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封爵制度的特点及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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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代封爵制度的特点及成因

封爵制度是中国古代君主授予贵族和功臣爵位的制度,它是历代君主为巩固其统治地位,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而实行的一种封爵等级制度,对一个朝代的政权统治与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明朝封爵制度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较为程序化、制度化与法制化的封爵制度,既有与历代封爵制度相同处,也有许多独特点,抓住其特点及成因,对理解明代制度、政治、文化等方面显得十分必要。回顾明代封爵制度,总结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及成因:

一、宗室功臣封爵两体制,只授爵号食禄无封邑

明代封爵制度分宗室与功臣外戚两套体制,将王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离,是明代区别于以往朝代的一大特点;并且给勋爵只有爵号与食禄,而不再有封邑,公、侯等爵位的还将赐予铁券,以示其功勋卓著,皇恩浩荡。

在宗室封爵体制方面,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列爵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八等以封皇室宗亲。其食禄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

在功臣外戚封爵体制方面,明朝又阅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在洪武三年(1370)六月颁布诏令:“定五等勋爵....爵正一品国公、郡公,从一品郡侯,正从二品郡伯,正从三品县伯,正从四品县子,正从五品县男。”○1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细分为七个等级,这一明朝爵位变化在《万历会典》中已做出明确的总结“国初因前代之制,列爵五等,非有社稷军功者不封,子男后革。”○2在功臣外戚封爵食禄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并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规定:“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五百石。”○3同时还一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4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袭(世),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形成“宗室功臣封爵两体制,只授爵号食禄无封邑”这一特点的成因,可以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皇权至上高度强化的结果。(二)、儒家君臣森严的等级思想的影响。(三)、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与个人因素。减少勋臣土地等特权,防止其权势膨胀,对皇权构成威胁。(四)、农业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其物质基础。在某种程度上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既要依靠这些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又要体现其皇室宗亲高贵的地位,这最终使明代封爵制度出现两套体制并存的局面,在经济上待遇优厚,但不再给封邑。

二、封爵与赐券相结合并日趋制度化

○1:《明太祖实录》卷5,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77

○2:《明会典》(万历)卷6《吏部五.验封司》,中华书局1989

○3:龙文彬《明会要》卷43,北京:中华书局,1956

○4:张廷玉《明史》卷108《外戚恩泽侯表》,北京:中华书局,1978

1明代统治者为巩固政权,笼络功臣,创建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完备的封爵赐券制度。明太祖规定“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凡公侯封拜,俱给铁券”等准则,将军功封爵与颁赐铁券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成为明代重要的典制。随着皇权的不断强化,这一制度在发展历程中有种种变化,但作为一种政治需要,它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意义深远。

封爵与赐券相结合并制度化有着一个曲折发展并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大体上经过了三个历程:

第一阶段:明太祖时期开始将封爵与赐券结合起来,“洪武三年(1370),大诰武成,论功行赏,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人,铁券丹书,誓诸白水,河带山砺,爰及苗裔”○1;在制度方面做了一些“非社稷军功者不得封爵"、"公侯伯拜封,俱给铁券”○2、等规定,当出现一些功臣恃铁券破坏社会秩序的时候,朱元璋做了“制铁榜以限铁券”的规定,在夏燮《明通鉴》第4卷中就写道“上以功臣多恃铁券违法,奴仆杀人者匿不以闻,乃诏工部作铁榜,戒以保全终始之道。”○3封爵赐券开始制度化,但又因其明太祖朱元璋个人后期统治,大肆残杀功臣而遭到破坏。

第二阶段:永乐时期至嘉靖时期,这一制度在曲折中不断发展完善,完成了“功勋封爵,公侯赐券”的体制建立过程,在其间虽偶尔有一些变化,但都无法改变其大体模式。明成祖朱棣在建立政权后,即论功封爵,“论靖难之功,封丘福为淇国公,朱能为成国公,张武等侯者十三人,徐祥等伯者十一人。论款附功,封驸马都尉王宁为侯,茹瑺、陈瑛及都督同知王佐等皆为伯,赐券以诰”○4基本上都是按“功勋封爵,公侯赐券”的准则进行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是靠显赫功勋而被封爵的人,如永乐时期的永新伯许成(处理驸马梅殷之死,化解成祖与宁国公主兄妹矛盾)。到了明武宗时期,封爵赐券制度基本成型。例如正德十三年,明武宗外出巡游,故降敕自封为镇国公,朝廷也只能假戏真做,赐予铁券,给予“万寿无疆”的免死次数。这就体现出封爵赐券已成制度。

第三阶段:从嘉靖时期开始,虽出现封爵泛滥,武官难封的局面,但嘉靖皇帝统治时期,在革爵罪宗子女是否得封、外戚爵位是否世袭、封爵与赐券的标准等方面做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使获得铁券特权,已经变得非常严格困难,因此这一时期,封爵与赐券制度已十分完善并定型。

封爵与赐券在明代虽已制度化,但其自身及内部仍存在着一些独特之处,如宗室与外戚封爵不赐铁券,只给诰书,并且其封爵标准不十分严格,即使有的统治者如明太祖朱元璋对外戚加爵做了限制,但任然做特恩封爵;还有明代封爵赐券制度中赐券由前期赐给勋臣的一种特权,逐渐变成了一种荣誉,要求越来越严格,但总有许多特例。

封爵与赐券相结合并日趋制度化是中国古代封爵制度发展并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但也有其时代的独特性影响的原因,归结其原因有以下:(一)、统治者保恤功臣,巩固

○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5《左右卷内外黄》,北京:中华书局,1981

○2: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13,北京:中华书局,1977

○3:夏燮《明通鉴》卷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90

○4:张廷玉《明史》卷5《成祖纪》,北京:中华书局,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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