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盖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要如何维权

没盖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要如何维权

没盖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是不是签订了合同就真的万无一失了?

案例王先生于2009年4月起到某贸易公司上班,2009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申请仲裁获支持。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无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5959元,无须支付工资6035元,无须支付手机通信费600元和交通费750元,无须缴纳社会保险。

贸易公司诉称,与王先生于2009年4月起建立兼职销售业务合作关系,双方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未加盖公司公章,所以是无效的。同时,合同从内容上看属于合作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因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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