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权力穷竭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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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权力穷竭制度研究

发表时间:2013-10-16T09:14:32.810Z 来源:《赤子》2013年5月下总第282期供稿作者:崔锦

[导读] 权利穷竭也称为权利用尽, 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范畴。权利穷竭原则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适用的原则。崔锦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摘要:关于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穷竭原则,学术界历来有不同见解。权利穷竭产生的原因是什么,知识产权中的三大权利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在各自领域是否能构成权利穷竭呢?本文试从知识产权法与物权法发生冲突的角度展开论述,探究权利穷竭的产生原因及特征。

关键词:知识产权;物权;权利冲突;权利穷竭

权利穷竭也称为权利用尽, 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范畴。权利穷竭原则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中都适用的原则。其基本含义是, 当知识产权人或其许可人将承载知识产权的产品合法投入市场后, 其他人再次分销该产品的行为将不受权利人的控制, 即不需要征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同意。也就是“当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以合法方式销售或分发出去后, 无论该商品辗转到何人之手,知识产权人均无权再控制该商品的流转。”①权利穷竭显然是对知识产权人所进行的一种限制。

一、权利穷竭产生的原因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征, 但它的专有性总是伴随着诸多的限制。例如知识产权具有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就是对其专有权利的一种限制。此外诸如专利权的强制许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商标的先使用权等也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提到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普遍的理解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域的知识产品,其推动着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对知识产权的限制是为增进社会公共利益。诸如专利权的期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等均体现了这一价值取向。②

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原则也是对知识产权的限制之一, 但这一限制体现的并非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博弈的结果,而是知识产权和物权冲突博弈的结果。如果一项产品含有知识产权,则在这项产品的贸易过程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会影响到商品的自由买卖。权利穷竭原则在知识产权与物权间找到了一个均衡点。

物权是对世权而知识产权一般也具有排他性,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为专有性。当同一类型的权能发生冲突时,多依靠专有性和排他性来权衡,其具体表现为对同一客体上权利的专享和对其他人权利的排斥。然而,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间生冲突将如何权衡呢?作为物权载体的物品有时也会承载知识产权。这使得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和物权的排他性产生冲突几乎成为必然。知识产品与知识产权密不可分, 使得知识产权的行使必然会影响到到物权的行使,反之亦然。知识产权与物权二者作为抽象的概念略显空洞,尚看不出两者冲突的痕迹。两者的冲突经常发生在更为具象的权能层面,即知识产权权能对物权权能的不能抵抗。物权人对作为物权载体的知识产权产品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四项权能。占有权能指所有权人对于标的物为管领的事实。占有权为所有权的事实的权能。对于这种管领的事实, 知识产权中没有哪一项权能可与之对抗。因此,占有权通常不会与知识产权发生冲突。而当消费者使用、处分产品以及基于产品获取收益时则可能与相应的知识产权发生冲突。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构成主体,这三项权能作用各异, 其权利冲突的情形也各不相同, 这就预示了权利穷竭原则在知识产权三大领域的适用情形有所不同, 有其个性。③

二、著作权权利穷竭

著作权可细分为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这二者又可以进一步细分。因此著作权权利穷竭更为复杂。

著作人身权只与作者人身相联系而没有财产属性,这使得其不会与物权发生冲突。权利冲突的根源在于承载知识产权的产品本身与知识产权在特定场合会难以相容。承载知识产权的产品,体现其物权价值时必然要借助于产品本身。因此著作财产权要基于产品自身来体现其价值。著作人身权则不必通过物质载体来实现,不会被特定化在某一件具体的著作权产品之上。

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财产权主要作用是为权利人获取经济利益, 但著作财产权价值的实现往往要借助产品本身。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著作财产权的实现要依托于每一件著作权产品上个别地、特定化地实现。而这样必然会导致著作财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值得一提的是,著作财产权由多项权能组成,但并非所有权能均会与物权发生冲突。能与物权产生冲突的往往是以下几项权能:第一是发行权,我国的著作权法仅仅规定了统一名称的发行权,并无再细化出更下位的销售权等权能。发行权与物权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对知识产品处分权的阻碍上。发行权财产利益的实现是必须要将知识产品具体物化于一定的实体上,通过相应的物质载体实现利益的获取。而物权人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也会将知识产品进一步销售,其产品必然与发行人所发行的知识商品发生冲突。对于发行权人来讲,其发行权在第一次发行中已实现了其财产利益,所以就有必要照顾物权人, 让其发挥对物的处分权。

