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现状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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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1. 土地闲置浪费:许多农村宅基地被闲置或仅用于种植庄稼,未能充分发挥其
潜在价值。
对策包括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将宅基地出租或出售给有发
展意愿的农民或企业,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 建设规划不合理:一些农村宅基地建设缺乏规划,导致杂乱无章、空间浪费。
对策是加强农村规划管理,制定合理的宅基地利用规划,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和
布局,确保农村宅基地的有序发展。
3. 缺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许多农村宅基地缺乏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如道路、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
对策包括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缺乏创新的利用方式:一些农村宅基地利用方式单一,缺乏创新。
对策是鼓
励农民发展农家乐、农产品加工等农村旅游和农业产业,提升农村宅基地的经
济价值。
5. 土地承包问题: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承包经营权不明晰、流转困难等问题,
限制了宅基地的有效利用。
对策包括完善宅基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明确权益归属,简化流转手续,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解决农村宅基地利用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农民的积极参与,
通过加强规划管理、推动土地流转、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鼓励创新利用
方式以及完善土地承包制度等措施,可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村经
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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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宅基地闲置问题农村宅基地闲置是当前农村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由于农村人口流失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很多农户不再居住在宅基地上,导致宅基地闲置;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明确、流转困难等问题,许多农户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
对策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首先,要明确农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确保农户有充分的使用权,可以自由支配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保护,建立健全宅基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法律保护。
同时,要加强对宅基地流转的管理,鼓励农户将闲置的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外来务工人员,提高宅基地的利用率。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规划管理为了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
首先,要制定宅基地规划,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建立宅基地管理机构,负责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宅基地的巡查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合法合规使用。
同时,要加强宅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宅基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吸引农户回到宅基地上居住。
问题二: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是当前农村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不严格,许多农户在宅基地上违法建设,导致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受到严重影响。
对策一:加强宅基地规划审批为了解决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需要加强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宅基地规划审批制度,明确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宅基地规划审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同时,要加大对宅基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恢复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规划性。
对策二:加强宅基地管理和监督为了防止宅基地违法建设的发生,需要加强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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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摘要:分析了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村庄规划和宅基地规划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等。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对策1 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村庄规划滞后长期以来,农村村庄建设布局和村庄内宅基地选址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
许多地方没有村庄规划,农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大,乱搭乱建的现象严重,村庄布局杂乱,房屋排列无序,造成了耕地破坏和宅基地闲置并存的不合理现象。
农村的“空心村”问题日益严重,建房户纷纷向村外扩张,新建住宅不断向村外延伸,村庄四周新楼林立,村庄内部破破烂烂,形成“空心村”。
也有些地方制订村庄发展规划,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不太符合实际,在实践中无法操作,或是由于基层政府、组织和群众认识不够,规划大多观念老化,缺少整体、长远的考虑,效果不明显。
1.2 宅基地的使用不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但由于基层政府对农民建房缺乏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加之由于宅基地为无偿取得,无成本留置,加上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1户多宅、超标准占地、闲置等问题比较严重。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显示,1996-2008年我国农村人口减少了1.29亿人,但居住用地增加超过7万hm2,人均居住用地从193m2上升到229m2。
1.3 针对宅基地违法建房行为执法难当前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少,且较宏观、不够具体,可操作性差,农村宅基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政策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农村宅基地利用和管理方面的法律。
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a4fb2288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c3.png)
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调研报告一、引言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居住的基本土地,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的问题,本次调研将从农村宅基地的保障目标、具体管理措施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二、农村宅基地的保障目标农村宅基地的保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农村居民住房问题: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房基础,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居住权益。
2.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宅基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乡村旅游等,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增长。
