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比较宪法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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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比铰宪法学的价值

来源:互联网作者:未知日期:2010年09月04日访问次数: 次论文摘要:有专家指出21世纪将逐步进入宪法时代比较宪法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宪法学与比较法学的分支学科,到底有何价值?本文从理论、实践与时代性三个方面作以简要分析。

论文关键词:比较宪法学比较法学宪法学原理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一切公民和一切组织的最高活动准则,是人权保护的根本大法,其效力具上性。宪法学并非孤立的存在,而是一个体系,学界普遍把比较宪法学作为其中的重要成员。比较宪法学,就是从比较的角度,以宪法学原理为基础,主要运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宪法的一门学科,它同时是宪法学与比较法学的分支学科。

一方面,比较宪法学属于宪法学的分支学科。宪法学作为一门研究宪法现象的理论体系,一般包括本国宪法学知识、外国宪法学知识与比较宪法学知识。宪法体现的理念与具体制度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感受的生活规则的提炼,宪法科学本身具有的开放性结构要求我们立足于本国,了解其他文化背景下的宪法制度与生活,即外国宪法制度结构与具体的运行过程。以本国的宪法经验为基础学习与研究外国宪法的过程中人们自然进入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一比较宪法。比较宪法学以本国宪法学、外国宪法学为基础立足比较,以比较为视角与主要方法,其它宪法学分支学科则不然。另一方面,比较宪法学属于比较法学的分支学科。比较法学形成于l9世纪,之后迅速向法学的各个领域深入发展,比较宪法学由此产生,“并且在各部门比较法学中更为突出,更受重视”。比较法学学科体系包括比较宪法学与比较法学总论、其它部门比较法学,比较法总论主要是比较研究各个法系或作为整体的法律制度,其他部门比较法则是对部门法及宪法之外公、私法的比较研究。西方国家通常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之分,二者的主要差别与它们所属国家的宪法较少有直接联系,但与其他部门法都有不同程度联系。可见,比较宪法学是一门相当特殊的比较法学。

关于比较宪法学的价值问题,学者们己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术主张,从多个角度解释了比较宪法学的学术与实践价值。我们可以从理论、实践与时代性三个方面分析比较宪法学的基本价值。

一、比较宪法学的理论(学术)价值

(一)比较宪法学有助于人们建立开放性的专业化的宪法学知识体系

如前所述,宪法学作为一门研究宪法现象的具有实践价值的理论体系,一股包括本国宪法学知识(宪法原理、宪法史学)、外国宪法学知识与比较宪法学知识。宪法体现的理念与具体制度是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感受的相互关系原则、生活规则、行为规范等的提炼,学习与研究宪法以认识本国宪法的环境为前提。世界是各国的世界,知识文化更无国界,作为学科的宪法并非孤立存在的,宪法科学本身具有的开放性结构要求我们立足于本国,了解他国文化背景下的宪法制度与生活,即外国宪法制度结构与具体的运行过程,最后通过比较、分析、学习借鉴,进而推动宪法理论与实践。这种以本国的宪法经验为基础学习与研究外国宪法的过程本身,即为比较宪法学的界域。另外,宪法学体系中的各分支学科实际上是以比较宪法学的知识和分析方法为基础的,特别是宪法社会学和宪法解释学直接运用了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成果。

(二)比较宪法学有助于宪法学学科发展所需背景知识的积累

宪法学的成立以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即理论宪法学和应用宪法学基本范畴与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均以比较宪法学知识与方法作为必要的条件。宪法学作为一个庞大的

知识体系,其内部的不同学科间可以相互吸收研究成果。

(三)比较宪法学提供宪法学学科发展所需的必要知识分类方法

比较宪法学以其知识的多样性满足人们了解外国宪法制度的基本要求,使各种研究方法的运用得到现实的条件。同时,对宪法制度的超越特定空间和时间的了解中可以逐步地改善己有的知识结构,确立科学的知识分类体系。

(四)比较宪法学有助于人们在比较中认识与感受宪法制度的共性及规律性

通过比较宪法的学习我们可以发现外国宪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轨迹、遵循的共同原则与具体的运用过程等这些规律性东西。比如美洲国家(除美国、加拿大外)宪法缺乏正常运行的环境与程序的充分保障,使这些宪法的正式条文经常是一纸空文,没有一个政治集团相信它的对手遵守它们,掌权的人歪曲宪法原则,未掌权的人则认为宪法、选举等是由掌握政府的人控制的,只有等待时机,武力解决。

(五)比较宪法学有助于在国际化时代发展宪法文化之间的交流及营造有益的共同研讨环境

二、比较宪法学的实践价值

(一)比较宪法学的研究对于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宪政立法产生重要的影响

任何一个国家的立法都需要借鉴其它国家的法律制度,吸收其有益的内容,在确定本国立法规划、进行立法工作时首先要了解国外立法的动态与经验,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地确定立法内容与具体步骤。特别是有关宪政立法更需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各国在制定宪法或对宪政体制进行重大调整时首先要积极地吸收比较宪法的动态与研究成果,尽可能在各种宪政体制的认识与比较中评价宪政的意义,选择合理的宪政体制方案与思路,以避免宪政实践中的失误。除宪政立法外,在司法、执法及其权力结构的监督等方面外国宪法的知识亦能够提供理论依据和可行的方案。

(二)比较宪法学有助于为和谐的国际交往提供法律和理论依据

经济全球的一体化,使得宪法在国家的对外政策制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对多个国家宪法制度、规则的了解、对比研究,进而确定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外交政策,为本国对外政策的调整服务。

(三)比较宪法学有检测已建立的理论命题与假设的社会价值

宪法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学者们提出的观点与命题并不必然具有实践的正当性,需要通过各种实践途径和形式的检测。在定历史时期,比较宪法学是在为宪法学的各种命题提供个案和经验事实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从一般意义上讲,在宪法实践发展的过程中比较宪法学所提供的研究成果经过了实践的检测,在定程度上说明了它的社会价值。

(四)比较宪法学有助于我们在社会现实中理解与体验宪法的价值,拓宽观察宪法问题的视野

在遇到某种宪法问题时,研究者往往首先依赖于己有的比较宪法学知识,在相关的判例中得到启发。学习和研究比较宪法学能进一步了解和改善本国的宪法环境,为宪法修改、宪法解释与宪法政策的调整提供经验与教训。对于宪政的发展而言,通过比较研究而得到的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是同等重要的,特别是失败的教训对于宪政实践在正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五)比较宪法学有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宪法素养和适应当代社会的能力

三、比较宪法学的新价值——时代性(价值)

近年来,多数学者认同了作为宪法学体系重要要素的比较宪法学的时代价值。2l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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