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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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制度规范

财务报销制度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省、州财政部门现行财经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严格及时报账制。

(1)对于发生的财务支出事项,应及时报销。当月发生事项,原则上当月开票,当月提交财务报销,最迟次月15日前开票,提交财务报销。对无特殊原因超时开票、超时提交财务报销,一律不再予以报销。

(2)如因特殊情况超时开票或超时提交财务报销,需提交情况说明,中心各部室、各管理部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

分中心经分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报销。

二、严格管理部报账员制度。

各管理部在本部门人员中确定一名报账员,负责收集整理用品、差旅费等各项开支的报账单据,报账单据由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由报账员到中心财务部统一报账。

三、严格财务列支真实性

报销人对提交报销票据等附件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确保报销事项真实、无违反规定情况发生。

四、严格先审批后列支。

中心各部室、分中心、各管理部应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列支的审批流程。

(一)申购办公用品。

(1)中心各部室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

关费用。

(2)各管理部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报账员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需要申购办公用品、维修、打印、宣传品制作时,由分中心财务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并审核后送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时需向财务提供办公用品申请单、发票和货品清单,财务严格按照海西州财政部门采购流程和《海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列支、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

(1)中心各部室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2)各管理部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管理部报账员审核后报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各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后由本人或报账员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3)分中心职工因公出差的。由本人填制《出差审批表》,由分中心财务审核后报分中心领导审批,分中心领导同意后由分中心财务统一报销相关费用。

费用报销时需向财务提供出差审批表、差旅费报销单、车(飞机)票、住宿发票、文件等。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海西州党政机关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海西州州级党政机关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三)其他大宗项目采购。属于固定资产的大宗项目采购由中心各部室、格尔木分中心、各管理部根据需求填制《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审批表》,送至中心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后报中心分管

领导复核,审核通过后报中心党组会议审议,中心党组审议通过后,财务部严格按照《海西州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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