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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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农村青年入党
积极分子、做好在他们中发展党员工作、
切实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依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而农村党组织的活力在于吸收新党员,尤其是吸收一批思维灵活、富有朝气、政治素质好的青年入党,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因此,如何做好农村青年党员的发展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近期,我们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及抽样调查等形式,就我市农村党员队伍现状、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党员队伍现状
总的说,我市农村党员队伍的数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截至2007年底,我市现有党员39294人,其中农村党员人数达25336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64.5%,农村入党申请人2200人,入党积极分子1257人,农村
党员总数每年以0.7%左右的速度增长。

特别是近三年来(2005年-2007年),全市发展党员总数为2413名,其中发展农村党员1134名,占46.9%;35岁以下1105人,占45.8%;高中以上文化1626人,占67.4%;女党员427人,占17.7%。

新发展党员中,普通农民、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分别占发展总数的31.3%、25.2%、20.3%和11.8%。

通过各级党组织的不懈努力,全市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截止2007年底,在全市农村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年轻党员6851人,占27%,比2003年增长了2.8%;高中以上文化8616人,占34%,比2003年增长了31.7%;女党员3362人,占
13.3%,比2003年增长了6.7%。

二、我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之所以能够在形势和任务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得到加强和改进,主要采取四方面的措施:
一是宏观指导有方,突出了工作重点。

近年来,我市坚持从农村党的建设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

专门制定出台了《南安市2006-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且每年均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意见》和《发展党员目标预测
表》,明确发展党员目标指导数,以及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结构性指标,有针对性地调整农村发展党员的方向,确保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发展有序,防止和避免了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特别是把农村生产一线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重点,明确总体调控要求,有效推动了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分类整改有效,促进了结构优化。

为有效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分类指导,重点整改,促进平衡和优化。

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三三制”要求,即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保证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发展党员,每个行政村三年之内至少要发展一名党员,每个行政村每年发展党员原则上不超过三名。

通过努力,全市农村党组织基本实现“四个基本消除”的目标,即基本消除一些村没有35岁以下的党员、没有妇女党员、致富能手中没有党员、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现象。

此外,我们还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顿不适应村党支部、选派村组干部、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整建力度,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

我们坚持因情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初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门督查小组,采取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落实发展党员相关制度的情况尤其是加强发展农村青年入党、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问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并以《南安市基层组织建设动态》形式进行全市通报。

同时,对农村青年党员较少、党员老龄化问题严重的村在每年年初适当增加发展党员指导名额,并在发展党员季报中加以关注,对符合条件不发展或慢发展的村及时给予通报,责令整改。

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有力推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是组织领导有序,强化了工作责任。

为切实强化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领导责任,我市明确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镇村两级各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每年逐级签定《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同时,把发展党员工作与镇村干部年终奖惩兑现挂钩,进一步增强
了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我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总结近几年来的我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仍然明显存在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低、女党员偏少等主要问题。

据2007年底党内统计,全市农村党员队伍中,60岁以上的党员5927人,占23.4%;初中及以下文化的16720人,占66%;女党员仅占13.3%。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村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对班子政绩影响不大,只要把计生、经济、综治等中心工作搞上去就行了,只有到换届选举时才会想到要培养接班人。

二是在吸收新党员上存有偏见,片面理解入党自愿的原则,不宣传,不做群众工作,实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工作方法,“守株待兔”,坐等群众自己交入党申请书,甚至将入党申请书束之高阁,置之不理,致使申请人误认为入党要拉关系、走后门,挫伤积极性。

三是存在害怕“窜位”的思想。

少数农村党支部书记为了保证自己“位子”长期不动摇,防止新党员后来居上,对自己的“位子”构成威胁,因而对入党
积极分子特别是对年纪轻、致富能力强或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存在“压苗保位”的排挤思想,使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年盼望入党的愿望受到挫伤,导致入党对象的减少。

2、教育引导不够得力。

部分村党组织对优秀分子的教育引导、发现培养不力,平时不注重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使农民对党的认识不足,入党积极性不高。

有的农民看到身边的党员每天和自己一样劳动、生活,党员和非党员没什么区别,有的甚至还不如普通群众,因而他们认为入党不入党都一样;有的认为自己既不想当兵也不想当干部,入党没有用;有的则认为入党后受到纪律约束多,嫌麻烦,影响致富,特别是在计生工作方面还要当模范等。

有的党组织只片面重强调党员的责任、义务及作用的发挥,而不关心党员的致富、学习、困难等权益,使农民青年感到入党吃亏、受约束,不愿意申请入党。

3、业务知识不够熟悉。

部分村级党组织党务干部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不善于甚或不懂得具体程序要求,致使发展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没有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员暗箱操作,过程缺乏有效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农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入党申请书代写、思想汇报材料抄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以致入党对象对入党工作没
有形成正确的认识,感觉不到入党的严肃性,缺乏光荣感,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4、客观因素影响难以消除。

一是部分村因历史包袱、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缓慢,集体经济薄弱,无力为党员和群众办实事,不能很好地带领群众走共同致富的道路,加上个别村干部违法乱纪,导致村级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或经商,由于部分优秀青年长年在外,村党支部看不到、管不着,选人育人渠道受到很大限制。

不少村党支部反映,现在农村好“苗子”难找,党员的后备力量不足。

另外,目前流动党员入党工作仍然缺乏便捷、有效的组织依托,致使一些外出打工农村青年感到入党无门。

三是几千年来形成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已经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和社会心理的深层,成为一种巨大的社会惯力,影响了妇女入党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特别是在闽南地区受“大男人主义”、“男主内女主外”思想影响更大,致使发展女党员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限制。

