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治理的成效、隐忧与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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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治理的成效、隐忧与期待

作者:覃国慈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16期

摘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尽管从国家治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区治理,在这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中社区治理处于末端,但却起着最为基础的作用,正如俗话所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不能盲目而为,必须在深入了解其成效、隐忧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进行。

关键词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

作者简介:覃国慈,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负责人),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6.099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以来,全国上下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形成了从国家治理到社会治理再到社区治理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在社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今天,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必须以基层治理为支撑。社区是社会的基础单元,社区与社会犹如砖瓦与大厦,只有社区治理好了,社会治理才有底气。为了切实推进社区治理,笔者在湖北开展了系列调研。

一、城乡社区治理的成效

近年来,全国着力加强社区治理, 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总体来说,经过多方努力,我国社区治理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社区治理平台逐步完善

根据中央规定,全国各地加强社区治理平台建设,湖北也在省委的领导下积极推动。

一是确立领导机构。目前全省17个地市州共有24822个农村社区、4368个城市社区,所有市州、80%的县(市、区)对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其中,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占60%,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占40%;为充实社区治理力量,有35个地方成立了专门的社区工作局,挂靠在民政部门,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各地还通过将社区治理纳入党委政府重要“民生工程”、“十件实事”等措施来推进。

二是服务站台搭建。“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5.5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3611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进行了资助,带动地方投入资金 32亿元。2016年,全省共新建、改扩建210个社区公共服务站,投入资金1.87亿元。全省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筑面积平均达到680平方米,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方便、优质、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工作人员配备。全省共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近5万名,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有1名大学生,持证社工比例大幅提升;全省共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1万多个,志愿者人数超过230万,其中注册志愿者30余万。

(二)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创新

近几年,全国积极推动政社互动、建立“三社协作”(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加强基层协商,逐步建立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居民间的合作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就湖北来说:培训社区居委会干部5000多人,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培育社区公益服务组织500多个;更重要的是,2016年7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要求“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扩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民主权利,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参与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随后,城乡社区积极开展协商民主活动,全省城乡社区协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先后涌现出武汉市的社区事务听证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江汉区的“居民论坛”和“门栋自治”、汉阳区的“社区对话”、沙市的“居民说事”、孝南区的“轮值主席制”、鄂州市的“一事一议”、恩施市的“1+4+X”村务公开模式、安陆市的民主议事恳谈会等成功典型。

(三)农村社区治理稳步推进

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各地在重点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治理实验。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同年11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此后,省财政共安排5000万元,对全省1000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给予补助。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99个县市区、828个乡镇、5070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村的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6%,面积在300-500平方米且功能比较规范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达48%,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占25%。各地在村级普遍实现了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

(四)社区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2013年以来,全国开展了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促社区治理政策落实,提升了社区治理整体水平,形成全员动员、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2014年7月,湖

北省政府下发《关于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表彰了20个示范城区(县、市)、29个示范街道(乡镇),109个五星级示范社区、217个四星级示范社区。2014年11月,全省有67家单位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湖北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数量全国排名第三,“全国示范街道”、“全国示范社区”数量也在全国排名靠前。

(五)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有序开展

2017年7月,为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民政部、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从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信息网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等七个方面,对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基于此,2016年,湖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社区组织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经过整治:

一是规范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全省17个地市州参照《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履行的工作事项参考目录》,制定了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项目清单。

二是大幅减少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武汉市取消市级以下向社区开展的达标评比活动,保留由社区自愿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创建事项;荆门市的考评项目从30多项减少到12项。

三是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各地认真清理过多过滥的制度、匾牌,按规定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仅恩施州在“减负行动”中就撤销组织机构5928个、门外悬挂长牌9271块、室内标示牌28668块、上墙制度70593项。

四是压缩社区会议和台账,减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对社区里的台账、报表资料进行整合。仅恩施州就削减社区工作台帐22702本,村(社区)平均9本。

五是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制定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整顿后,武汉市取消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21项;荆门市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盖章证明由170多项减少到31项。

二、城乡社区治理的隐忧

尽管经过近17年的奋斗,社区治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小觑的问题。

(一)治理体制不顺畅

社区治理由纪委、综治、民政等部门多头指导、多头推进、要求各异。社区本应以群众自治为主,但许多部门和乡镇(街道)将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致使社区工作有“七多”,即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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