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合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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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工资发放。休息日上班,算正常工作。
法定休假日加班发300%的加班工资。年度超 过2032小时的部分按照150%发放加班工资。 基数为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
工作的通知 ❖ 我局依据上述文件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用工管理的内容
要点
❖ 1、什么是用工管理 ❖ 2、劳务用工与劳务用工的区别与认定 ❖ 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施工分包与用工管理的含义与区别
❖ 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 之间依据建筑法,通过 分包合同的形式进行的 经济合同关系
❖ 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
法规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 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 关于建立&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 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 ❖ 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Leabharlann Baidu准 和支付方式。
❖ 劳动纪律。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
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 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
❖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
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 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 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 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 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 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 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其他条款。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
民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 款。
第四节 工时制
❖ 要点 ❖ 工时制的基本概念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概念 ❖ 适用范围及有关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有关内容
工时制种类
❖ 标准工作制 ❖ 不定时工作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非全日制工时制
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 管理的有关规定
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
❖劳务分包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 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挂靠在其他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 ❖“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
用工基本情况
❖ 全国使用4000万人 ❖ 局使用9500人 ❖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差 ❖ 形成直接使用的劳动关系 ❖ 负连带责任的
❖ 劳动用工指与用人单位 ❖ 劳务用工指与用人单位 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 建立了劳务关系的员工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 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 依法形成的劳动权利义 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的员工
❖ 劳务关系是指通过劳务 派遣组织输入和借用的 其他企业的员工,已在 输出企业签订了劳动合 同,又特定的工作时间和 地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或借工协议的人员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一般在十年以内的期限。 ❖无固定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法定
退休年龄。 ❖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的权利
❖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休息休假的权利 ❖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务派遣有了“备用金”
❖
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劳动力派 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名被 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劳动力 派遣单位应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对派遣的 劳动者的义务和分担形式;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 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 除以上内容外,草案还从集体合同等多个渠道保护了劳 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指出,劳动合 同法是社会法范畴的合同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劳动者为 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 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等。
劳动派遣
❖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 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 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 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
第三节:劳动合同管理
❖要点:
❖ 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 ❖ 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 ❖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界定要点
❖ 1、看劳动者的年龄 ❖ 2、看用工方的主体资格 ❖ 3、看承担义务 ❖ 4、看管理权限 ❖ 5、看报酬支付。
劳务关系的认定
❖ 签订劳务用工或借工协议的下列人员: ❖ 1、退休返聘人员 ❖ 2、企业内退人员 ❖ 3、下岗职工 ❖ 4、学生勤工俭学或在校实习人员 ❖ 5、借调人员 ❖ 6、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 7、劳务派遣人员 ❖ 8、劳务外包企业人员
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 证,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主 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文本
❖ 各地政府制订的标准合同版本,企业也可自 行制订劳动合同,自订的劳动合同要按规定 送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备案。
❖ 探讨农民工委托代表或班组负责人签订劳动 合同,以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大的问题。
派遣合同满一年须终止
❖
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力派遣形式 用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 还应当载明接受单位和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力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满一年必须终止,接受单 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此条款是为了解决在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下,实际用人单 位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借机 相互推诿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
❖ 完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合同程序、企业经济性裁员等 条款的规定,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 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力度。同时针 对当前出现的灵活就业形式,补充增加 调整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 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草案
❖ 1994年7月颁布劳动法 ❖ 2005年12月合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
劳动合同的签订
❖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 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 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 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 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三种形式。
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 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它是针对有 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 间制度而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中建系统是 经过劳动部批准的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 业之一。
适用范围及加班工资计算
❖ 适用范围。适用于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管
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按照