其次是出租权。由于出租权具有专有性的特征,因此承载出租权的产品的物权便会受到影响,这里主要指物权中的收益权受到了限制。对于影视产品的创作成本和复制成本有着天渊之别,所以为了维护物权人的利益,对于诸如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品规定了出租权以对抗物权。

最后, 是美术作品的展览权。《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其的著作权的转移, 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这一条规定是基于美术作品本身的特点来制定的,因为美术作品的价值主要是体现在其自身的价值,而其复制品等承载的价值却相当有限。笔者倾向于认为它更多的是一种权利穷竭, 而非转移。

三、商标权权利穷竭

较著作权来说,商标权的权利穷竭更简单一些。商标权由使用权和禁止权两项权能组成。使用权意味着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 而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权利穷竭的原因也是与物权发生了冲突, 商标权只有在阻碍到所有权人或用益物权人权能实现时才有可能穷竭。

商标权中的禁止权并不会穷竭。因为禁止权是一种消极的权能,其体现在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商标的侵权行为。也就是说, 禁止权是在其商标权受到侵犯时用于对抗侵权行为的。由于禁止权对商标权仅具有消极作用,所以不会物权发生冲突。

商标权中的使用权有可能发生权利穷竭。商标权中的使用权具有独占性权,这种独占性是其与物权发生冲突的导火索、

此外,应引起注意的是商标使用权的穷竭将导致商标反向侵权行为合法化的隐患。商标反向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将其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注册的商标的他人的商标, 再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④2001年我国商标法做出重要修改,反向侵权行为已被

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摘要: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现行立法对此规定得比较零散,而且还存在大量的缺陷,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措施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物权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明确了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具有积极的意义。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农村的稳定,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但《物权法》对此的规定仅有四个条文(152条-155条)的内容,无法涵盖宅基地使用权的诸多内容。况且,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极其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无法全面地保护农民的利益,甚至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做一个全面的探讨。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现状 沈宗灵先生说过:“法律概念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其独特的功能,它对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与权利和义务紧密

关联,要构建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设定一整套符合逻辑的、和谐而无矛盾的法律概念体系。

”因此必须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明确定义。这一点《物权法》做到了。《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依据法律解释学,从体系上、文义上对这一条文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它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役权处于并列地位。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而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仅指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虽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存在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变后的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此时的土地已从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国有土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针对这一点笔者认为,由于城镇规划的需要,一些土地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土地使用权转为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居民虽然从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此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有土地,而《物权法》却忽略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依法取得、占有、使用土地,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权利人可以有限制地处分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对它进行处分,考虑到宅基地使用权特殊性,权利人的处分应当是有限制的,而这一点在《物权法》第152条中却没有涵盖。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A.25年 B.50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D、40年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 护?( C ) A一、单项选择题、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 C、作品创作完成并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 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象是什么?( B )B A、注册商标 B、文学艺术作品、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录音制品 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C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3、知识产权( C )8 A、是一种财产权 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 C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4、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的作品是( C )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B、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专利合作条约 A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D、计算机软件二、多项选择题 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1、知识产权( ABCD )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是一种财产权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 B 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有地域性C D、受时间限制 A、唐某 B、电视台 C、黄某 D、金庸ACD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 二、多项选择题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原产地名称 A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ACD )要素。 A、独创性 B、新颖性 C、表达性 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 D、可复制性 著作权的对象第二章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BCD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一、单项选择题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C( A )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某种商品说明书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3 B、电视节目预告表、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下列选项中,财产权已不受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有(AB ) A、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 C D、历法 B、中央文件A ( B )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18岁写的信,完成后一直未发表 C、八旬老人王某 B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程序软件、WINDOWS98D D、 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通用表格ABCD 、下列作品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法,享有著作权的()4、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3( C ) A、即兴的未有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演说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A文学、 B、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法庭辩论 C 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相声、快书、大鼓等戏剧作品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D、下列作品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文字作品( ABC 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5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D、地图 BA、戏剧作品、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下列作品中属于美术作品的有(6 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 CD 、书法作品 D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雕塑作品 CA、摄影作品 B、建筑作品 BD )7( D )、下列属于著作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 2011年 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知识产权法试题 课程代码: 00226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甲、乙、丙组成课题组,创作了一个剧本。其中甲负责筹集经费,乙设计了人物特点、人物之间的关系、主要情 节,丙具体撰写了剧本 ( ) A.剧本的作者是甲、乙、丙 B.剧本的著作权人是甲、乙、丙 C.剧本的作者是丙 D.剧本的作者是乙、丙 2.美国人在美国创作了一篇散文 ( )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共同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A. 必须在我国境内首先出版,才予以保护 B. 必须在我国境内首先发表,才予以保护 D. 必须在我国办理登记手续,才予以保护 3. 甲公司委托丁晓开发了一个软件,该软件的著作权 ( ) A. 依法由甲公司享有 B.依法由丁晓享有 C. 依法由甲公司和丁晓共有 D .依法由甲公司和丁晓协议约定 4.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 A. 小说 B.电影 C. 电视剧 D.软件 5. 甲创作了一部日文小说,乙经甲许可后,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丙希望把该小说改编成剧本 C. 出版社的邻接权保护期截止于该书出版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D. 出版社依法享有十年的专有出版权 7. 在著作权人 没有声明不许使用的前提下 ,下列情形中 不.属.于.法定许可的是 ( ) A. 甲杂志转载乙杂志刊登的作品 B ,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像制品 P87 应为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C.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D. 广播电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8. 下列情形中,构成侵权的是 ( ) A. 丙应该取得甲的许可 C. 丙应该取得甲和乙的许可 6. 李琳撰写了专著《知识产权实务问题研究》 A. 出版社对该书的装帧设计享有邻接权 B. 丙应该取得乙的许可 D. 丙应该取得甲或乙的许可 ,并与某出版社签订了专有出版合同 (