3.维护农村村域环境: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有利于美化农村村庄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三、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1.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网上登记,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2.宅基地的流转管理:对于不需要宅基地的农户,可以将宅基地流转给有需要的农户或者合作社等,实现农地集约利用。
3.宅基地的规划建设:对宅基地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宅基地的监管机制:建立宅基地使用情况的监管机制,对宅基地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四、存在的问题1.不同地区政策不一致:由于各地区对宅基地管理的政策不同,导致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2.宅基地流转问题:当前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存在一定的限制,制约了宅基地的集约利用。
3.宅基地规划建设问题:由于规划设计不合理,导致宅基地无法合理利用,浪费土地资源。
4.宅基地监管不到位:对宅基地的监管机制还不健全,导致宅基地的合理利用情况难以掌握。
五、对策建议1.完善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统一各地宅基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2.支持宅基地流转:鼓励农民流转宅基地,实现农地集约利用,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益。
3.加强宅基地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宅基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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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原创版)目录一、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2.宅基地转让限制3.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禁止4.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复杂二、农村宅基地利用的对策1.完善土地登记制度2.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3.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4.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正文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不齐全。
有些农村宅基地虽然有土地使用证,但却没有相应的地籍档案。
这种情况被称为“有证无档案”。
由于国土局作为土地管理部门,机构合并及业务承袭,国土局应该负起责任,不能忽悠老百姓,说没档案就一推了事。
其次,宅基地转让限制严格。
农村宅基地转让只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进行转让和买卖,而不能对外部人员转让。
这意味着宅基地的流通性受到很大限制。
再者,空板无房的宅基地买卖被禁止。
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跟房屋一起转让。
因此,空板无房的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
最后,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较为复杂。
需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三分之二票同意后,由村里出证明,到乡派出所开户口准入证,凭此证办理户口迁移证,回来落户。
这一过程较为繁琐,限制了农村宅基地的充分利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首先,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宅基地使用权证和地籍档案的管理,确保宅基地的合法性和流通性。
其次,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政府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宅基地的转让提供便利。
再者,严格宅基地申请和审批程序。
对于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最后,简化成为村民的条件和程序。
政府可以适当放宽村民身份的申请条件,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方便更多人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政策红利。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cd27dac4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3d.png)
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用地,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情况与农村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等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出发,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分析1.宅基地规模有限。
由于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宅基地面积有限,很难满足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需求。
2.宅基地规划不合理。
在一些地方,宅基地规划不合理,地块分割过多,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3.宅基地管理不规范。
一些地方存在宅基地闲置、流转不畅等问题,导致大量宅基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4.宅基地权属不明。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宅基地的权属不明,造成纠纷难以解决。
二、对策建议1.优化宅基地规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宅基地规划,合理划定宅基地面积和数量,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建设需求。
2.强化宅基地管理。
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鼓励宅基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确保宅基地权属明晰。
加强宅基地权属登记工作,推进权属确权工作,解决宅基地权属不明问题,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4.提高宅基地建设质量。
加强宅基地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设质量,确保农村居民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5.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
通过宅基地流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6.加强宅基地规划的统筹。
在规划宅基地时,要考虑到农村发展的整体需求,合理划定宅基地的位置和数量,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总之,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还不容忽视。
需要政府加强管理,改善宅基地规划,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关于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于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3218a890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0c.png)
文章标题:探讨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 引言宅基地执法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然而,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建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旨在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2. 宅基地执法的问题2.1 宅基地执法不规范在宅基地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规范的情况。
有些地方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清晰等问题,导致执法不规范,影响了农民的正当权益。
2.2 宅基地执法存在的权力滥用在一些地方,宅基地执法部门存在着滥用职权的情况。