四、加强和改进农村青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增强向心力,解决“部分农村青年入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一要严格组织生活,纯洁党员队伍。

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开展甚至不开展党内活动,党员很少过组织生
活,党员对党组织的决议、决策知之甚少,造成了党内各项工作不正常开展。

农村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敢于动真格处置,纯洁党员队伍,以此增强党组织对优秀分子的吸引力。

二要整顿村级班子,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

对发展党员工作落后的班子,要在坚持“多换思想少换人”原则的前提下,对经教育思想认识仍不能提高,嫉贤妒能、怕丢权失位、私心杂念重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下来,扫除党员发展工作的障碍。

三要尊重关爱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要充分尊重、真心关爱每一名党员,在要求党员履行义务的同时,保障党员的权利,保证党员义务与权利的统一,比如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制定村级发展计划、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上,事先征询党员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从而更好激发党员的政治热忱,增强其荣誉感、自豪感。

要积极探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对于老弱病残、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由村党支部向其发放一定数额补贴,逢年过节组织支委成员上门走访慰问,逢老党员去世党组织应敬献花圈等,让农村优秀分子实实在在看到党内和谐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关爱,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和吸引力。

四要充分发挥各类典型代表模范表率作用,大力宣传代表们在所从事领域的突出成就和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的卓越贡献,潜移默化地吸引农村有志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二)把握“四个优先”,解决“农村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充裕”的问题。

一是优先培养发展青年致富带头人。

要通过深入调查,将合法经营、勤奋创业成长起来的青年致富带头人,优先纳入党组织培养视野,落实党员干部为培养联系人,帮助其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优先培养发展外出青年能手。

乡、村两级党组织要依托劳务输出主导产业,对外出务工成效显著的青年,进行跟踪联系培养,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并建档立卡,通过书信慰问、家庭回访、返乡谈话和年度表彰等措施,增强务工青年对党组织的信赖和对加入党组织的向往,提高其入党积极性。

三是优先培养发展大中专毕业返乡青年。

要针对大中专毕业返乡青年有文化、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鼓励他们回乡创业,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上给予倾斜扶持,并把他们推到共青团、妇联和民兵等村级组织负责人岗位,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四是优先培养发展团员青年。

乡镇团组织、妇联组织要积极实施推优工程,每年向党组织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年,并联系培
养,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时,党组织也充分征求团委和妇联的意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培养教育,解决“农村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要通过构建定期教育、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

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双重培养考察”制度,进一步明确培养联系人的职责,落实联系培养责任,改变过去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被动培养方式,支部负责人、培养联系人要主动过问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生产生活情况,确保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确保入党积极分子能受到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另一方面,每年要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要讲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

同时,要逐步探索建立预备党员转正前集中教育制度,对新发展的农村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必须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进行一次针对性强的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四)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发展党员工作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发展对象“测评”制度。

确定发展对象前,村党组织要分别组织部分党员和非党群众代表进行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等次为“好”、“较好”两项合计
未达到50%的入党积极分子,村党支部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是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即要增加公示的次数,在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都要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重点突出“三榜”公示,即:“一榜”是拟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的必须进行公示;“二榜”是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的表现、培养考察及支部意见等情况必须公示;“三榜”是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时,预备期间的个人表现、培养考察人及支部考察意见必须公示。

凡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凡不按正常程序公示、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是完善发展党员“四审”制度。

①政审。

村党支部要严格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知情人士座谈会和函调等多种办法,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

②预审。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在审批发展新党员前,必须将其全套入党材料报市委组织部门审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或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退回重新审议,不予审批。

③会审。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在研究发展党员规划、审批党员等工作中要从严把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会审。

同时,要建立乡镇(街道)党委委员分工指导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凡村支部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及党员转正会议,党委委员要到会指导,凡出
现程序错误等问题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④面审。

坚持与新党员谈话制度,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行同新党员面对面的谈话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四要完善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和讨论决定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保证党员充分行使选择权和监督权,解决举手表决时难以表达党员真实意愿等问题。

票决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五)创新组织设置,解决“农村青年外出入党无门”问题。

一方面,可尝试外建支部。

充分利用我市外出流动党员多的优势,在外出流动党员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临时党支部,由临时党支部党员联系、关心、留意外出务工经商青年,鼓励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通过建立流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责任制,要求外出务工党员作为培养人,每人联系1至2名流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将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和联系方式等,以书面形式通报给村党支部。

村党支部可以与培养联系人签订教育培养责任书,确保教育管理不断线。

对经教育培养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吸收入党。

另一方面,可依托驻外商会。

利用我市在南京、哈尔滨等驻外商会建立党组织的优势,支
持鼓励驻外商会党组织在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同时,注意加大对在外经商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挖掘,不断为我市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六)健全责任体系,解决“部分基层组织思想不重视、不发展”的问题。

一要明确工作职责。

重点明确“两级组织、三个责任人”的职责,即要明确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村支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此外,还应明确乡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驻村干部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

要形成市抓镇、镇抓村、一级抓一级的督查考核制度。

市委每年对乡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每半年对村进行一次检查。

检查的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届中、届末考察、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业绩、调配、任用挂钩,并作为评判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是否称职的重要依据。

三要落实失职追究制度。

对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吸收党员,经查实,哪个环节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对已构成违纪违规的责任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果断地进行处理。

对由于非正常因素连续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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