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音乐活动中幼儿创造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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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音乐活动中幼儿创造力的培养
所谓的创造力是指在创造活动中运用已有的知识、经验独创性地解决问题,产生有价值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成果的能力。而幼儿期正是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想像萌芽和发展的时期。同时新《纲要》也明确指出:“提供幼儿自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的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那么如何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呢?是我们每个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为此,我在日常的音乐教学中有意地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有了以下的几点浅显的认识。
一、教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保护和培养幼儿创造力的教育意识。
“幼儿园的音乐活动是一种情感和个性化的表现。教师在音乐活动过程应有愉悦感和个性化的表现,教师要理解并积极鼓励幼儿与众不同的表现方式,注意不要把艺术教育变成机械的技能训练,要提供幼儿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大胆地想像,运用不同的艺术形式表达自己的感受和体验……”,这是《新纲要》对幼儿园音乐活动的要求,所以在音乐活动中培养和保护幼儿的创新精神,是培养幼儿创造力的重心所在,是我们开设和开展音乐活动的出发点和目的。然而长期以来,在音乐教学中往往出现错位,教师在设计和实施音乐活动中一直处于主体地位,关注的是“教什么”以及“结果怎么样”,幼儿就成了教学活动中的表演工具,被动而机械地接受一切,教师的“主导”变成了“主宰”。在整个音乐活动过程教师都大包大揽,幼儿难以有发挥余地,幼儿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压抑了,所以教师转变教育观念,重新确定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使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真正成为一个主观能动的主人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教师在音乐活动中应更多地为幼儿提供创造性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力求让幼儿在音乐活动中自己探索学习,并在老师的指导下更好、更快地提高。如舞蹈活动,这是一种伴随着音乐进行的,并与音乐相协调的身体动作的表现活动。对幼儿来说,不仅需要一定的体能和动作技能,而且更需要对音乐的感知、理解能力,其中包括对音乐诸要素的变化要表现敏感,能用较丰富的协调的动作语汇表现自己独特的情感体验的能力,这就包含对幼儿进行创造性行为的具体要求。又如在音乐欣赏活动中,不仅要激发幼儿欣赏音乐的兴趣和愿望,培养良好的倾听习惯,更重要的是在欣赏活动中,让幼儿展开丰富的想像和联想。为此我们在设定音乐活动的总目标时,应以育人为目的,激发兴趣、注重创造过程为前提,对幼儿进行音乐素质和能力及非音乐素质和能力培养为手段,人人参加有趣的创造性的音乐活动为基础,在宽松、自由、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根据幼儿的个别差异培养和发展幼儿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二、激发幼儿对音乐活动的兴趣,培养幼儿积极的情感。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情感的艺术。情感可以激发想象力,使思维、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主体只有在高涨激情的推动下,才能借助想像、思想的力量冲破既定程序的樊篱,克服感性材料的局限,描绘出复杂的现象间的内在联系。因此当一个人对某种知识现象产生强烈的探求欲望与情感时,容易产生与此相关的想象,其激情越丰富,想象就越活跃,思维、创造性也越能得以充分发挥,所以教师要注意培养幼儿对音乐活动产生兴趣。