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权的内部权力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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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警察权包括内部权力和外部权力,其内部权力主要是指警察机关的内部组织管

理权。警察权内部权力配置主要有三种模式:命令型模式、亲缘型模式和契约型模式。命

令型模式以长官意志和个人权威为基础,依靠强制性暴力推行内部管理权;亲缘型模式以

感情为纽带,运行规则是从感情出发为基础的道德规范;契约型模式是警察权内部权力配

置的合理模式,其以形式合理性的法律规制整个警察权内部权力制度,从而奠定了警察权

内部权力的法治基础。

关键词:警察权;内部权力;命令型模式;亲缘型模式;契约型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138(2007)02—0036—03

一般说来,广义警察权包括内部权力和外部权力,警察权的内部权力主要是指警察机关的内部组织管理权;而警察权的外部权力则是指“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序而进行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111有关警察权的权力配置理论多数集中在警察权的外部权力配置问题上,也就是集中在警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警察权的性质及其在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上,对于警察权内部权力配置的理论与实践关注比较少。其实,无论是警察权的公正与效率、积极与消极等价值性问题,还是警察权的作用与功能等具体制度问题,都离不开警察权的内部权力配置。我们甚至可以说,与警察权的外部权力配置相比,警察权的内部权力配置在这些问题上有时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从这个思路出发,运用德国法学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统治类型理论”对警察权内部权力的特点进行分析和归纳,并对警察权的内部权力配置进行了模式化分类。马克斯・韦伯根据统治的三种合法性:个人权威、个人魅力和理陛规则把统治类型划分为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和理法型统治。【2】传统型和魅力型统治是人治模式;理法型统治是以理性法律规则为基础的法治模式。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统治模型理论,结合警察权的自身特点,我们可以把警察权的内部权力配置模式分为三种:命

口2007.3令型、亲缘型和契约型。

一.命令型配置模式

严格说来,警察权内部权力配置的

命令型模式不是以马克斯-韦伯的统治

类型理论为理论渊源的,但是,警察组

织的严密性以及警察权规范的“必须”、

“应当”、“不得”等规范的强制性特点

决定了警察权内部配置的“命令型”特

征,也因此命令型模式成为一个我们分

析警察权内部权力时不可逾越的问题。

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主要是设置义

务,有时也可能赋予权力,无论是设置

义务还是赋予权力都是以“命令口吻”

出现的,不具有可协商性、可变更性特

点。更为重要的是,命令型的权力配置

模式常常出现个人的权威性命令,正是

在这意义上,我们把其与马克斯・韦伯

的统治类型理论联系在一起。无论是韦

伯的人治意义下的个人权威型统治模

式,还是我们用现代眼光分析的命令型

权力配置模式,对于警察权的内部权力

构造来说都是一种冰冷的、不得不接受

的制度性事实。警察权内部权力的命令

型配置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警察权内部权力配置的单向

性。警察权内部权力配置的单向性主要

表现为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下级对上级的

绝对服从,上下级权力之间缺乏沟通与

交流机制,权力越大、职位越高,权力

越缺乏内部监督机制。在警察权内部权

力制度和机制建设上,决策者对现实情

文/王月峰

况、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缺乏足够的了

解,决策常常偏离警察实践,而且决策

者喜欢不断变换自己的行使权力的方

式,权力的内部游戏规则也常常会因为

决策者的改变而改变,会因为个别人的

喜好而时常处于不确定状态之中。这就

使得警察组织内部成员难以预期规则给

予自己的可能利益和损失,从而处于一

种难以掌控自我命运的恐慌状态之中。

其次,权力与责任分离,权力集中

且权力中心上移,责任中心则下移,权

力与责任得不到统一。在这种情况下,

作为警察权代表的警察局长等高级管理

人员就拥有了绝对权威,这种权威有些

近似于古罗马家庭中的“家父”。警察

局长等警察权内部权力的行使者不仅决

定警察局内部各个部门的领导职位、人

员配置和晋升情况,而且决定警察局的

财政收支、物资配备和警员福利,甚至

决定着警察局内部几乎所有成员的前途

和命运。就像王亚南对中国官僚政治的

评价一样,“中国人的思想活动乃至他

们的整个人生观,都拘囚锢蔽在官僚政

治所设定的囚笼中。"[3】而警察权的责任

分配在警察局长等高级管理者那里则主

要是形式意义上的,实质意义的责任承

担主要落到了警员身上,警察局长等高

级管理者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权力责任、

至少是责任难以落实,这在事实上就造

成了权力与责任分离的不正常现象。

再次,权力运行规则主要是传统习

惯,制定法隐退为形式上的、或者说辅

助意义上的权力运行规则。客观的说,

警察权内部的运行规则在形式上仍然是

国家制定法,警察权内部权力并不缺少

法律规则的约束与规制。但是,法律规

则难以对抗命令型意志的权威,命令型

意志在本质上是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的

表现,但外在于意志权威的是传统的官

方习惯规则。一般说来,官方社会有自

己的运行逻辑和机制,有自己独特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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