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农村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范本【通用 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村民或者集体社的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让也只能转让给本村、本集体组织成员,一般不能转让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甲、乙双方均为本村/集体社村民/社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风险告知:原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每一家庭单位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上述约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乙方同意以该价款购买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并同意按______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______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的转让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梳理 (1)

宅基地与耕地是广大农民得以安身立命、实现“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这一基本生存保障的两大支点,宅基地与耕地的所有权或用益权制度,也因之成为保障广大农民的生存利益的根本性制度。在我国漫长的农业社会发展史上,倡议或实施不同的宅基地与耕地制度,对于国家政权的稳定与变迭,社会发展的进程与走向都有着十分巨大的影响。事实上,我国新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便是由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的以“分产到户”为表征的耕地制度的改革开始的,并由此衍生和推进了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政治制度文明建设,其成功有目共睹。可以说,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制度,事关我国八亿多农民的生存品质,事关我国农村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大局,也事关目前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在农业用地方面,我国于2002年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用法律的形成明确地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以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并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保护与流转等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但在农村宅基地方面,虽然新分布的《物权法》在第三编“用益物权”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并于第一百五十二条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法定定义,即“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目前仍显得零散、紊乱,缺乏系统性与周全性。本文拟通过对现行宅基地制度的梳理,勾划其结构框架,进而论证其完善路径。 一、对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梳理 经过对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现有全部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的政策、法律、规章等[[1]这些政策、法律、规章等主要有1950年6月28日《土

宅基地使用权的现状及对策

宅基地使用权的现状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07-23T11:58:52.70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9月33期作者:艾源 [导读] 近几年,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越来越多的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房屋的大量空置,造成了集体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的流转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宅基地的现状的角度考虑,刨析当前宅基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导出相应的对策。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 110034) 摘要:近几年,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越来越多的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房屋的大量空置,造成了集体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的流转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宅基地的现状的角度考虑,刨析当前宅基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导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前言 国家为了进一步释放农村的潜力,2018年以来开始试点农村宅基地流转,从浙江省试点的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流转区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转出的农户与转入的农户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不仅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但具体到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做进一步分析。 1.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积累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农村也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例如,集体年企业的大量厂房,机械设备等,但是随着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的大量资源出现了荒废的局面,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政策,但就目前的流转量来说,相对于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简直是九牛一毛。大量房屋的空置,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让这些房屋失去了创造财富的可能,要想农村的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就要打通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要让房屋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因此要加快宅基地的流转,盘活空置的房屋,使之创造更多的财富。 1.1农村土地空闲、低效、粗放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并存 宅基地流转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率,盘活农村的资产,但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农村发展经济的模式是粗放式的,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根本的转变。虽然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但由于经济发展模式的原因,农村资源使用率低的局面依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并且农村的一些新兴产业出现了土地不够用的局面,之前推出的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挤压了农村发展新兴产业使用土地的空间,因此应该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不能流转之后就不管不问了。 1.3农村宅基地空置现象严重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就业,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局面,在非节假日的农村,村里往往就剩下一些年迈的老人和学龄儿童。于是就出现了大量房屋空置的局面。甚至出现房屋因年久失修倒塌的局面,即使一些房屋没用空置,但是其使用的效率非常的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要解决宅基地空置的问题,宅基地流转制度不可或缺。但是,由于人们对于使用权观念的根深蒂固,认为宅基地一旦流转出去,宅基地将不再属于自己,因此,要实施土地流转制度首先要解决人们观念的问题。让居民接受土地流转这一新观念。 2宅基地使用权的对策 2.1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户人家只能取得一个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组织内买卖,不能将宅基死使用权卖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居民,特别是拥有城镇户口的人,但是法律并没规定不可以将宅基地出租,因此,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将宅基地以出租的形式出租给集体组织的以外的成员,以此来增加宅基地的收益,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取得方式方面,集体组织成员均有权取得宅基地,但是,随着宅基地可以流转,未来将会出现一些没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当这些居民从城镇返回农村,面临没有在基地的尴尬局面,有你要对宅基地的取得方式进行改革来保护部分居民的合法权益。 2.2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权益,本集体成员都有权利获得宅基地,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前往城市,并且定居在城市,宅基地对于这些居民来说变得可有可无。但一些新的农村居民可能面临没有宅基地的局面,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就需要对当过前的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比如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让一些定居城镇的居民自愿让出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组织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来达到本集体组织内部宅基地的需求平衡。保护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合法权益。 2.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在宅基地的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粗糙。虽然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取得一个宅基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户人家往往有多个宅基地,农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应该细化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加强对于农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监管。 结语 宅基地流转制度作为2018年国家针对农村新推出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的资产,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而宅基地制度已经存在了七八十年之久,宅基地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因此,宅基地流转制度必然存在大量的问题,但作为新兴的产物,宅基地流转制度虽然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但是其未来还是比较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张红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新疆大学,2018. [2]庄红花,袁爱华.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困境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12).

