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科技产业园建设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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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科技产业园建设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程,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引领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产业园区在推动特色产业做优做强、促进新型工业化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建设创新型科技产业园制定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多次投资”的原则,镇(港区)、经济开发区(镇)、镇、软件园(镇)要凝聚与整合创新资源,建立企业发展支持体系,大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优化园区创新环境,建成集科技研发、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创新创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成为全市创新创业引领区、新兴产业先导区、创新要素集聚区、集约节约发展示范区。产业园区整体规划不少于15平方公里,首期启动不少于5平方公里。到“十二五”期末,建成千亿级科技产业园1个,百亿级科技产业园3个。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强化招商引资。以创新招商理念为根本,优化招商队伍为手段,开拓招商渠道为抓手,坚持招商引企与引才、引智相结合,吸引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到科技产业园创业发展。突出产业链招商,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招商引的主攻方向,创新招方式,

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超亿美元的旗舰型项目落户,以大项目带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

2.完善功能配套。主体功能区要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产业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入园企业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人力资源支持、资金支持和信息支持。为企业发展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完善产业园内道路管网的建设,提升园区内供电、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各项配套水平,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3.探索合作机制。探索筛选培育机制,对高、新、优、特项目重点支持。探索长效合作机制,加快由单一技术、项目合作向整体性、战略性合作跨越。探索中介服务机制,让创新型企业获得更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风投等支持。探索诚信管机制,使科技对接的频率更高、效率更高、产学研结的成功率更高。

4.提升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一批研平台,为园区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实施创新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型和成长型创新企业,使更多企业成为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积极扶持核心竞争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骨干型企业,着力打造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带动当地新兴产业发展,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政府办、

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镇(港区)、经济开发区(镇)、镇、软件园(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新型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宏观指导、部署协调和检查督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加快科技产业园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解决和协调产业园建设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2.优化服务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创造性地履行职责,本着“特事特办、难事巧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加大对科技产业园的服务力度,为科技产业园的建设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在规范科技产业园运行、加强物业管理的基础上,为园区落户企业在注册登记、新产品鉴定、专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和融资对接担保、优惠政策兑现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全天候服务。

3.注重整体联动。市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要做好入园企业备案、注册、登记、审批等一条龙服务,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要及时兑现到位,市科技局要争取各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各类科技资金的扶持,市财政局要按规定做好对园区企业的建设扶持资金的预算和管理,市电信、供电、供水部门在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中,要给予最优惠的价格和高质量的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4.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以推

进力度、落实成效论政绩、定奖惩。定期督查,年底考评,作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严格问责,确保完成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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