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天然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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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
近日,省物价局印发了《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社会各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社会监督,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将《办法》的主要内容以问答形式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刊登如下:
1、天然气价格是如何定义的、怎样组成的?
答:天然气价格,是指管道运输价格、各城市门站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管网及支线直供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和城市燃气到户销售价格。城市燃气分为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和车用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由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成本、利润、税金组成。利润水平按经营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确定,净资产利润率按不高于5%确定。
2、天然气价格管理的形式和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其经营方式实行分级管理。省内跨市及省属企业输气管线管道运输价格、相应城市门站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输气管网及省属企业输气管线直供工业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省物价局管理,前两项原则上根据气源结构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同时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省定价以外的输气支线管道运输价格及直供工业用户的天然气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物价部门管理;城市管网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3、天然气经营企业申请定调价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以提出定调价申请:一是按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价格不足以补偿简单再生产;二是政府实行补贴后仍有亏损的;三是合理补偿扩大再生产投资的;四是其他有正当调价理由的。天然气经营企业申请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时,应向有定价权的物价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出具天然气生产经营状况、经营成本等有关资料。
4、物价部门在定调价前须履行哪些必备程序?
答:物价部门接到经营企业的定调价申请后,应按价格管理权限进行成本监审;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还应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5、制定和调整天然气价格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天然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遵循补偿成本、法定税金、并有合理利润的原则,反映市场供求、兼顾消费者承受能力,并与其他燃气保持合理比价关系。
6、物价部门对天然气价格的执行都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要求天然气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同时要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