评选专家委员会 第十九条 评选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 第二十条 总承包分会应按照以下条件建立评选专家委员会专家库: (1)具有较高的工程项目管理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工程项目管理 和工程总承包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际通行的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知识体系、程序和方法。 (2)在工程建设领域具有 20 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在业界有较高威望,能够公平、公正、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应优先从专家库中抽取,并适当照顾部门代表 性。专家库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依照第二十条规定条件另行遴选。 第二十二条 评选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由总承包分会提出,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核准。 第七章 奖 惩 第二十三条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向获奖的申报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奖项目 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岗位人员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第二十四条 每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获奖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 10 人;每一个工程 总承包获奖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 1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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