一些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将宅基地执法用作打击政治对手、挑拨民众关系等目的,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3 宅基地执法存在的监管不力在一些地方,宅基地执法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了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监管不力严重影响了宅基地执法工作的开展,也给农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3. 建议3.1 加强宅基地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为了解决宅基地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应当加强宅基地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3.2 加强宅基地执法监管为了解决宅基地执法监管不力的问题,应当加强对宅基地执法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宅基地执法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3 宅基地执法部门应加强队伍建设为了解决宅基地执法存在的权力滥用问题,宅基地执法部门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4. 总结通过对宅基地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我们可以看到,宅基地执法工作在规范化建设、监管力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改进。
只有不断加强宅基地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管和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https://img.taocdn.com/s3/m/78153228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2e.png)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工作,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宅基地的合理管理和有效利用对于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探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与利用,以期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提供思路和建议。
一、宅基地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地方政府对宅基地管理不够重视,对于农民居住在宅基地上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其次,一些村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方式存在误解,认为宅基地的唯一用途就是种地,导致宅基地的利用率偏低。
再次,农村宅基地的土地管理权和宅基建设权归属不清晰,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最后,一些宅基地管理政策难以贯彻落实,导致宅基地的管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关系到农村家园的建设和农民的居住环境。
合理的宅基地管理可以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宅基地是农民的“家园”,只有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才能打造美丽宜居的农村家园。
三、农村宅基地利用的方式为了实现农村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多元农业发展:宅基地不仅可以用于种植粮食作物,也可以发展特色农业、农家乐等农村旅游项目,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益。
2. 微型农业工厂:利用宅基地搭建温室、养殖场等农业生产设施,实现农业产值的增加,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3. 宅基地转租:将宅基地出租给租户或企业,以土地租金的方式获得收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宅基地集体经营:将多个宅基地合并成地块,由全村集体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村经济的规模化发展。
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建议为了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
具体建议如下:1. 完善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宅基地的立法和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建设权,为农民提供合法、稳定的土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问题与对策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问题与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d8622b60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cd.png)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问题与对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国各地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实践、问题与对策三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探讨。
一、实践1.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和边界,为宅基地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覆盖了80%以上的农户。
2. 宅基地有偿退出为了解决宅基地闲置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例如,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推出了“宅基地换房”政策,允许农户将闲置宅基地置换为城市保障房或养老公寓,实现了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
3.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为了激活宅基地市场,各地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例如,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实施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政策,允许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拓宽了农民的融资渠道。
4. 宅基地集中整治为了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各地积极探索宅基地集中整治模式。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实施了“空心村”整治工程,通过拆除闲置宅基地上的房屋,整理出连片土地进行集中开发,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二、问题1.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不彻底虽然我国已推进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地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不彻底,导致宅基地权属不清,影响了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进程。
2. 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尚不完善,退出补偿标准较低,难以满足农民的预期。
此外,宅基地退出后的用途转换机制不健全,导致退出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不高。
3.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不活跃虽然各地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仍不活跃。
一方面,流转渠道不畅,农民缺乏有效的流转途径;另一方面,流转政策限制较多,影响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积极性。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调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f98415d2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df.png)
关于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调查报告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农村社会调查员,这次我对农村宅基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背景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被逐渐拉大。
城市的发展带动了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农村地区的发展却被限制了。
今年以来,农村宅基地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在拥有土地的农民中,同时拥有宅基地的农民是大部分。
农民使用宅基地的状况与土地流转的现象,国家需要对其进行重视和规范。
