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居间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居间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高凯红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下简称“高凯红石乙方:
1 、深圳高凯红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成立于2011年9月,公司最主要从事为高新科
技、矿产资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国内外优质中小型企业提供直接投资,融资以及资本运营
的整套方案,同时专注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涵盖私募股权投资、私人财富管理、投资咨询、资产配置、兼并与收购、企业增值服务等多项服务。
2、乙方作为自然人居间,须定期经过甲方专业的理财师培训,完全了解甲方经营理念与商业模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非公开方式发展有限合伙人;依照2013
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行企业债,以企业债权的方式开发债权投资人。乙方在完全了解甲方经营活动完全合法的
基础上发展第三方投资人,为第三方投资人提供专业的资产配置方案,实现投资人的资产的
保值增值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互惠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开展甲方投资合伙人、企业债权人
推介的居间服务。就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产品资料和最新的资讯信息,以利于乙方业务的开展;
2、甲方须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乙方佣金;
3、甲方须制定专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便于甲乙双方的沟通工作;
4、对乙方已经跟进的客户,在甲方已知的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越过乙方再次进行跟
进,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开展业务,不得违规宣传;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佣金;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现住地址。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不定期参加甲方发行新的理财产品培训,参加甲方举办相关的法律
法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培训。
四、客户确认:
1、乙方为甲方推介的客户成功签约并且按时打款后,当天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成功推介的凭据,双方
签字盖章,以作为月底结算依据。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及相关规定规定。
五、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佣金支付标准:
当月成交客户20万以下(不含2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 ;
当月成交客户20万—40万(不含4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5%;
当月成交客户40万—60万(不含6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
当月成交客户60万—80万(不含8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5%; 当月成交客户80万—100万(不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
当月成交客户100万以上(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5%;
佣金支付时间:
佣金支付实现按月结算制度,甲方须每月底和乙方确定成交客户资金量,进行相关的佣
金核算,在次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例如:10月份的佣金11月3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佣金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六、协议解除条件:
1、甲方未按照协议相关标准,足额按时支付乙方相关佣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甲方要求,进行违规宣传,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过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