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新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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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创新中的扭曲与失败
——读《中华民国史新论》有感读了《中华民国史新论》,我对中华民国时期的政治、中外关系和人物有了进一步了解。其中感触最深的是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多次的创新,以及这其中所遭受的失败挫折。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近代中国在探求救亡图存的道路上,进行了多次的制度创新。中国近代的政治制度变革与创新,体现了中国先进仁人志士为推动民族进步所进行的尝试与为此做的不懈努力,为中华民族之后的发展与变革做出了借鉴,这是走在时代前列,并领导和推动中国社会前进。然而,中国在近代制度创新中产生扭曲并导致最终的失败,这其中的原因便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市民群体作为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同时又是近代制度创新是主体和领导责任的承担者。但市民群体有其自身的缺陷:不纯粹性、分散性、保守性和妥协性、依附性、功利性等,这些特征使得市民群体对民主的误读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最关键的点在于从西方引进的民主思想和理论以及观念没有产生实际的效果,没有带给人们实际的民主实践的指导。从根本上说,它更多地只是给人们带来了民主的理想和观念,而且是产生于西方社会的民主理念,至于中国应当如何实施民主的问题,在当时很少有人讨论,即解决的问题是要不要民主,而不是民主应当如何运作,以致在真正实行民主的时候,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认识到这就是民主,而是把它看做传统地方自治游戏的翻版!可以说,近代市民群体的制度创新本质上是形式上的创新,而不是实质内容上的创新。
在公民文化方面,民国建立以后,君主专制政治虽然已失去了合法性基础,但是专制政治的社会文化基础依然存在;民主共和政治的合法性基础虽然以及取得,但是民主政治的社会文化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近代的公民文化和公民意识尚处于萌芽阶段,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民文化。这个格局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制度创新过程和最后的结果。
影响制度创新结果的,有一点非常重要:制度创新成本。制度创新是由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交易关系组成的,这个交易常常是以互惠为目标,以互信和契约为基础。而中国近代制度创新是在国家——社会关系结构失衡的条件下进行,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这一创新成本十分昂贵,其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国家——社会关系结构进一步失衡,形成国家强社会弱的格局。因此,其中的扭曲和最后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近代制度创新带有明显的“制度决定论”色彩,仅仅抽象地关注制度的“功效”与选择该制度的“必要性”之间的关联,而忽视了“功效”与实现该功效的种种必要条件的关联,基本上都是把西方代议制“移植”过来的。有意的制度模仿无可厚非,但也要适合当时的国情。这也是影响制度创新成果的一个因素。
可以笼统的说,近代制度创新的社会条件还不成熟,不成熟的制度创新不仅带来制度的扭曲和失败,而且常常带来社会动荡和失序。从这些因素中,我们能因此认为制度创新必须等到条件成熟时才进行,这是中国近代历史的深刻教训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