二、调查情况(一)宅基地使用情况在农村,宅基地是农民从政府分配到的一块土地,内含住宅及周围的空地。
其使用范围仅限于住房、生活、生产等用途,禁止用于其他商业、经营等用途。
调查显示,部分农民使用宅基地作为收取停车费、建造商铺等违法用途,不仅污染了宅基地的用途,还影响了基层治理。
(二)宅基地流转情况目前,一些地区存在着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如果流转土地需要政府批准,这对其发展产业和家庭生产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农民违法流转土地是一定存在的。
调查发现,农民进行非法流转土地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土地利用率低,难以维持生产,二是需要更多的资金进行发展产业。
而政府购置并流转土地的问题依旧存在,购置与流转的土地缺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考虑,很多土地并没有用于农业生产或者生产业发展。
(三)宅基地政策问题宅基地目前的政策并不透明,尤其是在土地使用和流转方面,政策存在很多不当之处。
其中,周边非农业用地的扩张、部分地区政府拆除房屋的行为以及强制流转土地的情况都限制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
政府对宅基地的监管和规范也不到位,很多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不会法律的具体规定,导致村民的宅基地权益受到侵害。
(四)宅基地管理问题宅基地的管理问题也值得关注。
很多地方政府对宅基地的管理并不到位,一些宅基地没有土地证书,土地权属不明确,难以完全保障农民的权利。
同时,宅基地土地的管理工作也存在一定的欠缺,难以保障宅基地内的环境卫生和土地的生产力。
三、对策建议为了解决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提升宅基地的使用价值,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宅基地政策宣传,提升农民对宅基地的认知2. 完善宅基地的限制和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市场3. 按照程序,则杜绝强制流转4. 加强宅基地土地证的发放,完善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5. 建立宅基地的监管机制,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四、结语农村宅基地问题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问题,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民的宅地的使用价值与管理难题日益突出,需要加强底层政策的规范与完备,以充分利用宅基地的产值,助推农民致富。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4bc6ec42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9e8ede9.png)
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不齐全2.宅基地转让限制3.宅基地分配不公4.宅基地使用违规二、农村宅基地利用对策1.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机制3.规范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4.加强宅基地使用监管正文农村宅基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不齐全。
有些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没有加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章,使得其合法性受到质疑。
另外,地籍档案的管理也不完善,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和转让存在困难。
2.宅基地转让限制。
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转让和买卖,不能对外部人员转让。
而且,宅基地与房屋之间不能分离转让,即必须是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
3.宅基地分配不公。
有些农村地区,宅基地的分配受到家庭背景、权力和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分配不公。
4.宅基地使用违规。
有些农户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或者超面积使用宅基地,导致宅基地使用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1.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地籍档案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制度,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2.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机制。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宅基地分配原则,确保宅基地分配的公平性。
3.规范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
建立严格的宅基地使用审批流程,防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滥用和违规操作。
4.加强宅基地使用监管。
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管,对违规使用宅基地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
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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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四川农业与农机/2021年6期|>>>1管理现状以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为标志,我国农村宅基地进入了规范管理阶段。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但宅基地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包括审批、规划选址、分户建房等方方面面,政府管理部门不仅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还涉及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等。
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土地整理复垦、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拟订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等;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农村户口分户。
2存在的主要问题2.1缺失专门的宅基地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没有专门性法律法规,与宅基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散落于《宪法》《民法典》《物权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我国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整,可使用的法律规范数量则更少,且层次不高,主要依靠政策调整。
从长远来看,宅基地立法的缺失,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
2.2执法职能边界不清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78条明确“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为农村村民宅基地执法部门,但纵观整部法律,都没有进一步明确宅基地的认定和违法查处范围。
同样,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版)》和自然资源部门印发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也未对农村村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耕地)建住房的查处作更进一步明确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429ec177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4f.png)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生活的基础和重要资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日益凸显。
如何公正、合理地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既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