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 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 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 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基本生活 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
企业恶意欠薪加付“赔偿金”
❖
《劳动法》中因对恶意欠薪惩处手段不强,恶 意欠薪现象频发,一些地区屡次发生民工集体讨薪 事件。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按 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 付赔偿金。此外,用人单位乘人之危或者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与劳动者恶意串通订立劳动合同, 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劳动关系认定
❖ 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规定: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
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 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委会审议 ❖ 3月20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相关条款
❖ 事实劳动关系=无限期合同
《草案》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特意针对“已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未订立书 面合同”现象,作出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除非劳 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此种情况视为双方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如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 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建筑劳务
❖建筑劳务是指以以劳务公司或劳务派 遣组织(法人身份)与建筑施工企业 合作,以劳务作业分包方式从事各类 施工活动,并与劳务企业或输出企业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输入企业签订 劳务(借工)协议的人员。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 1、调整的法律不同 ❖ 2、解决争议的途经不同 ❖ 3、附属义务不同 ❖ 4、隶属关系不同 ❖ 5、行政管理权限不同
之间的经济活动
❖ 用工管理是企业与员工 个人依据劳动法通过合
同形式形成的劳动关系
或劳务关系
用工管理是企业与劳动 者之间的社会生产活动
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 员工招聘 ❖ 劳动合同管理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员工培训 ❖ 劳动统计 ❖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劳动监察及争议处理
用工的主要模式
规范管理 合法用工
目录
第一节 用工管理的内容 第二节 用工的主要模式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节 工时制度 第五节 劳动报酬支付
第六节 劳动保险 第七节 劳动仲裁 第八节 用工统计 第九节 价格管理 第十节 信息化管理思路
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了解国家、地方政府 的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规定及我 局管理制度,掌握合法用工的 操作要点,全面落实各项用工 管理制度。
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 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的重要措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 动合同动态管理。
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
❖ 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 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 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 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工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 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 劳动义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 人
劳动合同的订立: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 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 务。
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要素
❖ 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符合以下特征:
1、合法主体
2、管理与被管理 3、提供有效劳动 4、支付劳动报酬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合同终止单位要掏补偿
❖
《劳动法》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 须支付经济补偿。一些单位借此只签订为期 一年的短期合同,形成仅用员工青春期的现 状。《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 位仍要按照“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满一年 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借 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
法定休假日加班发300%的加班工资。年度超 过2032小时的部分按照150%发放加班工资。 基数为本人的小时工资标准。
工作的通知 ❖ 我局依据上述文件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用工管理的内容
要点
❖ 1、什么是用工管理 ❖ 2、劳务用工与劳务用工的区别与认定 ❖ 3、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施工分包与用工管理的含义与区别
❖ 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 之间依据建筑法,通过 分包合同的形式进行的 经济合同关系
❖ 施工分包是企业与企业
法规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 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 ❖ 关于建立&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 关于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 ❖ 关于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Leabharlann Baidu准 和支付方式。
❖ 劳动纪律。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
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 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
❖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
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 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 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 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 支付加班工资。建筑业企业根据生产特点,按规定 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 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其他条款。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
民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 款。
第四节 工时制
❖ 要点 ❖ 工时制的基本概念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概念 ❖ 适用范围及有关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有关内容
工时制种类
❖ 标准工作制 ❖ 不定时工作制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非全日制工时制
关于农民工劳动合同 管理的有关规定
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
❖劳务分包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 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挂靠在其他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伍; ❖“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
用工基本情况
❖ 全国使用4000万人 ❖ 局使用9500人 ❖ 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较差 ❖ 形成直接使用的劳动关系 ❖ 负连带责任的
❖ 劳动用工指与用人单位 ❖ 劳务用工指与用人单位 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 建立了劳务关系的员工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 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 依法形成的劳动权利义 务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的员工
❖ 劳务关系是指通过劳务 派遣组织输入和借用的 其他企业的员工,已在 输出企业签订了劳动合 同,又特定的工作时间和 地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或借工协议的人员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一般在十年以内的期限。 ❖无固定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法定
退休年龄。 ❖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的权利
❖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休息休假的权利 ❖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务派遣有了“备用金”
❖
