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政策与法规题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农业生产一般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

农业政策

1、政策: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2、农业政策:它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目标,对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及环节所采取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措施和行为的总和。

政策一般特点:阶级性、原则性、系统性、实践性、稳定性、阶段性

1、农业政策实施概念:是指农业政策方案被批准并正式颁布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变为现实的过程。

2、农业政策实施的特点:(1)、农业政策实施是一种执行国家意志的行政活动。政策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

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而不是其它政党或社会经济组织。(2)、实施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3)、农业政策实施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

3、(重点)农业政策实施影响因素(1)、政策的制定:是影响政策实施的主要因素。政策本身是否科

学、正确,这关系到政策实施的成败。(2)、政策的资源:主要包括人力、经费、物力、信息、权威等。(3)、政策执行者:国家行政机关是政策执行机关,政策执行机构是由执行人员组成的。执行人员的素质如何,对政策实施关系很大。

4、农业政策实施基本原则与方法

基本原则: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执行与创新相结合。

方法:行政方法、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和思想教育方法

农业政策调整与延续1、概念:农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政策本身存在某些问题或出现新情况,进而需要对政策进行修正和补充,以适应新的认识和发展变化了的情况,这就是农业政策调整。

调整与延续的关系:政策调整与延续既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第一,政策调整与延续都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及其发展变化所决定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调整与延续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农业政策对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第二,政策的稳定是基本的,政策的调整是局部的,也是必要的。农业政策的调整是延续的基础,没有政策的调整,政策也难以延续。另一方面,没有基本农业政策的稳定和延续,就难以发挥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甚至会导致对经济基础的破坏作用,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政策的稳定与延续是相对的、暂时的,而政策的调整是绝对的、经常的。

法的概念:法是国家法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法的基本形式:1、宪法2、法律3、法规4、规章5、国际条约6、与法律有关的解释

农业法规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地方机关制定和颁布的、适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一、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关联性1、同一阶级属性2、政策是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是政策的体现3、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

二、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主要区别1、法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2、法具有明确的规范性3、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三、农业政策与农业法规的辩证统一1、理论上要提高认识政策与法律都是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相辅相成。由于两者的特点不同,作用不同,不能只用其一而忽略其另一方面,两者不能相互取代。2、在实践中应掌握的原则(1)、有法律规定的,要依法办事和执行;(2)、无法律规定的,但有政策规定的,要依政策办事和执行;(3)、法律与政策本身又矛盾的,要依法办事和执行。3、执行与调整如果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法律法规不符合当前发展了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事,但尽快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修改,使之符合实际。

第二章农业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

集体所有土地是指法律规定属于劳动群众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一定范围的农民集体,其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类型有三种:即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组(原生产队)农民集体。

农业生产,是指人们利用生物的生理机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去强化或控制生物生命的活动,以取得人类衣、食等生活资料的过程,也就是人们改造自然、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

1、种植业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必须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采取扶持政策的主要原因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⑵、农业是个弱质产业;⑶、农民人口多,自我保护能力弱,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民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⑷、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必须由国家承担;⑸、农民住居分散,生产规模小,信息还不够畅,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组织化程度还较低,导致农业生产的起伏波动比较大。国家应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进行扶持。

扶持措施(1)、资金扶持;(2)、农业生产资料;(3)、技术;(4)、市场信息。

农产品即农业生产的产品,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活动中生产的产品,包括经历自然生长过程的所有植物和动物产品。

农产品流通系指农产品销售、仓储、运输以及相应的货币流转的总称。

农产品流通法律规范1、我国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农产品要以市场调节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宏观调控。2、农产品的保护价收购制度3、风险基金制度4、储备调节制度。5、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农业法》第39条“对关于国家支持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作了规定。

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主要包括:初级形态的农贸市场、较高级形态的现货批发市场和高级形态的期货市场。

1、农业科学:它是指建立在农业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并具有严密逻辑论证的,关于农业领域各种事物的本质特征、必然联系或运动规律的理论认识和知识体系。

2、农业技术:它是把各种科学原理经过实践、积累、总结发展而成的操作方法、技能和技巧,是把各种科学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的方法和技能的总称。

(重点)农业科学技术的特点:(1)农业科学技术具有很强的综合性;(2)农业科学技术具有较强的地域适应性;(3)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的周期长;(4)农业科学技术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较大;(5)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分散性。

第三章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指调整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本组织成员之间在种植业、林业、草业等承包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签订承包合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原则:⑴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

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⑵民主协商,公平合理;⑶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4)程序合法。

2.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择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3.期限: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30—50年;林地为30—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农户与集体的承包关系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采取转让等方式由其他人经营,承包者收取一定的转包费等。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

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注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进一步指出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变化,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