本文旨在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深入研究,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其基本特点包括:一是无偿性,农民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时一般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二是长期性,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相对稳定的期限,一般与农民的居住生活相伴随;三是排他性,即农民享有独占的、排他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现状及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继承过程中出现诸多争议和纠纷;二是继承权分配不公,部分地区存在按照家庭成员人数平均分配的现象,忽视了对宅基地实际使用价值的考虑;三是继承程序繁琐,农民在办理继承手续时面临诸多困难。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原因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产生,既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也有农村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其次,农村社会传统观念对宅基地的重视程度较高,使得继承成为了一种文化传统。
此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相关政策执行力度不够,也是导致继承问题的重要原因。
五、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的对策建议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
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条件和程序,规范继承过程中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2. 公平分配继承权。
农村宅基地闲置的现状与流转对策
![农村宅基地闲置的现状与流转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f4ed1a45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d9.png)
汇报人: 2023-12-02
目录
CONTENTS
• 农村宅基地闲置现状分析 • 宅基地流转对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宅基地流转对策的主要内容 • 宅基地流转对策的实施途径与措施 • 宅基地流转对策的保障措施与政策建议
01
农村宅基地闲置现状分析
闲置宅基地的分布情况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宅基地流转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认识和理解。
典型示范
选取一批典型村庄和企业,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展示宅基地流转和闲置治理的成功案例,引导其他地 区和企业效仿。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建立监管机制
建立宅基地流转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流转过程 公正、公平、公开。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农民权益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 益。
创新宅基地流转模式,探索多元化流转方式
推行使用权流转
在保障宅基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推行使用权流转,允许农民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 济组织。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宅基地闲置治理中的职责,建立 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工作经费
设立专项资金
通过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益等方式筹措资金,设立农村宅基地闲置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宅基地流转和闲 置治理。
资金补贴和奖励
对积极参与宅基地流转和治理的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和奖励,提高其积极性 。
用宅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04
宅基地流转对策的实施途径与措施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状,问题及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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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状,问题及路径探索摘要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新时期一个制度的突破与创新,对促进农村经济复苏、农民致富以及城市乡村的一体化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从2018 年1月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且开始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以来,各试点地区在国家政策指示下,发挥各级组织的领导作用,顺应农民的要求和愿望,探索符合各自实际的改革措,在新的形势下给农村带来了更多的福利和机会。
但同时,诸如宅基地浪费闲置、主体不清、规划不明、流转受限等问题依然没有很好的解决。
本文通过解读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的背景和“三权”内容,在研究试点区的改革情况后,结合自己对国家政策和各地举措的理解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和解决办法,以期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理论研究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1导论1.1 选题背景及意义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离我们越来越近,社会经济和国民生活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水平在日益提高,因而城市环境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农民入城工作定居,农村社会结构发生变革,同时也导致农村的空心化现象和宅基地闲置浪费等复杂问题日渐增多。
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宅基地制度这个农村土地改革的短板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亦亟待解决。
农村宅基地制度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加以处理改革的焦点,涉及到全国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以及农村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安定,从2014年底开始的“三块地”改革、到农地的“三权分立”,从农村土地的“两权抵押”到中央开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府政策的实施都是为了不断地改善乡村宅基地和农房的落后条件。
乡村振兴战略在2018年中央工作会议《意见》中被提出来,事关农村改革也提出了建议试行乡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一直到现在这个制度都在进行试点实践和努力地改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农村宅基地的改革有了大概的目标和方向。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https://img.taocdn.com/s3/m/75c91259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b7.png)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住所,也是他们生产生活的基地,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面临诸多难点,需要综合考虑国情和各方面的利益,以寻求最佳的改革路径。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探讨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难点及对策。
一、难点1. 农村宅基地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清晰、规划不合理、流转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农村宅基地的有效利用,也制约了宅基地的流转和二次开发。
不完善的宅基地制度也制约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 利益分配问题在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利益方很多,包括农民、地方政府、开发商等,各方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新的制度下,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推动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和利用,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3. 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保障。
在宅基地改革过程中,缺乏清晰的法律依据,容易导致利益纠纷和法律风险。
需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改革提供稳定的法律保障。
4. 农民意识问题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农民的理解和支持,但目前农村普遍存在一些思想观念上的顾虑,不理解或不认可新的政策。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观念,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获得感。
