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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房屋安全管理会议上的讲话

石贤义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007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大家通力合作,努力工作,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作出贡献,特别是2007年度我区被评为宁波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对我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区干部和在座所有同志的努力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区政府对大家所作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海曙区作为宁波市的中心城区和老城区,我们在房屋安全管理上尚还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一是旧房子、木结构的老房子比较多,这些房屋建造年份比较早,比较破旧,同时由于老房子的人口密度大和出租户比较多等因素的存在,使老房子除了存在比较大的房屋安全隐患外,同时还存在比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从我区非成套房面积占市三区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一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区在老房子安全管理工作上的压

力很大。二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易市场等公共场所众多,这些场所人员密集,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一些私自占用消防设施、通道的交易市场,隐患比较严重,还有一些通过房屋翻新、改造而成的小宾馆和小饭店,在房屋安全、消防安全上的隐患尤其严重。三是高层建筑数量逐年增加,产权复杂,设备设施老化严重,擅自装修,改变用途或结构,拆装消防设施等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突出。

房屋安全管理涉及群众财产生命安全,我们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和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其纳入重要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坚强监管,切实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针对我们存在的问题,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推进我区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一)落实责任主体,夯实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是要落实责任主体,只有安全责任主体落实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取得实效。我们要按照“谁产权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明确私房的责任主体是产权单位,直管公房的责任主

体是房管处,而这其中责任主体比较难落实到位的是私房。为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尤其是房管、工商、公安、教育、文化等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产权单位的责任意识,使其能自觉、主动的做好房屋安全工作。同时,我们要通过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来确保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二)创新监管机制,加强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06、07年我区先后推进实施了《海曙区高层民用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海曙区高层民用建筑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作业指导》,初步摸索出了一条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新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要不断加强工作:一要理顺权责关系,尤其是明确产权分散的高层民用建筑业主各自的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权责并行,建立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合理界定并区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责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维护和管理等过程中的房屋安全责任。二要加大物业服务企业星级管理力度,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标准,继续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和逃生演练,提高物业公司和业主对安全应急救援和管理的水平。三要探索建立高层民用建筑安全隐患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联动,重点加强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要加强人员宣传培

训,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宣教活动,深化物业系统安全技能竞赛的内涵,强化社会效应,以此开创我区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三)严格执法程序,借力做好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房屋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到房屋所在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备案。针对这一变化,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动态网络化巡查和受理信访、投诉等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严格依照条例查处违规装修的行为,发现一起,就要严肃查处一起,决不能手软。第二,我们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规范装修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助他们的优势来做好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我们要加强房屋装修备案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对装修(饰)企业作业制度进行检查,督促其主动备案。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付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各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在我区公共安全总体预案的框架下,抓紧做好房屋灾害紧急救援预案系统的建立健全工作,做到对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为增强我们对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各街道、各单位要建立一支人员稳定、分工明确、合作顺畅的应急抢险队伍。同时,要继续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的实际演练,从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我们房屋灾害救援工作的整体水平。2007年,我区物业系统组织的消防安全演练和运动会有声

有色,成果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我想这样的工作不仅要继续保持,还要不断增加,不仅是人员的增加、内容和形式也要增加丰富起来,今年如果可以,我想在中山大厦搞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五)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各街道、各单位要围绕《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社区、物业、居民家中进行宣传教育。一是深入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化解矛盾能力强等特点,利用标语、传单、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反馈有效信息,协助问题的处理。二是深入物业。房屋安全管理与物业管理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体,是相辅相成的,高层办公楼和住宅小区内业主聚集较多,属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要建立起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房屋安全管理意识势在必行。三是深入居民家中。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我看安全意识提高,最重要是普通居民安全意识的提高,如果社会每一份子的安全意识都能提高,我想整个社会安全程度也会有显著提高,没有居民的支持,房屋安全工作将会很难进行。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居民对房屋安全工作不认同,也不理解,潜意识下认为自己买的房子就归自己所有,就可以任意拆改,别人管不着。因此必须首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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