教师的教学方法要生动活泼,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加强音乐课的游戏性用感受式、游戏式、讨论式等方法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教歌曲“勤快人、懒惰人”通过实物演示情境、图片再现情境、语言描述情境,用不同的途径创设与教材相关的情境,使幼儿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有深厚的情绪可接受,有兴趣的游戏可投入。使幼儿因有感受而入境,有热爱而动情,有理解而晓理,以情感为激活因素,推动联想和创造。教师要以表扬为主,多看到每个幼儿创造的闪光点,不过分追求创作的结果,把幼儿创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又如欣赏歌曲《铃儿响叮噹》的活动中,我准备了筷子、木棒、刷子、绳子等好多日常生活常见且可发出声音的物品,让幼儿从中选择合适物品,用适当方法去模拟,再现歌曲所描写的意境。幼儿纷纷积极开动脑筋,在不知不觉中全身心参与到活动中去。他们的想法与演示,有时是我们教师想也想不到的,如有的幼儿拿刷子刷塑料篮表示踩在雪地上的沙沙声、用绳子转动的呼呼声表示风声等等。
三、音乐教学应从感受入手,发展幼儿的创造力。
幼儿对音乐作品的感受力是发展幼儿对音乐记忆力、想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的基础。所以一切音乐教学必须从感受入手,先感受再学,边感受边学,反复感受后再表现。要通过多种感官的参与、体会,调动幼儿的视觉直观进行想象、联想,从而获得一个比较清晰的艺术形象。以前,我们教幼儿做各种动物律动往往采用一种固定的动作,如小猫捋胡子、小狗耷拉耳朵等。其实通过观察你会发现一种动物除了有平时被大家注意到的特点外,往往会有被人们忽视的其他显著的特点。如:我在教幼儿自编小兔律动时,先让幼儿观察、感受兔子的三态。形态:长耳朵、短尾巴、前肢短而后肢长;动态: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偶而还会站起来;神态:东张西望、机警、灵敏。幼儿有了感受和体会后就根据自己的兴趣理解,把兔子的不同特点揉合到律动的乐曲中。在即兴表演中,有的幼儿双手立于头上做长耳朵、有的幼儿双手重叠置于臀部做短尾巴的动作、还有幼儿上屈肘在胸前蹲在地上做吃草动作后又站起,眼睛还机警地左看右看。整个的动作创编生动可爱,活灵活现。由此可见,幼儿对音乐作品感受了、理解了,就不会依葫芦画瓢地进行简单复制,而是有新意,在表演作品时头脑中有意境、有联想,新旧表现的重新组合才能有再造想像,才能有创造力。
四、善于把模仿学习,发现探索学习,创造性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这三种学习方法都是学习的重要方法,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有机结合起来。幼儿自身的创造过程中通过发现、探索、尝试认识新事物,所以要采用启发引导幼儿用探索发现法在探索发现中创造地模仿是最佳的活动方式。模仿是幼儿的本能,但绝不能是让幼儿单纯机械地模仿。幼儿在学习音乐过程中具有抽象和类推能力,能从音乐中抽取简单的规律,组成新乐句的能力的主体精神和个性特征,这种创造性是每个孩子都具有的。如:幼儿学会歌曲《我的好妈妈》后,他们看到爸爸下班,就会主动唱“我的好爸爸,下班回到家……”所以在活动中一定要引导幼儿进行创造性地模仿。心理学家纳德认为:“良好的示范和正确的提供方式,可以使示范成为儿童进行艺术创造的参与范例,而不会使示范成为机械的榜样”。因此在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在不同的时候提供不同的前示范、中示范、后示范,供幼儿积累、选择并主动和自己头脑中的表象重新加工、组合,再次引起幼儿学习兴趣,主动地吸收、积累、模仿、提高。如欣赏音乐作品“喜洋洋”时,幼儿听音乐——边听边拍手——边听边出示相应的图片——边听音乐边观看教师表演3遍。教师在表演中用了3套符合音乐形象的不同动作;听第一乐段活泼欢快的音乐,教师做拍球、跳绳等动作;第二遍跳各种欢快的舞蹈;第三遍做各种欢快的游戏动作;等到边听音乐师生共同表演时,孩子就吸取了老师的符合音乐情绪的动作,对老师的3组动作进行了选择。这样的模仿不是重复别人的动作,而是对信息进行重新建构的模仿,带有自己创造性。
在音乐教育活动中教师应启发幼儿认真观察、积极动脑,用分析比较的方法,主动探索学习。教学方法应做到问题在前,答案在后;尝试在前,解决地后;探索在前,结论在后;启发在前,指导在后;每个教材都要为幼儿做好相关知识准备,要把知识准备在幼儿面前,让幼儿自己去发现。如:教歌表演《买菜》,告诉小朋友一边听一边展开想像,想一想生动有趣的买菜的情景。我先问:“你为什么要和奶奶去菜场买菜呢?”接着又问:“菜市场都有些什么菜呢?”孩子们回答很多,我选出4 种,我边唱边请他们用动作表现出来。看到幼儿那些逗人喜爱,极其夸张的模仿鸡、鱼,撅着屁股,指着青菜的动作后,出示一张节奏卡,请小朋友用身体节奏边说边做,××××│
萝卜黄瓜
×××│××××│×××│最后将幼儿一致喜爱的动作连接起来,组成一组西红柿蚕豆毛豆小豌豆
买菜的动作。表演时再次启发幼儿表演时眼里好像看见了这些菜,感觉到手里抱着这些菜。就这样,孩子在讲讲、做做中互相受到启发,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幼儿学习的兴趣,幼儿的创造性也大大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