5. 地区差异与多元化需求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有所不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着不同的需求和矛盾。
需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多元化的改革策略。
二、对策1. 完善宅基地制度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中,需要完善宅基地的产权制度,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建立健全宅基地流转市场,使农民能够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
还需要完善宅基地规划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宅基地的用地布局,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e6d9a7b7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82.png)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近些年,⼀些地区在城乡⼀体化的实践中探索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退出路径,改变了了原来的散居模式,使国⼟空间布局得到了优化。
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些问题,以下便是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度不健全1、宅基地取得的⽆偿性、使⽤的⽆限期性以及⽆留置成本,使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集约⾼效利⽤⼟地。
2、由于现⾏法律政策仍然限制农民住房的⾃由转让,农村不存在合法公开的房地产市场,所以闲置农宅⽆法在城乡流转和循环利⽤,造成农村⼟地资源的巨⼤浪费。
⼆:政府资⾦投⼊⼤。
农民出于传统观念以及房屋产权保护意识,不愿轻易⾃⾏退出闲置宅基地,如果退出,必须给予⼀定的经济补偿。
但这部分补偿资⾦如何解决,是制约宅基地退出的⼀个重要因素。
(⼆)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优化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1、尽快形成镇村建设规划体系,全⾯组织实施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村庄组团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保留村庄综合整治控制性(修建性)详规、村级⼯业⽤地整合优化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修编)⼯作。
确保规划建设的相对统⼀,道路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到规划调整的要提前谋划,尽量⼀步到位,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同时着⼒推进“多规合⼀”,努⼒做到各项规划有机结合⽆缝对接。
2、尽快出台综合整治村庄宅基地的管理意见,促使全市区域的宅基地管理都能有法可依并根据分类区别对待。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
未来,可探索把城乡⼀体化⽰范⼩区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整体打包,纳⼊政策性银⾏特惠政策的途径;积极尝试商品房回购、货币化安置等办法,多措并举解决资⾦瓶颈问题,并深⼊探索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组建业主委员会、推⾏居住地管理等⽅式全⾯提⾼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平,提升集镇承载和集聚能⼒,有效推动农民居住⾃愿向集镇集中。
三:引导农民⾃愿退出宅基地。
在引导农民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向中⼼村(镇)集聚、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过程中,应尊重农民意愿。
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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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国土资源管理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农村,有这样一种说法:“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直接关系到土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新建、翻建标准化住宅成为农村现阶段存在的普遍现象,农村宅基地管理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现就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及建议做如下汇报:一、我县宅基地管理的基本情况我县辖16个镇(办),85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61.8万人,约18万户。
土地总面积12.5万公顷,其中耕地约7.2万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8%,人均耕地面积0.095公顷,略高于全国0.093公顷的人均耕地水平。
宅基地总面积4887公顷,现有宅基地194171宗,登记发证168733户,发证率86.9%。
(一)提高认识,规范审批程序。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因宅基地纠纷等问题引发的农民上访案件,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多年来一直是国土资源工作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工作的重点。
(二)成立机构,健全制度,将宅基地审批管理纳入国土管理的日常工作。
宅基地审批程序理顺后,2001年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股,抽调4名业务骨干负责全县宅基地的审批及日常管理、材料归档等工作,全县宅基地管理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工作。
在审批和发证过程中,我们坚持“五不批”和“三到场”制度,即不看现场不批、用地不合理不批、与四邻有纠纷不批、申报程序不合法不批、材料不齐全不批,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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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村庄规划得不到执行。
各乡镇虽然制定了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规划起点高、标准高,在实践中难以一步到位;有的规划调整频繁,加之执行力度不强,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一些人的眼前利益,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农民建房不按村镇和土地利用规划执行,使生产用地与生活用地,旧村庄与新建房混在一起,农民房屋零乱无序。
许多村庄出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或“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没有形成集中布局的势态,形成“空心村”。
另外,许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有的在城市和小集镇买房置业,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居住使用;农村部分居住农民考虑到劳民伤财不愿意拆除现房,以至集体无法将闲置宅基地进行再分配再调整,实施旧村改造难。
原来的村庄房屋和土地闲置,长期以往,整个老村庄成了“空心村”。
2.农民建房处于无序状态。
部分农民对惠农政策在认识上产生误区,片面理解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对农民建自用住宅的收费,认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需要交纳几元钱的工本费,耕地保护与己无关,于是滥占土地乱建住房,导致农民建房用地处于无序状态。
3.一户多宅普遍存在。
相当部分农民在新的地点建造住房,但旧房又不肯拆除,很多成为了破房、危房,形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心村,一户多基和超占面积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于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措施1.加大土地法律和法规宣传。
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推出,只有始终不懈的坚持宣传各种新政策新法规,让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营造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
在农村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中尤其要注重“三性”。
一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
