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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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青少年权益保护工
作中的优势作用
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县级组织体系建设。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对近几年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进一步加强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岗位机制的建设、为做好我镇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开展青少年舆情调研工作。团县委对我镇少年集中区域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的专题调研,举办了座谈会,结合不同区域特点,围绕青少年群体开展了“网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影响”、“共青团组织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
三是重视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我镇青少年维权工作已连续多年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有评比,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制校长制度、信息上报制度、情况沟通反馈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重点强化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和成员单位责任制。
二、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深化法制建设
一是扩大法制宣传,增强法制教育。利用“五四”、“六一”、
“国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与司法局举办的“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推进法制校长工作。在公、法、司、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加强和规范了法制校长职责和选聘程序,建立健全了法制校长的考评表彰机制,目前,我镇各中小学校法制校长的配备率达到100%,已经成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积极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今年,根据团省委、省综治办《关于开展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活动的通知》团县委依托公安、交管、消防、司法等有关单位重点开展了青少年假期自护教育活动,通过印制青少年自护卡,设置专栏,开展自护宣讲等形式,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宣传普及青少年自护常识;采取老师授课、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集中向青少年教授自我保护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同时组织开展火警、地震撤离等防灾避险体验活动,使青少年在亲身体验中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熟练掌握避险自护技能。
三、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一是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配合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根据县综治委工作安排,团县委联合工商、卫生、环保交管等单位开展了网吧、书店、食品门市部等专项整治排查清理工作,在网吧检查未成年上网情况和不良网站信息情况,在书店排查影响青少年思想,诱导青少年产生不良思想行为的书籍、报刊和小册子,在学校食堂和校外食品门市部排查三无食品,杜绝食品安全隐
患。在学校周边坚决打击社会不良现象和侵害中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在总结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考评、管理机制,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推动我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今年“五四”期间对近年来涌现出的十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了表彰,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三是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流浪乞讨青少年帮扶教育工作。一是建立起实施社会预防的基本工作队伍。建立了由乡镇青年工作者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片区民警、司法干部为成员的社会预防基本工作队伍,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促进了青少年工作队伍的专业化。二是不断扩大实施社会预防的志愿者队伍。县团委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与青少年工作相关的社会团体以及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组建了社会预防志愿者队伍,面向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流浪乞讨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
四是“面对面”活动有序开展。今年团中央要求统一开展的面对面活动的主题是“现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要求和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共青团关于青年农民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们在社会个体经营店等青年农民工比较集中且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了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90份,有效率在90%以上,并召开座
谈会,最后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有关部门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