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问题和不足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诉讼在具体适用中,总是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具体的问题总是阻碍着民事诉讼的进行。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问题和不足,感谢您的关注。

第一,我国的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对于当事人妥当解决纠纷,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诉讼前置程序立法及其运行情况来看,诉讼前置程序尚存在一些问题。

总结起来就是当前,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前置程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第一,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程序存在缺陷。对限制诉诸法院权利行使的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应当由法律予以规定,而我国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存在随意性。此外,在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上,未考虑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立法没有承认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设置诉讼前置程序。

第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设置不利于公正、高效解决纠纷。首先,劳动争议仲裁中,行政干预比较严重,从而影响仲裁的公正性。另外,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只把仲裁程序作为走过场,只希望仲裁庭早日作出仲裁裁决,从而可以得到一个提起诉讼的依据。对于某些劳动争议而言,劳动争议仲裁事实上构成了当事人行使诉权的障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