要针对乡镇村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强化大局意识、依法管地意识、教育农民惜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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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现状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9-07-23T11:58:52.70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9月33期作者:艾源
[导读] 近几年,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
越来越多的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房屋的大量空置,造成了集体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的流转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宅基地的现状的角度考虑,刨析当前宅基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导出相应的对策。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 110034)
摘要:近几年,工业化与城市化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
越来越多的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的局面,随之而来的就是农村房屋的大量空置,造成了集体土地资源的浪费,宅基地的流转问题成为了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宅基地的现状的角度考虑,刨析当前宅基地流转的现状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推导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前言
国家为了进一步释放农村的潜力,2018年以来开始试点农村宅基地流转,从浙江省试点的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流转区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转出的农户与转入的农户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不仅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居民的收入,但具体到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农村宅基地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做进一步分析。
1.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越来越快,积累的物质财富越来越多,农村也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例如,集体年企业的大量厂房,机械设备等,但是随着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农村的大量资源出现了荒废的局面,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政策,但就目前的流转量来说,相对于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简直是九牛一毛。
大量房屋的空置,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让这些房屋失去了创造财富的可能,要想农村的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就要打通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要让房屋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因此要加快宅基地的流转,盘活空置的房屋,使之创造更多的财富。
1.1农村土地空闲、低效、粗放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并存
宅基地流转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率,盘活农村的资产,但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农村发展经济的模式是粗放式的,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根本的转变。
虽然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但由于经济发展模式的原因,农村资源使用率低的局面依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并且农村的一些新兴产业出现了土地不够用的局面,之前推出的土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挤压了农村发展新兴产业使用土地的空间,因此应该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不能流转之后就不管不问了。
1.3农村宅基地空置现象严重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就业,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的局面,在非节假日的农村,村里往往就剩下一些年迈的老人和学龄儿童。
于是就出现了大量房屋空置的局面。
甚至出现房屋因年久失修倒塌的局面,即使一些房屋没用空置,但是其使用的效率非常的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要解决宅基地空置的问题,宅基地流转制度不可或缺。
但是,由于人们对于使用权观念的根深蒂固,认为宅基地一旦流转出去,宅基地将不再属于自己,因此,要实施土地流转制度首先要解决人们观念的问题。
让居民接受土地流转这一新观念。
2宅基地使用权的对策
2.1改革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户人家只能取得一个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组织内买卖,不能将宅基死使用权卖给本集体组织以外的居民,特别是拥有城镇户口的人,但是法律并没规定不可以将宅基地出租,因此,本集体组织的成员可以将宅基地以出租的形式出租给集体组织的以外的成员,以此来增加宅基地的收益,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取得方式方面,集体组织成员均有权取得宅基地,但是,随着宅基地可以流转,未来将会出现一些没有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当这些居民从城镇返回农村,面临没有在基地的尴尬局面,有你要对宅基地的取得方式进行改革来保护部分居民的合法权益。
2.2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权益,本集体成员都有权利获得宅基地,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前往城市,并且定居在城市,宅基地对于这些居民来说变得可有可无。
但一些新的农村居民可能面临没有宅基地的局面,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就需要对当过前的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比如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让一些定居城镇的居民自愿让出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组织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此来达到本集体组织内部宅基地的需求平衡。
保护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合法权益。
2.3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
在宅基地的管理方面。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粗糙。
虽然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取得一个宅基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户人家往往有多个宅基地,农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情况也比较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不利的影响。
因此,应该细化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比如,加强对于农村私下买卖宅基地的监管。
结语
宅基地流转制度作为2018年国家针对农村新推出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盘活农村的资产,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而宅基地制度已经存在了七八十年之久,宅基地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因此,宅基地流转制度必然存在大量的问题,但作为新兴的产物,宅基地流转制度虽然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但是其未来还是比较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张红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新疆大学,2018.
[2]庄红花,袁爱华.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困境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12).
[3]《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作者简介:艾源(1994.09-),女,满族,辽宁省丹东市人,在读研究生,沈阳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