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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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一月

1总论

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涵养、建设为核心,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保障城市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1.2规划原则

综合规划原则:水源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出水口,更重要的任务是保护水源地赋存及形成的生态环境系统,所以保护规划即要注重保护工程设施规划,也要注重水源地及邻近范围土地使用状况的规划。以战略地位重要、环境敏感度高、环境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源地为重点,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保护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好企业的命脉,使水源地保护规划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水质水量并重原则:规划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坚持水质水量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水源涵养保持水量又要注重水源地周围环境保护以提高水质。

科学性、前瞻性原则:各项工作均坚持科学性原则;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法研究,应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障其有效性并得以落实,同时也应便于管理,实用可行。

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的原则:饮用水安全关乎全社会千千万万民众的身体健康,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规划各方面应充分体现公众参与。

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的原则:深化流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有机结合,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从城阳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青岛市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要立足于城阳的实际,规划要融入国家、省、青岛市的总体规划之中。规划在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与相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土地及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尤其是编制现状调查及工程措施时,应与其充分沟通,使现状调查内容更加完善,采取的工程措施避免重复。同时兼顾各行业需要,统筹安排,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3规划编制依据(应列有你区市相关的规划、部门规划及规则。)1.3.1主要的国家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0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618-199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1.3.2省、市级地方性法律法规: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0)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1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34-2005);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35-2005);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02.09);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2003.06);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2004.06);

《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青岛市“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06);

《青岛市“十一五”水资源保护规划》(2007);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676-2007) 1.4规划范围与目标

1.4.1规划范围

城阳区饮用水水源地

如上表所示城阳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数量为四个,分别为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书院水库、白沙河井群。崂山水库所在流域为白沙河、五龙河等,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29′13″,纬度36°15′17″,分为一级保护区(水库水域及最大库容外延200米陆域,直接汇入水库的五龙河、山色峪河水域及河床两侧200米陆域)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崂山水库汇水区所有陆域、水域),总面积10.9km2(一级3.3km2,二级7.3km2)。棘洪滩水库所在流域为客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14′15″,纬度36°22′06″,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1.99km2(一级10.22km2,二级1.77km2)。书院水库所在流域为墨水河,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32′35″,纬度36°19′05″,分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总面积4.6km2(二级1.8km2,准保护区2.8km2)。白沙河井群所在流域为白沙河,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26′03″,纬度36°16′30″,均属一级保护区总面积5.4km2。

1.4.2规划时段

总体规划期为2008~2020年。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规划编制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近期):2008~2010年;

第二阶段(中期):2011~2015年;

第三阶段(远期):2016~2020年;

基准年为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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