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妇女保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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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XX市妇女保健工作计划
2014年,我市妇幼保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强化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地位,进一步理顺保健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职责,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一)确保妇女健康,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健康体检、查环查孕、送医下乡等契机,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妇科健康体检。组织XX市项目体检技术人员普查小组,对辖区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和“宫颈癌”的免费普查。乡镇医疗机构要有计划地安排妇科人员及化验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市妇幼保健院要派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基层技术指导和扶持,切实提高业务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我市妇女健康。
(三)健全完善二个"规范化"门诊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产科门诊"和"儿童保健门诊"的建设,改善妇女儿童卫生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完善,争创省级"规范"门诊。各医疗机构对照《湖南省产科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建设评估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年内争取顺利通过益阳市乡(镇)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
(五)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做好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工作,筛查率力争达到100%,血片合格率、可疑病人召回率争取达到100%,并对患儿进行追踪随访。积极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年度筛查率达95%以上,并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做好转诊和随访工作。
四、强化依法服务和管理
(四)加强基层妇幼人员实用技术和知识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妇、儿保的适宜技术和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全市妇、儿童保健工作的薄弱环节,2014年县(市)级至少举办4期(次)以上妇保儿保适宜技术培训,以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识别、体弱儿管理、产科急症的处理,HIV、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出生缺陷相关知识为重点的培训班,提高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对高危孕妇、体弱儿的识别和处理,以及对危重孕产妇的转诊能力。
(三)扩大产前筛查数量,提高筛查率。根据《益阳市产前筛查管理办法》年度我市产前筛查率达55%以上,积极协助益阳市产前筛查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前筛查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做好相关知识培训和产前筛查阳性对象的追踪随访工作,随访率应达到100%。
(四)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婚前、孕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公民自我保健意识。我市已争取当地政府经费支持,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质量控制,改进服务提高工作质量,使婚前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婚前保健咨询门诊,为准备生育的夫妇提供孕前保健体检和保健咨询,以最佳的状态来孕育新生命。
(三)完善高危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提高救治成功率。要进一步健全各级产科急救组织,完善高危孕产妇救治应急预案,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我市抢救中心的抢救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县级产科质量控制中心职能,加强产科质控和指导,全面提高产科应急救治水平。
三、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干预
(一)认真做好增补叶酸工作。要根据卫生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定期上报项目相关数据,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2014年,对全市准备怀孕和早期妊娠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叶酸服用随访率100%。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实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二)完善高危孕产妇的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发挥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作用,各医疗单位每周应将收集的高危孕妇信息报送高危县级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每周按时将妇幼保健院产科每周和婚检中心筛查出来的高危孕产妇一并按时分解到乡镇、街道、村级妇幼保健员手中进行管理。妇幼保健院要根据高危因素,高危评分结果,对高危评分≥15分的孕产妇进行定期追踪随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治疗,更好地了解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处理。并定期召开围产保健工作例会,组织产科、儿科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病例进行专题讲座与评审等,以提高产科、儿科人员的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二、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监管
(一)有效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提高实施成效。各辖区要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定期进行项目的督导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要对全市流动人口和低保、困难人群中的特殊孕产妇,实行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和宫外孕诊治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救助和保健管理。确保流动人口等弱势人群孕产妇母婴健康安全,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二)组织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工作。"宫颈癌"检查项目各辖区要成立免费筛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的宣传发动、登记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每年为农村户籍35至65岁已婚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体检,排查危及农村妇女身体健康的宫颈癌(含子宫肌瘤、宫颈糜烂、宫颈脓肿、宫颈息肉、宫颈赘生物等),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预防,为农村妇女提供我市力所能及的检查治疗救助。
(二)规范母婴保健服务管理,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要认真抓好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二是要加强托幼机构及体弱儿管理。规范3岁以内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强化体弱儿筛查、诊治和随访。做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和指导,提高入托与在园儿童的体检率和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合格率。三是要切实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一)加强母婴保健服务的依法管理。要按照《湖南省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益阳市医疗机构剖宫产手术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助产技术服务的监督,严格实行助产技术的许可制度,合理调整产科布局,优化资源配制。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助产和节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要进行依法培训、考核、审批,发给相应的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证和专项技术考核合格证,以县为单位年内持证率达100%。对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医院撤消助产技术执业资格,助产人员停止助产技术执业活动等处理,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不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或剖宫产业务,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的管理。
(二)扩大孕产妇HIV、梅毒检测覆盖面,提高检测率。各地要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相结源自文库,建立常规化工作机制,将包括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干预、随访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内容纳入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范围。2014年要求孕产妇HIV、梅毒、乙肝孕早期检测率95%(包括流动人口),咨询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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