为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草案规定,劳动力派 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在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名被 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劳动力 派遣单位应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对派遣的 劳动者的义务和分担形式;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 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 ❖ 除以上内容外,草案还从集体合同等多个渠道保护了劳 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李建指出,劳动合 同法是社会法范畴的合同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劳动者为 本;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 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等。
劳动派遣
❖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 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 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 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
第三节:劳动合同管理
❖要点:
❖ 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 ❖ 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 ❖ 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界定要点
❖ 1、看劳动者的年龄 ❖ 2、看用工方的主体资格 ❖ 3、看承担义务 ❖ 4、看管理权限 ❖ 5、看报酬支付。
劳务关系的认定
❖ 签订劳务用工或借工协议的下列人员: ❖ 1、退休返聘人员 ❖ 2、企业内退人员 ❖ 3、下岗职工 ❖ 4、学生勤工俭学或在校实习人员 ❖ 5、借调人员 ❖ 6、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 7、劳务派遣人员 ❖ 8、劳务外包企业人员
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凭 证,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主 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文本
❖ 各地政府制订的标准合同版本,企业也可自 行制订劳动合同,自订的劳动合同要按规定 送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所)备案。
❖ 探讨农民工委托代表或班组负责人签订劳动 合同,以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大的问题。
派遣合同满一年须终止
❖
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力派遣形式 用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 还应当载明接受单位和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力 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满一年必须终止,接受单 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此条款是为了解决在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下,实际用人单 位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借机 相互推诿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
❖ 完善有关签订劳动合同程序、合同期限、 变更解除合同程序、企业经济性裁员等 条款的规定,加大对不签订劳动合同、 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力度。同时针 对当前出现的灵活就业形式,补充增加 调整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 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草案
❖ 1994年7月颁布劳动法 ❖ 2005年12月合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
劳动合同的签订
❖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 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 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 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 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三种形式。
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 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它是针对有 的企业因生产经营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 间制度而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中建系统是 经过劳动部批准的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 业之一。
适用范围及加班工资计算
❖ 适用范围。适用于现场施工的生产工人、管
理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要按照
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 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 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 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基本生活 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
企业恶意欠薪加付“赔偿金”
❖
《劳动法》中因对恶意欠薪惩处手段不强,恶 意欠薪现象频发,一些地区屡次发生民工集体讨薪 事件。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按 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 付赔偿金。此外,用人单位乘人之危或者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与劳动者恶意串通订立劳动合同, 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劳动关系认定
❖ 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规定: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
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 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委会审议 ❖ 3月20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征求意见
相关条款
❖ 事实劳动关系=无限期合同
《草案》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特意针对“已存在劳动关系,但双方未订立书 面合同”现象,作出事实劳动关系认定,“除非劳 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此种情况视为双方已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如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 不同理解,以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为准”
建筑劳务
❖建筑劳务是指以以劳务公司或劳务派 遣组织(法人身份)与建筑施工企业 合作,以劳务作业分包方式从事各类 施工活动,并与劳务企业或输出企业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输入企业签订 劳务(借工)协议的人员。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 1、调整的法律不同 ❖ 2、解决争议的途经不同 ❖ 3、附属义务不同 ❖ 4、隶属关系不同 ❖ 5、行政管理权限不同
之间的经济活动
❖ 用工管理是企业与员工 个人依据劳动法通过合
同形式形成的劳动关系
或劳务关系
用工管理是企业与劳动 者之间的社会生产活动
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 员工招聘 ❖ 劳动合同管理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员工培训 ❖ 劳动统计 ❖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劳动监察及争议处理
用工的主要模式
规范管理 合法用工
目录
第一节 用工管理的内容 第二节 用工的主要模式 第三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节 工时制度 第五节 劳动报酬支付
第六节 劳动保险 第七节 劳动仲裁 第八节 用工统计 第九节 价格管理 第十节 信息化管理思路
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了解国家、地方政府 的劳务用工管理政策规定及我 局管理制度,掌握合法用工的 操作要点,全面落实各项用工 管理制度。
高度重视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 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的重要措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劳 动合同动态管理。
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行为
❖ 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 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采取欺 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 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工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 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 劳动义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 人
劳动合同的订立: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 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 务。
劳动关系认定的基本要素
❖ 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符合以下特征:
1、合法主体
2、管理与被管理 3、提供有效劳动 4、支付劳动报酬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合同终止单位要掏补偿
❖
《劳动法》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 须支付经济补偿。一些单位借此只签订为期 一年的短期合同,形成仅用员工青春期的现 状。《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 位仍要按照“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满一年 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借 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