(更新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网考题库及答案

(更新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网考题库及答案 (更新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网考题库及答案盗传必究形考任务三一、名词解释题目1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题目2 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题目3 作品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题目 4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题目5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题目6 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其著作权保护期为()选择一项: A. 25年 B. 20年 C. 50年 D. 10年题目7 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选择一项: A. 为50年 B. 不受限制 C. 为10年 D. 为20年题目8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选择一项: 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 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 C.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 D.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题目9 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选择一项: A. 指导 B. 间接 C. 参与 D. 直接题目10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之日起产生选择一项: A. 发表并登记注册 B. 登记注册 C. 创作完成 D. 发表题目11 发

行权,即以()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选择一项: A. 出售或者赠与 B. 出售 C. 买卖 D. 批发题目12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A. 电影公司 B. 制片者 C. 编剧 D. 导演题目13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 A. 双方约定 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 作者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有 D. 作者题目14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权利的保护期为()年选择一项: A. 10 B. 25 C. 20 D. 50 题目15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选择一项: A.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 B. 出版者 C.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D. 国家 三、多项选择题题目16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可复制性 B. 独创性 C. 实用性 D. 新颖性题目17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时事新闻 B. 工程设计图纸 C. 口述作品 D.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题目18 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赔偿损失 B. 消除影响 C. 公开赔礼道歉 D. 停止侵害题目19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为介绍某一作品在作品中全文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 B.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C. 报纸刊登其他报纸期刊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 D. 为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题目20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B.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C. 将已经发表的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2021年最新农村宅基地转让范本【专业版】

2021年最新农村宅基地转让范本【专业版】 宅基地是指是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转让对象为本集体成员)。转让宅基地时通常会签订协议,那么协议该如何写?要注意哪些问题?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本村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房屋转让事宜,订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面积XXXX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构筑物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以人民币元(大写: )的价格,向乙方转让上述约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及该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乙方同意以该价款购买甲方的上述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全部房屋及构筑物,并同意按 向甲方支付该转让款。

三、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将上述约定的转让房屋及宅基地移交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合法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应当无偿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征用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因征收、征用事宜所产生的一切权益、义务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xxx万元整。 甲方保证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已征得其配偶、子女或该宅基地上房屋的共有人、继承人的一致同意,系有权处分。

2020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2019农村宅基地新政策_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5页)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本文为word 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X 年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

