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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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1.事故简况
2008年7月21日15时32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89.8万元。

那读煤矿原为百色市田东县国有煤矿,始建于1973年10月,设计能力为3万吨/年。

1996年12月被右江矿务局兼并,2007年核定
生产能力19万吨。

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2008年7月21日中班99人入井作业。

11时40分,掘进一队在4304工作面的中间巷与第三切眼的交叉处发现有碗口粗的水流出来,随后该矿通知4301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撤人并进行排水、观察水情。

半小时后,出水点水量减小,该矿党委书记李太云下达了“水
小了就可以恢复生产”的指示,已撤到安全地点的工人又返回作业。

15时32分,发生透水。

事故发生后,42人自行升井,57人被困井下。

当晚20时30分,有21名被困矿工被救出,其余36人遇难。

2.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分析,认定:
1.那读煤矿。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自2008年3
月以来那读煤矿矿长一直缺位,安全管理混乱,没有按照要求开展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二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违规使用煤
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进行探水。

三是现场管理混乱。

该矿在4304工
作面3个切眼先后发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按规定撤出受水威胁
区域的作业人员;事故发生前,盲目通知已经撤到安全地点的人员
返回作业地点恢复生产。

四是水文资料不清,水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该矿没有查清老空区积水和废弃小煤矿的积水情况,没有排查出重
大透水安全隐患;发现多次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措施进行彻底根
治。

2.右江矿务局。

对那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落实责任不
到位;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全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
那读煤矿监督检查不到位、生产技术指导不力,安全检查走过场,
对那读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

3.百色市安监局。

对那读煤矿长期存在的水患问题失察;对右江矿务局及那读煤矿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混乱状况失察;对百色市煤矿防治水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百色市经济委员会。

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正确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未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致使未排查出那读煤矿重大水患问题;未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

5.百色市国资委。

在右江矿务局三名主要领导人员涉嫌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一年的时间内,未向市委组织部正式提出配齐该局领导班子的建议,致使该局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缺位、安全管理混乱。

6.百色市委组织部。

在右江矿务局三名主要领导人员涉嫌经济问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近一年时间内,未向市委正式提出配齐该局领导班子的建议,致使该局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长期缺位、安全管理混乱。

7.百色市人民政府。

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督促不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情况失察。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3.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公安机关已对那读煤矿党委书记、常务副矿长李太云等4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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