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病人输液治疗有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门诊病人输液治疗的规定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防止医疗差错事故,避免医疗纠纷,特对门诊病人输液治疗作出如下规定:

1、门诊医务人员应视病人为亲人,处处为病人着想,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2、凡门诊输液病员,开单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且处方规范,输液滴数必须标明。凡无门诊病历的门诊输液病人,护理人员提醒开单医师补办。

3、门诊输液室应备齐氧及各类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械,以便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输液操作过程中,护理人员应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责任心,严密观察病员变化,一旦出现输液反应、过敏性休克等不良反应,护理人员应立即对病人施行输氧,更换输液药物,建立通畅静脉通道,立即通知医师进行抢救,并负责注意保存反应药品。

5、门诊医师抢救病人责无旁贷,作为当班医师更是责任重大,为了不延误病人抢救时间,门诊当班医师负责对门诊输液病人意外情况的处理。其它时间由开单医师和门诊部共同处理。

6、门诊输液病员凡出现过敏性休克等危重情况,各科有责任协助进行抢救,院方接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科室进行抢救,并负责对相关事情的妥善处理。

以上规定自二0一八年七月八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