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2018-2019-浙江省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范文模板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一)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一)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物权 内容提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亟待完善。Abstract]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isaspecialandindependentusufructinourcountry.Iti sarightthatruralresidentsmakebuildingsandancillaryfacilities,andpossess,useandrestrictedlydispos ethebasesthattheruralresidentslegallygetfromthecollectiveeconomicorganizations.Thecharacterist icsofitarerestrictedofidentitynature,usingforfree,usingforever,dependencyandrangebeingstrict,an dsoon.Thewaystogetitareoriginalformandsuccessiveform;thewaystoabolishitareabsoluteformandrelativeform.Therighterhasrightsandburdenobligations.Th esystemof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inChinahasmanydeficiencies,whichneedsimprove d. Keywords]therighttousetheruralresidentialbases;usufruct;realright2005年6月26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的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三审稿”)设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但由于我国目前在城市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国有土地上只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三审稿”以及后来的“四审稿”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就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到目前,众所瞩目的物权法还没有出台,但草案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部分的规定应该不会有多大变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所涵盖的内容很多,单靠寥寥无几的几个法条是无法全面概括的。况且,我国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极其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处于并列地位,它是中国法律特有的内容,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沈宗灵先生说过:“法律概念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其独特的功能,它对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与权利和义务紧密关联,要构建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设定一整套符合逻辑的、和谐而无矛盾的法律概念体系。”1]因此必须在物权法中明确定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三审稿”在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这一规定并没有直接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下定义,只是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的规定影射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依据法律解释学,从体系上、文义上对这一条文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而规定的;(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仅指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虽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存在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变后的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此时的土地已从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国有土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依法取得、占有、使用土地,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权利人可以有限制的处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对它进行处分,考虑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殊性,权利人的处分应当是有限制的,而这一点在“三审稿”第一百五十八条中却没有涵盖。综上所述,应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如下定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特

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

1.大磨坊公司于1991年1月由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了“大磨坊”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1992的10月大磨坊公司与太阳城商场签订了为期3年代销协议,约定由太阳城商场设专柜出售面包,由大磨坊公司提供名、优、特、新的注册商标商品。1993年4月起,大磨坊公司停止向太阳城商场供货。同年6月大磨坊公司发现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专柜上,仍在销售与其类似的面包,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大磨坊。大磨坊公司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回答: (1)太阳城商场在大磨坊公司不供货时,仍在其大磨坊专柜销售商品价签上注明产地为“大磨坊”的面包,是否构成对大磨坊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为什么? (2)大磨坊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权有关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1题.[参考答案] (1)被告太阳城商场对大磨坊公司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 (2)大磨坊公司构成了对双方协议的违约。 (3)商标的使用方式与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无关。因为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商品特点,自由选择注册商标的使用方式,他人无权干涉。 2.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2题.[参考答案]梁某的主张成立,即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梁某享有专利申请权和专用权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本案中,梁某虽然是H化工研究院的在编职工,污水净化也是他的业务研究范围,但案中涉及的发明创造既不是梁某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时完成的,也不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梁某做实验的时间是在1995年春节期间,他本人和他的儿子利用休息时间而非工作时间从事的实验活动并取得成果,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而是个人接受他人委托完成的技术成果;再者从他的实验条件看显然不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以,梁某要求变更自己为专利权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

简单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简单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150.4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包括:甲方现有所在宅基地的一切建设设施及水电户口等。终身归乙方享有。 二、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三、转让金额 该宗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预付人民币贰万元,剩余款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及相关手续后交付给乙方。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六、房产归属 1.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2.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________万元,并偿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 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值部分)。 八、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宅基 地使用证和相关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壹拾贰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号。四边分明为界,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知晓国家宅基地转让的规定,愿意按此合同约定赔偿 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并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包括使用权、 收益权、处置权。甲方不得干涉。

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 09-02-24 14:03:00 ] 作者:李永格编辑:studa0714 摘要: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现行立法对此规定得比较零散,而且还存在大量的缺陷,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还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措施对该制度进行完善。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物权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明确了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具有积极的意义。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农村的稳定,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但《物权法》对此的规定仅有四个条文(152条-155条)的内容,无法涵盖宅基地使用权的诸多内容。况且,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极其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无法全面地保护农民的利益,甚至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状做一个全面的探讨。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现状 沈宗灵先生说过:“法律概念在法律体系中具有其独特的功能,它对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适用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与权利和义务紧密关联,要构建现代国家的法律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设定一整套符合逻辑的、和谐而无矛盾的法律概念体系。”因此必须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明确定义。这一点《物权法》做到了。《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依据法律解释学,从体系上、文义上对这一条文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它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役权处于并列地位。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为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而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仅指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虽然在城镇规划过程中,存在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转变后的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此时的土地已从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国有土地不设立宅基地使用权。针对这一点笔者认为,由于城镇规划的需要,一些土地由集体所有转为国家所有,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土地使用权转为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居民虽然从农村居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仍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此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有土地,而《物权法》却忽略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依法取得、占有、使用土地,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在行使权利时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权利人可以有限制地处分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对它进行处分,考虑到宅基地使用权特殊性,权利人的处分应当是有限制的,而这一点在《物权法》第152条中却没有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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